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5日上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会于人民大会堂举行,国务院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在对2018年政府工作的建议中明确,“整治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网络传销等突出问题,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是“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截至目前,针对个人信息保护、隐私泄露等问题,两会代表已经就推动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和加大对公民隐私泄露的打击力度这两大重点提出多项议案。

一、推动个人信息保护立法

两会代表提议,个人信息保护应当得到专门立法,明确公民对个人信息享有的权利,如知情权、选择权、信息保密权、信息更正权以及要求删除信息的权利等。加强民事权利保护有利于公民在其个人信息受到侵害时,获得合理的赔偿与补偿。

全国人大代表陈力建议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个人信息的概念与范畴,如个人信息应包括对个人身份的识别信息、个人在社会生活中的活动信息等;明确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原则,如合法原则、安全原则、目的明确原则、限制利用原则、可追溯可异议可纠错原则等;明确个人信息权及其具体内涵,包括信息决定权、信息保密权、信息更正权等权利以及依法对自己的个人信息所享有的支配、控制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等;规范国家机关及其他社会主体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利用;对不当收集、不当使用、处理他人信息并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包括精神赔偿责任在内的民事赔偿责任,同时,应视情节依法追究其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全国政协委员彭静向大会提交了《关于以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为基点优化我国的信息法制环境的建议》,提出尽快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进行专门立法,明确公民享有的信息知情权、同意权和获得救济权,并规制滥用个人信息行为的法律责任。针对个人信息保护建立便捷、高效的救济机制。设立专门机构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个人信息收集、加工、使用、披露、保密等制定专门规则,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对违法收集和滥用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由于目前我国对于违反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的行为重刑事处罚和行政管理,而轻民事确权与民事责任。个人信息被泄露后,即使违法行为人最终承担了刑事或者行政责任,但是当事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以及名誉、精神等非财产损失无法得到实质性的赔偿或者补偿。同时,其提议立法确立公民享有的信息权利,包括知情权、同意权、要求更正错误信息与删除不必要信息权以及获得救济权。

全国政协委员周汉民在接受访问时指出,我国目前缺乏统一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面对快速发展的数据产业,这一问题亟需立法者解决。周汉民还提出,应当合理恰当地运用隐身份技术实现个人隐私保护与信息利用之间的平衡,因此提出在个人信息保护专门立法中对个人信息隐身份制度进行规范,以法律保障大数据产业的发展。

也有代表指出,用户在使用互联网产品时所产生的大数据应当归用户所有,而非由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所有;国家与企业在个人信息的保护上应当承担更多的责任。如全国政协委员、360集团董事长周鸿祎提出了“用户隐私保护三原则”:第一,用户在使用互联网公司的产品时用户大数据应当归用户所有,只是暂时托管于互联网公司的服务器,当用户不使用该互联网公司的服务时,可以要求其删除;第二,互联网公司应当保障用户对数据信息使用方法、目的等的知情权、选择权;第三,互联网公司保护用户数据信息安全的责任应当得以明确,包括具体的提升网络安全能力,保障安全存储与安全传输等责任。另外,全国政协委员、搜狗公司CEO王小川也表示,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的问题要从立法上明确,国家与企业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从而有效地加强消费者个人数据保护。全国人大代表、百度董事长兼CEO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互联网企业使用个人信息要征得用户的同意。

另外,有代表建议对当前邮政编码体系基于个人信息保护进行升级改造。全国政协委员孔维克建议升级改造当前邮政编码系统,将邮政编码扩充至15位左右,从而准确定位至全国所有城市街道门牌和农村行政村。由此,邮件面单上不必填写完整的地址,可以省略城市、道路编号等信息,从而加强个人地址的保密性。

二、加大隐私泄露打击力度

两会代表还提出,应当严肃惩处侵犯个人信息,泄露公民隐私的行为,尤其应加强对于相关犯罪行为的查处与打击力度;并应当建立完善的个人信息安全监管机制,加强泄露后的追责工作。

全国人大代表马玉红指出,鉴于当前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的不足以及个人信息受到严重侵害的现状,《刑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威慑力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故须加大对此类犯罪的查处与打击力度。其提出了四项建议:第一,加大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法律宣传;第二,加大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举报奖励力度;第三,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利益链要一网打尽,从信息泄露的源头、中间环节以及购买、使用等涉及的主体,依据犯罪情节,都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第四,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案件破获并查明事实后,应当给予最高程度的经济处罚,消除其冒险犯罪的侥幸心理;并且对于重大案件,应当通过主流媒体发布处罚结果,在社会舆论上威慑犯罪。

全国政协委员穆可发指出,个人信息泄露问题频发,电信网络新型犯罪也层出不穷,当前防范打击电信网络新型犯罪的重中之重是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而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当务之急是个人信息安全法的出台。由于现行立法中,并无完善的个人信息安全监管机制,公共服务机构以及市场主体对于个人信息使用的权利范围,信息泄露后的追责机制等均无明确的规定。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人民生产生活与信息网络的关系日益紧密,相应地,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加强对信息网络犯罪行为的规制更是刻不容缓。本次全国人大会议上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以及人大代表的各项提案,再次充分表明,保护个人信息与严惩信息泄露是建设平安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未来我国信息网络产业发展的主要关注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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