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IEEE发表声明“限制华为籍员工参加同行评审、编辑工作”,引起中国学术界的强烈抗议。在此之前,美国商务部将华为列入“实体名单”,并迫使谷歌、英特尔、高通等美国公司缩减与华为的业务往来。从2017年美国发动对我国的“301调查”开始,近些年,美国政府对进一步强化了对我国在IT领域的安全审查,强化对我国信息领域高科技封锁。

美国长期将我国作为假想敌,采取各种手段压制我国信息领域的核心技术创新发展。一方面,美国以国家安全为由限制对我国出口材料、电子器件、计算机、信息安全等多个领域“所谓”军民两用技术,涵盖高端芯片、高安全等级的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等产品;另一方面,美国高度警惕我国在芯片等高科技核心领域的海外收购,并多次以国家安全为名予以阻止,影响范围甚至波及欧洲众多企业。面对美国政府的一系列压制举动,我国应不断加大对信息技术领域的投入,统筹推进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为此,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1、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瓶颈

充分发挥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国家核心科研机构的作用,实现在材料、物理和数学等基础技术上的突破,为发展高端信息技术产业提供支撑;加强对高端芯片、核心电子元器件、基础软件等开发周期长的信息技术基础产品的研发支持,推动核心关键技术实现突破;加强前沿科技布局,组织开展光计算、生物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研究,夯实量子计算的技术优势,抢占下一代信息技术制高点。

2、推进信息技术产品安全审查

建立信息技术产品安全可控评价机制,结合我国安全需求和现实需要,制定信息技术产品安全可控发展路线路和时间表,规划开展评价工作的对象,明确工作流程和依托单位;推进信息技术产品的网络安全审查和强制性认证工作,依托信息技术产品安全可控评价系列标准,建立核心信息技术产品的强制市场准入制度,推动提升信息安全技术产品安全可控程度,创造安全可控产品市场应用空间。

3、营造良好的创新发展环境

积极推进国际技术合作,依托国内龙头企业,加强国际技术交流合作,争取国际技术标准话语权,突破国外对我国科技的封锁;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组建信息技术产学研用联盟,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创新基金”等产业扶持基金,加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在战略、技术、标准、市场等沟通协作,加强产业链上下游产品间的适配和协同应用推广,形成协同创新和产业发展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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