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国之宝也”,在互联网时代,信用不仅是国家的重宝,也是个人最重要的无形资产。近日,“信联”的成立,标志着国家牵头的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已迈出关键性的一步,以个人信用体系为基础的信用经济正在逐步释放它的价值,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本期专题围绕互联网时代下信用体系的新特点、新问题、新思路,以及相关法规等展开了全面探讨。

“民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自古以来,信用都是个人立身处世,社会健康发展,国家兴旺发达的准则所在。

信用是维系文明社会的基因

按照字典的解释,信用是指依附在人之间、单位之间和商品交易之间形成的一种相互信任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实际上,信用在道德层面、经济层面、法律层面都有更深层的应用,具有极其丰富的内涵。

信用是文明社会传承至今的核心精神,中外文化莫不如此。中国人极为重视“信”,位列“仁、义、礼、智、信”五德其一,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传承至今。西方国家也同样重视信用,契约精神可以说是西方文明的核心要素,对西方的民主、自由、法治的构筑有着深刻的影响。

古往今来,各种守信的故事无不在显示,没有信用的人没有前途,没有信用的企业无法生存,没有信用的社会混乱堕落,没有信用的国家更是毫无希望可言。

互联网下信用越来越“可信”

信用在生活中无处不在,人们的口碑传播、日常的契约文书,都可以看到它的身影。但在过去,信用的量化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左传》云:“君子之言,信而有征。”即一个人说话是否算数,可以得到验证。到了网络社会,信用则变得直观、可信,可以用数字显示好坏高低。

作为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今天的信用,从个人到国家,都有各种估值可作为参考。传统金融领域的征信,将个人和企业各种金融相关活动的诚信度囊括其中;互联网巨头的信用评分,将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一举一动的得失记录在案;企业信用信息,可将企业的不良状况一览无遗;国家的主权信用评级,更是作为国家之间政治经济往来的重要考量。

在近乎“透明”的网络社会,在大数据等高科技的加持、信息共享的推动下,无论是个人或企业,在网络社会里的所作所为都会有迹可循,根据各个维度所收集的数据,信用估值的收集和印证已不再是一个技术问题。

据芝麻信用公开的资料,其用于制定用户评分的数据,不仅有来自蚂蚁金服的支付宝用户的行为数据,还来源于约60家合作伙伴,其中包括了很多政府数据,如公安、学历学籍、各地政府的社保、公积金、税务信息、法院的失信人信息等。通过信用历史、行为偏好、履约能力、身份特质和人脉关系等五个维度的数据,芝麻信用可以给出一个相对公允的信用评分。而近期刚推出的腾讯信用则通过履约、安全、财富、消费、社交五大维度,运用大数据对用户的信用进行综合评估。尽管维度不同,但各自强大的数据收集能力是其信用评价服务的根本所在。

失信成本在网络社会更为严重

随着信用评估的简易、直观、可信,互联网时代的信用价值越来越高。守信者收益、失信者受限,成为网络社会的基本共识。相应的,对守信行为的激励和对失信行为的惩戒也日益制度化,失信的后果会非常严重。

在我国,个人的失信,可能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及《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法院执行部门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在众多部门的联动下,失信人在金融活动、高消费、社会福利、民商事行为、任职、出行等方面都会受到诸多限制。

企业的失信也会受到惩治,对企业发展影响极大。得益于网络技术的发展,2017年,由国家工商总局建设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面建成,截止到2月1日,经营异常名录实有市场主体474万户,严重违法失信企业5907户。企业被列入这个失信名单后,不仅注册新公司和分支机构受限、影响招投标、贷款受阻、上市受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受影响,企业负责人自身的金融、任职、出行等行为也会受限。特别是商誉的无形损失,更是一泻千里。

如果是国家层面的失信,则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近年来阿根廷、希腊的债务危机,严重透支了国家信用。其带来的后果是经济陷入衰退,失业率直线上升,民众福利下降,社会动荡不安。受制于债权人的约束,和继续融资的困难,这些国家走出困境预期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互联网时代信用建设不断升级

互联网时代,信用不仅是道德问题,更是经济问题。如果一个国家的社会信用体系较为健全,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意识强烈,有着明确的信用市场需求,那么这个国家不仅受益于内部经济发展,还会因对外信誉良好,信用交易的范围和规模宽广,可以获得更高的经济福利。

据早期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公布的一项研究表明:与没有征信系统的情况相比,征信系统在2012年拉动了约0.33个百分点的GDP增长;征信系统促进小微企业贷款增加额占比近三成。

显然,信用已经是从个人到国家不可或缺的经济价值,建立一个完善有效的社会信用体系对国计民生至关重要。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我国信用体系建设也在不断升级。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出台,迈出了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步伐;2014年《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对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进行了全面布局;2015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指出,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2016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批复了《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随之国家工商总局牵头的国家企业信用系统很快建立,相关参与部门最多达到69个,已归集政府部门涉企信息数据5.59亿条。

在信用的主要应用领域金融业上,2013年国务院颁布了《征信业管理条例》,加强对征信市场的管理,规范征信机构、信息提供者和信息使用者的行为。在今年初,呼之欲出的“信联”也终于落地,在央行的领导下,包括中国互金协会、芝麻信用、腾讯征信、前海征信等8家征信公司共同开展个人征信业务。

“信联”的成立将共享个人征信信息,化解行业信息孤岛,充分挖掘和利用个人信用信息的价值,让金融服务在互联网时代普惠更多的人群。

与国外的信用数据多来自金融生活相比,我国由于互联网应用的发达,各种大数据记录的详实,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处于一个更加多元、更具特色的态势。不仅是金融信用,在“信联”诸多互联网巨头的加持下,还可以测算个人在社会生活中各方面的信用程度,提供更为完善的信用评价。

可以预见,在互联网经济蓬勃发展的未来,信用将是将是人们在互联网时代的另一张“身份证”。当信用社会越来越完善时,失信成本将增加,守信则可获益,人人都会将信用作为个人的宝贵资产。一个信用越来越有价值的社会,也必将是一个市场经济蓬勃而健康发展的社会。

但是,有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信用体系的覆盖度大约仅为35%,总体建设情况并不乐观,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在此过程中,大数据的应用无疑是把双刃剑,人们所关心的信息泄露、过度采集、不当加工和非法使用等问题,也是行业监管的重点所在。这还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有关管理规定,规范互联网环境下的征信市场,防范信息滥用、泄露和倒卖等问题,让信用在互联网时代下充分发挥它不可估量的巨大价值。

本刊记者  袁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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