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德罗·威尔逊国际学者中心:平台监管:中美及全球的数据安全之战

| Aynne Kokas,维吉尼亚大学媒体研究系助理教授兼基辛格中美关系研究所前研究员

中国创造了数字国界,推动美国科技公司向中国监管机构开放企业及个人用户数据。但中国公司不会与美国监管机构达成类似协议,同样,美国公司在美国也不可能做出此类让步。中国对国家主权的定义很宽泛,不仅包含领空、领土、领海等物理边界,也包括数字基础设施和活动。

数据管理办法

美国对互联网采取的是自由放任的方法。美国公司不仅有收集消费者数据的自由,并且当他们无法保护数据安全时很容易逃避惩罚。

美国各州的法律为消费者提供的数据泄露保护较为有限。因此,中国科技公司在美国遇到了比较开放的数据环境。由于美国市场开放,中国的社交媒体、视频和支付平台在美国都可以访问。这对科技产业产生了全球性影响。

中国越来越多地获取商业数据给美国带来了巨大挑战。一些研究人员认为中国数据服务器的隐私保护水平较差。因此,中国政府对服务器的访问可能会增加美国和中国公司数据泄露的可能性。中国的数据本地化法律不仅仅是加强国内网络安全的战略,而且还通过获取本地和外国来源的其它数据,增强了中国在情报方面的优势。

中美合资企业使情况更加复杂。合资企业中的信息共享被视为公司内部事务。要求外国公司通过合资企业进入市场的举措影响了数据管理,导致国际数据受到中国公司的内部监管,从而赋予了中国监管机构对这部分数据的监督权。

中美两国在2015年签订协议,共同反对网络盗窃知识产权的行为。然而,该协议未能解决主要问题。中国的《网络安全法》要求将所有(广义上的)关键信息存储在中国服务器上。因此,任何涉及关键信息的外国公司都必须在中国建立合资企业。

美国企业在中国

很多美国公司一再表示,他们愿意为中国监管机构提供进入其平台的渠道以换取市场准入。

平台正收集大量的消费者数据(和其它形式的数据),以构建更智能的算法,这将取代更多工人。中国公司获取了进入美国市场的渠道,并且几乎没有竞争者,大量获取相关数据,这主要是由于美国及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消费者数据所受保护十分有限。

与政府和企业不同,消费者通常不会开发或控制自己的专有平台,因此只能依附于更强大的利益相关者。世界各地的消费者都陷入了中美数据收集、共享和分发的网络中。

中国的《网络安全法》和相关的技术监管框架将从根本上改变数据的所有权和流通方式,不仅对中国企业如此,对所有在中国运营的跨国公司而言亦然。通过监管全球企业的数据,中国正在为数据贸易建立新的全球标准。美国对数据的自由放任政策既不保护消费者,也无法维护国家竞争力。

消费者风险与国家风险

由于未能有效监管和保护商业数据,美国政府将消费者和国家竞争力置于风险之中。

贸易、国家安全和消费者数据相互关联。通过全面的政府权力框架,中国将网络安全视为军事和国家运转中的核心原则。中国网络安全管理局拥有全面的军事和消费者网络安全权限。这种全面的管制使中国能够更有效地建立和监督网络空间。

相比之下,美国缺乏一个集中的网络安全机构。美国将数据监管分散在国土安全局、国防部、联邦贸易委员会、联邦通信委员会以及许多其他部门。缺乏对数据的全面监管导致了监管方面的缺口。

中国的新机构与新政策

中国通过主导标准建设、参与国际组织和对外直接投资,扩大了对全球互联网消费平台的监管。

美国采取越来越孤立的互联网治理方法,严重依赖企业保护自己的数据和军方处理军事网络安全,在协调民用与军用数据安全或基础设施监管方面做得很少。相比之下,中国正在建立明确的数据存储和安全新框架。

美国企业与中国企业和政府正在塑造全球媒体和技术产业的方向。随着中国监管框架的出现,可以看到中国监管机构对平台的监督越来越多,中国数据存储和流通实践的全球影响力也日益增强。中国互联网标准和数据安全实践正在塑造中国国内互联网格局。通过中国市场的力量,中国的监管框架及实践也为寻求进入中国市场的美国公司制定了规范。

(原文链接:https://www.wilsoncenter.org/article/platform-patrol-china-the-united-states-and-the-global-battle-for-data-security)

声明:本文来自中国智库网,版权归作者所有。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安全内参立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如有侵权,请联系 anquanneic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