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会研究服务处近日发布题为《情报机构的隐蔽行动与秘密活动:国会监督框架》的报告,为国会监督相关情报项目与活动提出潜在框架,可协助国会评估情报活动对国家安全的影响、行动可行性、所需资金以及潜在的长期或意外后果。
背景
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国会对情报界的监督一直是确保情报界17个部门有效支持美国国家安全项目的基石,对于隐蔽行动与秘密情报活动更是如此。国会对隐蔽行动的监督可围绕以下5个方面进行组织:秘密活动的法定标准;美国国家安全利益;美国外交政策目标;资金与实施;风险评估。这些方面使国会能够从战略角度分析评估每项活动的具体内容。此外,国会对可能影响海外政治、经济或军事环境的预期秘密情报活动的监督也可适用相同框架,以处理妥协、意外后果等风险。
秘密活动法定标准
《美国法典》规定,隐蔽行动的调查结果不得授权任何违反美国宪法或法令的行动。因此,国会监督应确保隐蔽行动不违反法律,包括为履行非自动执行条约而制定的一切国内法律。国会需考虑的问题包括:隐蔽行动或秘密情报活动是否违反美国国内法律;是否违反与非自动执行条约有关的国内法律;是否可能违反国际法;进行或可能违反国际法的隐蔽行动对国家安全有何影响;相关行动对国家安全的重要意义是否足以证明所承担风险的合理性;国会是否可能通过立法来限制隐蔽行动;在冲突中执行隐蔽行动或秘密活动是否符合武装冲突相关法律。
国家安全利益
国会对隐蔽行动的监督对确保适当的制衡尤为重要,尤其是在除少数经授权的情报专业人士之外,无其他人对隐蔽行动或秘密活动有任何了解的情况下。由于情报界外具备权限的人数较少或只能提供有限视角,并可能忽视基本细节,所以保持情报活动规划的必要安全性可能面临挑战。国会需考虑的问题包括:何种威胁前提或国际、区域环境可证明相关隐蔽行动或秘密活动的合理性;总统调查结果中所概述的特殊隐蔽行动是否有先例,如果有,调查结果中所描述的隐蔽行动与之有何相似及不同之处;第三方或国家行为体参与隐蔽行动会产生何种影响;相关隐蔽行动或秘密活动是否符合美国的民主价值观,是否能促进自由公正的选举;隐蔽行动可能带来何种长期意外后果,这些潜在长期影响是否从一开始就对隐蔽行动的前提构成挑战。
外交政策目标
《美国法典》规定,总统不得授权政府部门、机构或实体进行隐蔽行动,除非总统认为该行动可支持外交政策目标,并符合美国家安全利益。国会需考虑的问题包括:隐蔽行动是否作为支持《国家安全战略》中阐述的“可识别”外交政策目标的政策工具;隐蔽行动是否是实现这些目标的可行手段,美国是否还有其他低风险手段可实现同样的目标;隐蔽行动是否符合美国价值观。
资金与落实
国会可通过审查确保成功实施秘密活动的重要细节不被忽视。此外,国会在拨款方面的宪法责任延伸至其对隐蔽行动等敏感情报活动的监督。国会需考虑的问题包括:总统调查结果中指定的部门或机构是否为最适合实现目标的秘密行动领导机构;隐蔽行动的行动要素是否经过全面规划,以及能否取得战术上的成功;隐蔽行动或秘密活动的资金是否足够维持到任务达成。
风险评估
为实现总统的目标,行政部门会淡化风险,强调利益。国会需考虑的问题包括:隐蔽行动是否涉及更广泛冲突或战争的风险升级;如果未经授权或不合时宜地进行披露,对美国国家安全、美国人民及与该地区国家的关系会产生何种风险;隐蔽行动或秘密活动失败后对美国人民、国家安全有何影响;隐蔽行动或秘密活动会给美国公民带来何种风险。
来源 :美国会研究服务处网站/图片来自互联网
军事科学院军事科学信息研究中心 张羽丰 张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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