和讯网消息 上海天臣防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酒茅台防伪溯源系统”项目专项经理将防伪数据大量泄露非法获取利益,致使假酒流入市场,造成贵州茅台经济损失百万元。

2月24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对蔡某拿、蔡某刚侵犯商业秘密的一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蔡某拿、蔡某刚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4个月,各罚款5万元。

监守自盗 泄露防伪数据700万条

判决书显示,2014年1月,被告人蔡某刚与被告人蔡某拿相识并成为好朋友,在得知蔡某拿任上海天臣防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臣公司)“国酒茅台防伪溯源系统”项目专项经理后,蔡某刚便采取拉拢、腐蚀等手段指使蔡某拿为自己窃取茅台酒防伪溯源数据。

在2014年4月至2016年9月期间,被告人蔡某拿曾多次通过拍照、直接用U盘拷贝的方式窃取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防伪溯源数据,并将窃取出来的数据泄露给蔡某刚。

蔡某拿称,“这些数据是茅台的核心秘密,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外公开,但是在茅台酒进入市场后,可以通过带有NFC功能的收集或者其他RFID读写器从茅台酒防伪标签中将数据读取出来。”

据法院审理查明,被蔡某拿披露数据量共计700余万条(可制作成700万瓶能够通过防伪溯源验证的假冒茅台酒)。

蔡某拿的供述显示,其第一次通过稽查设备扫描了200余条给蔡某刚,随后又将温州打假的完整防伪数据2万余条、从对公邮箱下载的200余万条发行数据(UID和DNA数据)多次发给蔡某刚。

据和讯网了解,UID是“贵州茅台酒”生产线上写入的唯一识别码,正常情况下,每瓶酒都与这些识别码一一对应,不重复。

到后来,蔡某拿索性将自己邮箱账号直接给蔡某刚。蔡某拿表示,他自行在邮箱中下载了多少自己并不知道,只知道他发了10万余条防伪数据给芯片商。

拿到数据后,蔡某刚在网上购买了12万枚电子芯片,再将获取的茅台酒防伪溯源数据逐一复制写入芯片,制成了假冒防伪溯源标签,以5.5元的单价自行销售了1.2万枚。事后,蔡某拿得到好处费共计3万余元,蔡某刚获利4万余元。

假酒流入市场 犯罪行为曝光

2016年9月,贵州茅台方面接到多起消费者投诉,称市面上出现大量的“高防茅台酒”,这些酒通过RFID扫描后得出与真品茅台酒相一致的验证信息,但经公司专业人员鉴定却属假酒。

与此同时,茅台酒公司信息中心工作人员袁某发现,“国酒茅台防伪溯源系统”数据库中存在大量重复数据,排查有80余万条;袁某就写了“防伪溯源系统异常报告”(异常数据统计表)通过邮箱传给公司领导。

贵州茅台方面称,经排查发现,公司防伪数据库存在异常记录数据80余万条(即非法注入到系统中的数据),制假分子可通过这些数据大量制作能被防伪溯源软件识别的非公司RFID芯片。而侵入时间一般在凌晨,假酒集中发于仁怀、遵义、浙江、长沙,主要流向遵义、贵阳、北京、长沙等等;基本锁定扫码手机持有人信息。

2016年11月8日,侦查机关在遵义市汇川区苏州路还房小区D栋楼下将蔡某刚抓获;同年11月9日,侦查机关在上海高铁火车站站台广场将蔡某拿抓获。

造成茅台经济损失百万 两人双双获刑

根据蔡某拿任职的天臣公司官网显示,天臣公司成立于1999年,专注于防伪产品及特种材料研发、生产、销售。自2000年起,天臣公司在贵州茅台实施酒品防伪溯源系统建设,并为茅台集团提供全方位的产品、系统运维支持等完善服务,至今已超过16年,为此,官网还将贵州茅台作为经典客户案例展示。

但随着泄密事件发生,贵州茅台只得向北京三未信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重新采购防伪密管系统,并将原有防伪标签升级为安全芯片防伪标签,同时废弃前期采购的4.3万余枚防伪标签。据计算,防伪数据库的泄露直接导致贵州茅台经济损失约105.7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蔡某拿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采取盗窃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所有的商业秘密,并非法披露给被告人蔡某刚使用,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2017年10月30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不公开开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蔡某拿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蔡某刚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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