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网2019”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在重拳打击涉网刑事犯罪活动的同时,重点围绕整治网络乱象、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保卫、督促网络运营者切实履行安全防护义务等方面,加强网络社会治理工作,不断规范网上秩序,净化网络空间,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全省网安部门依据《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共办理行政案件8675起,对突出问题乱象挂牌整治85批次;警告8141家(人)次;罚款46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7万元,行政拘留222人,对违法违规网络运营者暂停业务或停机整顿142家次,关停或下架违法违规移动互联网应用1100余款。
现发布“净网2019”专项行动第七批清理整治典型案例:
一 如皋某单位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南通某技术公司拒不向公安机关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案
接公安部通报线索,南通如皋市某单位网站遭黑客攻击植入木马,致使网站跳转为博彩网站。
经查,该单位网站管理混乱,技术防护措施薄弱。侦查过程中,为网站提供维护服务的南通某技术公司,在接到警方调取证据通知后,虚与委蛇,推脱应付,甚至采取删除木马病毒文件的方式,拒不向公安机关提供协助,致使相关证据灭失。今年9月,南通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21条、第59条规定,对如皋某单位予以罚款1万元,对具体责任人予以罚款5千元;依据《网络安全法》第28条、第69条规定,对南通某技术公司予以罚款5万元,对具体责任人予以罚款1万元。
二 无锡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
工作发现,无锡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运营的汽车美容连锁管理平台,遭黑客攻击破坏造成不良影响。
经查,该公司安全意识淡薄,未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未制订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今年9月,无锡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21条、第25条、第59条规定,对该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予以罚款5万元,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罚款2万元,责令限期整改,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三 南京某高校研究所等单位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
南京警方在侦办一起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中,发现南京某高校研究所、南京某职业学院、南京某软件公司等3家单位网站被获取管理员权限,网站被指向博彩网站链接,相关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制定网络安全应急预案。
今年7月,南京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25条、第59条规定,对南京某高校研究所等3家单位分别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
四 海门某仪器公司、某商务公司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
南通警方在侦办南通海门某仪器公司网站被黑客攻击案中,发现该仪器公司及其网络运维方海门某商务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制定网络安全应急预案。
今年7月,南通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25条、第59条规定,对海门某仪器公司、某商务公司分别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
五 镇江某酒店不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案
工作发现,镇江某酒店未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的个人信息安全,致使泄露公民个人住宿信息13条。
今年9月,镇江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42条、第64条规定,对该酒店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
六 徐州某网络科技公司不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案
接公安部通报线索,某款手机赚钱类APP疑似侵害个人信息。经查,徐州某网络科技公司开发、运营的该款手机赚钱类APP在用户安装、运行使用过程中,未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未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未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未经被收集者同意。
今年9月,徐州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41条、第64条规定,对该网络科技公司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
七 南京某房地产公司不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案
南京警方在侦办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发现南京某房地产公司下属的一家售楼部,在经营过程中收集大量业主购房、贷款等信息。但该单位内部管理混乱,没有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障其收集、存储的购房者个人信息安全。
今年9月,南京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42条、第64条规定,对该房地产公司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
八 淮安某装饰公司非法获取个人信息案
接群众报警,怀疑个人信息遭泄露,接到装修骚扰电话。经查,淮安某装饰公司非法获取当地小区业主信息千余条,用以推销业务。
今年9月,淮安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44条、第64条规定,对该装饰公司予以罚款2万元。
九 姚某某非法获取、出售、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案
工作发现,姚某某(男,37岁,盐城人)从个别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员工(另案处理)处购买车牌、驾驶员基本信息等数千条,后出售、向他人提供该部分信息牟利。
今年8月,常州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44条、第64条规定,对姚某某予以罚款10万元。
十 张某某等人非法获取、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案
工作发现,宿迁泗阳某装饰设计公司张某某(男,45岁)、张某(男,23岁)从工地监理王某(男,32岁)、移门安装经理徐某(男,38岁)、集成吊顶经理刘某某(男,40岁)处获取公民信息,用于推销装饰业务。后张某某等人将非法获取到的公民个人信息提供给某电器公司员工戴某(女,27岁,均为泗阳县人)用于营销。
今年8月,宿迁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44条、第64条规定,对张某某、张某分别予以罚款5千元,对王某等4人分别予以罚款2千元。
十一 张某等人非法获取个人信息案
接群众举报,宿迁警方对沭阳某家居广场内一家装饰公司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多个小区业主个人信息千条。经查,员工张某(男,31岁,沭阳人)等5人非法获取小区业主信息,重复拨打电话推销装饰业务,引起业主不满报警。
今年8月,宿迁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44条、第64条规定,对张某等5人分别予以罚款1千元至3千元不等。
十二 宗某从事危害网络安全活动案
工作发现,宗某(男,26岁,徐州人)在经营游戏代理工作室期间,利用外挂程序干扰某网络游戏程序正常功能,非法盗刷游戏金币用以兑换人民币,非法获利2548元。
今年8月,徐州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27条、第63条规定,对宗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其5年内不得从事网络安全管理和网络运营关键岗位。
十三 陈某某从事危害网络安全活动案
工作发现,泰兴市网吧业主陈某某(男,44岁,泰兴人)利用非法手段,关闭网吧人脸识别系统活体检测功能,上网人员只需扫描静态照片即可通过验证。
今年8月,泰州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27条、第63条规定,对陈某某予以行政拘留3日。
十四 陈某等人提供危害网络安全活动专门程序、工具案
徐州警方在侦办一起黑客攻击案件中,发现四川某科技公司部分员工涉嫌提供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经查,陈某(男,31岁,四川人)等16人非法提供某款网络平台及出库、入库插件给他人(另案处理)使用,进行拦截、获取苹果商城支付凭证。
今年8月,徐州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27条、第63条规定,对陈某等16人分别予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万元。
十五 汪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
工作发现,汪某(男,25岁,安庆人)采取建立微信群组、微信公众号方式,发布盗版影视资源。经查,相关群组、平台吸引90余万网民关注,该汪非法获利7万余元。
今年8月,常州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46条、第67条规定,对汪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金1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关闭其用于实施违法活动的群组、平台。
十六 郝某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行为案
工作发现,郝某(男,32岁,南通人)私自非法储存汽油,购置汽油桶、油枪、计价表等装置,并在当地一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多次发布出售汽油的违法信息。
今年9月,南通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46条、第67条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规定,对郝某合并执行行政拘留8日。
十七 甘某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
接受害人报警,其前男友对其进行骚扰殴打。经查,甘某某(男,20岁,四川广安人)因不满分手为泄私愤,殴打其前女友,并在今年7月、8月期间,通过某直播平台向部分网民散布其前女友裸照等,通过QQ向其前女友个别好友发送相关照片、视频。
今年8月,常州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46条、第67条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对甘某某合并执行行政拘留5日。
江苏警方将继续加大对各类网络乱象整治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加强网络空间治理,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同时,警方也提醒广大网络运营者,切实承担起网络安全保护主体责任,履行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违法有害信息处置、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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