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分别于2018年3月3日、3月5日在北京正式开幕。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子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徐晓兰今年将提出《构建区块链技术产业健康发展的生态环境》的提案。

随着现实世界和数字世界日益交汇融合,以价值互联网为重要特征和典型载体的数字社会已然到来,数字货币、数字化实物产权、个人数据等各种形式的数字(化)资产将成为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的重要有价资产。然而,在深度融合的数字社会中,与经济社会构成有关的诸多关键要素均在发生着变化,资产的组成、形式、载体将发生根本性改变,当前物理与网络空间松耦合的资产所有权体系难以支撑上述变革,也阻碍了数字资产的确权和数字社会有序规则的建立。区块链是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信息技术的集成创新应用。是一种创新的分布式交易验证和数据共享技术,在数字空间内构建了记录任意实体之间交易过程的分布式帐本,依靠共识机制使得所有实体对于发生在数字空间内某一交易行为取得公认共识,记录具有不可篡改性和可溯源性。从更广义的层面来看,基于区块链技术构建的系统在诞生之初就具有数据安全及信用自建立等优点,基于区块链技术构建的加密货币系统在虚拟的数字空间实现了不可信实体之间的可信交互、可信价值传递,为未来信息社会中信息流和价值流深度融合奠定了基础,有望成为构建数字社会的信息基础设施的核心技术,重塑数字社会价值体系,促进构建规则主导的、可信的数字世界,引导数字空间实现从无序到有序、从无价到确权、从无界到可控的转变。区块链发展历经技术起源、加密货币阶段、智能合约阶段,未来则有望发展到社会治理阶段。如果说互联网协议让我们进入了信息自由传递的时代,区块链则将把我们带入价值交易的高速公路时代。区块链对构建诚信社会、建设数字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区块链作为比特币的底层技术而诞生,本质上是一种去中心化的分布式数据库系统,以块链式结构保存数字空间内历史信息,以分布式共识技术生成和更新信息,以密码学方法防止信息被篡改,能够在无人干预和管理的情况下基于一系列公开透明的规则自主运行。技术上来看,区块链技术在数字世界内构建了记录任意实体之间交易过程的分布式帐本,依靠“群智”(技术上称为“共识机制”)使得所有实体对于发生在数字世界内某一交易行为取得公认共识,记录具有不可篡改性和可溯源性。从更广义的层面来看,区块链系统具有信用自建立、权益获取等优点,基于区块链技术构建的加密货币和智能合约在虚拟的数字世界实现了不可信实体之间的可信价值传递,为信息流和价值流深度融合奠定了基础。因此,区块链技术有助于构建数字世界的“规则体系”,确保了数字世界中“物有所属”、“人身份可信”、“行为有序合规”。可见,区块链技术是网络、信息以及安全技术融合的一个技术体系,也是一套新的规则体系,是用以支撑这个数字社会运行的核心技术体系,在这些领域的积累、先进程度以及自主控制能力,将直接影响未来数字社会信息基础设施的主权、安全以及效率,直至影响这个国家的运行效能。同时区块链具有广泛应用,能解决金融服务、扶贫公益、质量追溯、诚信体系、制造业等领域的提质增效降本信用的难点和痛点。

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重视区块链领域基础技术研究。在国家战略层面的统筹规划下,设立国家级区块链产业引导基金、引导地方创建专项配套基金,促进涉及区块链技术的跨学科共性基础研究与交叉学科应用研究。

二是推进标准体系建立。充分调动企业参与制修订标准的积极性,成立以中国企业为主导的国际性区块链技术发展组织,借助“一带一路”中信息化建设发展的良好态势,推行我国制定的行业标准、技术标准、应用产品。

三是推动区块链技术生态体系、产业体系完善。加强政府资源、科研单位、实体企业、金融资本间携手联合,促进区块链生态的发展,共同推动区块链技术在我国的创新应用和产业化进程。

四是推进区块链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公有链以及构建数字货币的基础链等会影响整个价值互联网的构建和规则的建立,也会影响到整个体系的运行安全与效能,应该建立由国家驱动的区块链公共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技术的引导权和平台的自主掌控权。

五是坚决打击以区块链为名,开展代币融资的非法行为。区块链是比特币的底层技术和基础架构,比特币是区块链呈现方式。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专家、行业参与者和社会组织参与治理,全面遏制区块链名义下的ICO非法集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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