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要目
域外动态
1. 五国联合发布《打击在线儿童性剥削和虐待的自愿原则》
2. 美国白宫发布《5G安全国家战略》
3. 美国总统签署并正式通过《安全可信通信网络法案2019》
4. 美国总统签署并正式通过《宽带数据法案》
5. 美国总统签署并正式通过《5G安全和超越法案2020》
6. 美国发布针对北京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收购Stayntouch公司的行政令
7. 美国卫生与公共服务部发布两项规则,增加医疗数据的互操作性
8. 美国CISA发布《COVID-19期间关键基础设施核心工作人员识别指南》
9. 美国八部门发布针对选举安全的联合声明,将严厉打击外国行为者
10. 欧洲数据保护委员会发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下处理个人数据的声明》
11. 英国数据保护机构发布数据保护和新冠病毒指南
12. 澳大利亚信息专员办公室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隐私保护指南
13. 希腊数据保护局发布cookie使用指南
14. 罗马提出六项人工智能原则,呼吁制定更严格的伦理准则
15. 韩国通过《特殊金融信息法》
16. 美国参众两院引入《间谍法改革法案2020》
17. 美国参议院引入《保护美国免受中国共产党操控的外商投资者损害法案2020》
18. 美国参议院引入《消除交互技术滥用和忽视法案2020》
19. 美国参议院引入《儿童网络设计与安全法案》
20. 美国参议院引入《网络安全贸易法案2020》
21. 美国参议院引入《禁止在政府设备使用TikTok应用程序法案》
22. 美国参议院引入《网络法案》,将华为排除在美国金融体系之外
23. 美国参议院引入《消费者数据隐私和安全法案2020》
24. 美国众议院引入《禁止在联邦选举中造假法案》
25. 美国众议院引入《加密货币法案2020》
26. 美国众议院引入一项决议,要求域名注册信息保持开放和可访问
27. 美国加州发布《加州消费者隐私法实施细则》第二次修订稿
28. 欧洲数据保护委员会针对GDPR第46条指南征求意见
29. 澳大利亚拟修订《电信(拦截和接入)法》,建立跨境电子数据调取新机制
域内动态
1. 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
2.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药品记录与数据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3. 发展改革委等23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
4. 四部门联合发布《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指引》
5.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2020年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要点》
6. 工信部办公厅发布《工业数据分类分级指南(试行)》
7. 全国信安标委发布8项网络安全国家标准
8. 新版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发布
9. 两部委发布通知,推进农民工返岗复工健康信息出行互认
10. 天津网信办发布通告,开展疫情防控相关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
11. 全国信安标委发布2020年度工作要点
12. 全国信安标委发布《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远程办公安全防护》
13. 四部门联合发布《2020年网络扶贫工作要点》
14. 工信部发布《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方案》
15. 全国信安标委发布两项指南征求意见稿,针对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个人信息保护
16. 工信部发布《民用无人机生产制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17. 工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工业互联网加快发展的通知》
18. 科技部发布《关于科技创新支撑复工复产和经济平稳运行的若干措施》
19. 工信部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IPv6端到端贯通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
20. 工信部发布《关于推动5G加快发展的通知》
21.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
22. 两部门发布《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做好社会保障卡应用推广工作的通知》
23.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商用密码检测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
域内动态
1. 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
2月28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要求不断提升信息化水平。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实现互联网医保服务无卡办理。前期已经开通医保电子凭证实现互联网医保服务的省份,继续做好推广应用工作。未开通医保电子凭证的省份,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的通知》(医保办〔2020〕10号)要求开展工作;未开通省份暂不具备开通条件的,保持现有信息系统稳定,避免重复建设、分散建设。同步做好互联网医保服务有关数据的网络安全工作,防止数据泄露。
《指导意见》原文链接: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3/03/content_5486256.htm
2.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药品记录与数据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2月28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药品记录与数据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旨在进一步规范药品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活动的记录与数据管理。
征求意见稿共六章二十九条。要求经计算机(化)系统采集、处理、报告所获得的电子数据,应当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与技术手段:1)经人工输入由应用软件进行处理获得的电子数据,应当防止软件功能与设置被随意更改,并对输入的数据和系统产生的数据进行审核,原始数据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保存;2)经计算机(化)系统采集与处理后生成的电子数据,其系统应当符合相应的规范要求,并对元数据进行保存与备份,备份及恢复流程必须经过验证。
征求意见稿原文链接:
http://www.nmpa.gov.cn/WS04/CL2101/375172.html
3. 发展改革委等23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
2月28日,发展改革委、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工信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23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要求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5G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商用步伐。支持利用5G技术对有线电视网络进行改造升级,实现居民家庭有线无线交互,大屏小屏互动。鼓励企业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各类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和消费后评价制度,大力优化线上消费环境,加大力度打击网络刷单炒信等黑色产业链。
《实施意见》原文链接: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3/13/content_5490797.htm
4. 四部门联合发布《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指引》
3月2日,民政部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工信部办公厅、国家卫健委办公厅联合发布《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指引》。
《指引》从疫情监测和重点人群管理、出入管理、信息报送、宣传教育、环境整治、困难帮扶和社区服务等七方面,提出社区防控工作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基本思路,同时从部署条件、系统安全、隐私保护、公益原则等四个方面,明确社区防控工作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相关支持环境。
《指引》明确,社区防控信息化产品(服务)优先使用已有的政务或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做好与卫生健康、公安、民政等部门相关疫情防控信息平台、公民身份信息认证平台、社区治理信息管理系统等功能衔接。同时,社区防控信息化产品(服务)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网络安全、稳定运行,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需要收集社区居民信息的,应向社区居民明确提示并取得同意,明确用于此次疫情防控,对于用于其他目的的,必须重新征得社区居民本人同意。
发表于2020年3月5日,链接:
http://www.gov.cn/xinwen/2020-03/05/content_5487180.htm
《指引》原文链接: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3/05/content_5487110.htm
5.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2020年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要点》
3月3日消息,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发布《2020年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要点》。
《工作要点》明确11类32项重点任务。其中要求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和保障能力。开展教育系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和检查,落实教育系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应急演练。制定教育部直属机关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和教育系统加强数据安全的指导意见,建立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机制。持续开展网络安全监测预警,提高数据分析和态势感知能力。完善教育系统网络安全通报机制建设。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的相关要求,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和技术标准。推进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岗位能力建设,推广实施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保障专业人员(ECSP)培训。
《工作要点》原文链接:
http://www.ict.edu.cn/news/jrgz/xxhdt/n20200303_66025.shtml
6. 工信部办公厅发布《工业数据分类分级指南(试行)》
3月4日,工信部办公厅发布《工业数据分类分级指南(试行)》,旨在指导企业全面梳理自身工业数据,提升数据分级管理能力,促进数据充分使用、全局流动和有序共享。
首先,《指南》明确企业为数据分类分级主体。工业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等作为工业数据的所有者和使用者,承担开展数据分类分级、加强数据管理等主体责任;其次,《指南》与《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DCMM)互为补充、相互衔接。《指南》将与DCMM贯标工作有机结合,引导企业通过数据防护技术应用、管理流程优化、组织体系变革等方式,实现工业数据管理能力跃升;最后,《指南》以可操作、可实施为原则持续完善。为确保《指南》内容的有效性和适应性,拟以实践效果为导向,在试点工作中不断改进优化,适时予以修订。
发表于2020年3月5日,链接:
http://www.miit.gov.cn/newweb/n1146285/n1146352/n3054355/n3057656/n3057660/c7785032/content.html
《指南》原文链接:
http://www.miit.gov.cn/newweb/n1146285/n1146352/n3054355/n3057656/n4699766/c7772102/content.html
7. 全国信安标委发布8项网络安全国家标准
3月6日,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20年第1号),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GB/T 35273-2020《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等8项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具体清单如下:
1) 信息技术 安全技术 密钥管理 第1部分:框架
2) 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3) 信息安全技术 安全电子签章密码技术规范
4) 信息安全技术 电子文件密码应用指南
5) 信息安全技术 基于生物特征识别的移动智能终端身份鉴别技术框架
6) 信息安全技术 动态口令密码应用技术规范
7) 信息安全技术 办公设备安全测试方法
8)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管理支撑系统技术要求
发表于2020年3月7日,链接:
https://www.tc260.org.cn/front/postDetail.html?id=20200307152229
8. 新版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发布
3月6日,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GB/T 35273-2020)正式发布,将于2020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将代替2017年发布的版本。
新版规范增加了“多项业务功能的自主选择”、“用户画像的使用限制”、“第三方接入管理”、“个人信息主体注销账户”等多项内容,并对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要求进行细化完善。
根据新版标准的规定,在收集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前,需单独向用户告知收集、使用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以及存储时间等规则,并征得用户的明示同意。同时明确原则上不应存储原始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可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仅存储个人性别信息的摘要信息;在采集终端中直接使用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实现身份识别、认证等功能;在使用面部识别特征、指纹、掌纹、虹膜等实现识别身份、认证等功能后删除可提取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原始图像。
发表于2020年3月9日,链接:
https://new.qq.com/omn/20200309/20200309A0EUYZ00.html
《规范》原文链接:
http://pip.tc260.org.cn/assets/wz/2020-03-07/ef2dab88-cd9d-4748-814a-a3eca027beba.pdf
9. 两部委发布通知,推进农民工返岗复工健康信息出行互认
3月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出行健康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出行健康服务工作。
《通知》要求扎实推进农民工健康信息互认。已经使用本地健康码或健康证明的地区,要主动对接国家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推进省内、省际互认。已经签订省际健康互认合作备忘录的地区要加快推进落实,并逐步扩大互认范围。除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高风险地区外,在组织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出行时,要减少设置其他条件。同时,加强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出行服务中信息填报、查询、核验等环节的管理,确保农民工个人信息安全。
发表于2020年3月8日,链接:
http://www.gov.cn/xinwen/2020-03/08/content_5488565.htm
《通知》原文链接: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3/08/content_5488616.htm
10. 天津网信办发布通告,开展疫情防控相关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
3月9日,天津市委网信办发布《关于开展疫情防控相关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的通告》,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开展疫情防控相关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
《通告》称,专项行动将重点对疫情防控App存在的以下九类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进行治理:1)未经授权或用户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2)未公开收集使用规则;3)未明示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4)违反必要原则,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5)未经同意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6)未按法律规定提供删除或更正个人信息功能、或未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7)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管理和技术防护措施,存在个人信息被窃取、被泄露的风险;8)未经用户同意,且未经脱敏处理,公开个人信息;9)疫情结束后未及时采取删除等措施处理疫情防控相关个人信息。
《通告》原文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IOWtGXjbe8d4vtFxL5PdRwl
11. 全国信安标委发布2020年度工作要点
3月10日,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2020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要点》指出2020年,网络安全标准化工作将以落实《网络安全法》和《关于加强国家网络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若干意见》为主线,分为六点主要工作,分别是:
1)完善网络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制定并发布《网络安全国家标准体系(2020版)》;发布数据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云计算安全、5G安全等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2)服务中心工作,推进急需重点标准制定。研制国家网络安全重点工作急需的标准,包括数据分级分类、重要数据识别等数据安全管理标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标准等;
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标准宣贯实施。选择雄安新区等地针对智慧城市建设等工作,对数据安全、云计算安全、网络安全应急等标准,创新开展标准综合应用试点等;
4)不断开拓进取,努力开创国际标准化工作新局面。积极参与网络空间安全国际标准和规则制定,提升话语权和影响力等;
5)强调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标准化工作能力水平。提高标准制定的参与度和广泛性,鼓励和吸收各方实质性参与标准制定;
6)树立创新理念,积极探索人才培养和融合发展新机制。
《工作要点》原文链接:
https://www.tc260.org.cn/upload/2020-03-10/1583809727906058080.pdf
12. 全国信安标委发布《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远程办公安全防护》
3月13日,全国信安标委发布《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远程办公安全防护》。
《实践指南》给出远程办公的典型应用场景,分析了远程办公可能面临的办公系统自身安全、数据安全、设备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等风险,针对远程办公系统的使用方和用户,分别给出了安全控制措施建议。其中,使用方应在管理和技术两方面开展安全防护,健全远程办公管理制度,加强运维管理,强化安全措施。用户应提高自身安全意识,重点针对设备、数据、环境等方面的安全风险进行防护。
《实践指南》原文链接:
https://www.tc260.org.cn/front/postDetail.html?id=20200313141548
13. 四部门联合发布《2020年网络扶贫工作要点》
3月18日消息,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工信部近日联合发布《2020年网络扶贫工作要点》。
《工作要点》部署8个方面28项重点任务。具体包括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好贫困地区疫情防控,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手段,为疫情防控提供数据支撑;积极开拓网络扶贫信息惠民服务,充分依托已有资源,鼓励相关机构开展远程教育、远程医疗、远程心理健康疏导,及时提供就医、交通和生活服务信息等。
发表于2020年3月18日,链接:
http://www.cac.gov.cn/2020-03/18/c_1586073208099659.htm
14. 工信部发布《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方案》
3月19日,工信部发布《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方案》,以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助力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可持续发展。
《行动方案》明确行动目标、13项重点任务和4项推进措施。强调着力运用信息技术加强疫情防控,促进企业尽快恢复生产运营;加快发展在线办公、在线教育等新模式,培育壮大共享制造、个性化定制等服务型制造新业态;搭建供应链、产融对接等数字化平台,帮助企业打通供应链,对接融资链;强化网络、计算和安全等数字资源服务支撑,加强数据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推动中小企业实现数字化管理和运营,提升智能制造和上云用云水平,促进产业集群数字化发展。
发表于2020年3月19日,链接:
http://www.miit.gov.cn/n1146290/n1146402/c7826583/content.html
《行动方案》原文链接:
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3757016/c7826486/content.html
15. 全国信安标委发布两项指南征求意见稿,针对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个人信息保护
3月19日,全国信安标委发布《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自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指南在2019年3月1日版《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自评估指南》的基础上,依据《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参照《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和相关国家标准,结合检测评估工作经验,归纳总结出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评估点,供App运营者自评估参考,帮助其持续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水平。
3月30日,全国信安标委发布《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个人信息安全防范指引(征求意见稿)》。指引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要求,基于相关评估工具数据统计和近期疫情防控App发现的问题,给出了当前App个人信息保护合规的常见问题和防范策略。
指南原文链接:
https://www.tc260.org.cn/front/postDetail.html?id=20200319113609
指引原文链接:
https://www.tc260.org.cn/front/postDetail.html?id=20200330091643
16. 工信部发布《民用无人机生产制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3月20日,工信部发布《民用无人机生产制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共二十一条,将民用无人机分为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大型五种类型。
征求意见稿要求,民用无人机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有关信息安全标准要求,做好信息安全防护,防止民用无人机链路非授权访问。民用无人机生产企业发现其产品及应用系统、软件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报工信部。
征求意见稿原文链接:
http://www.miit.gov.cn/n1278117/n1648113/c7828994/content.html
17. 工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工业互联网加快发展的通知》
3月20日,工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工业互联网加快发展的通知》。《通知》从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拓展融合创新应用、加快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加快壮大创新发展动能、加快完善产业生态布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六方面推动工业互联网加快发展。
《通知》要求提升工业互联网平台核心能力。引导平台增强5G、人工智能、区块链、增强现实/虚拟现实等新技术支撑能力,强化设计、生产、运维、管理等全流程数字化功能集成。建设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加快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建设,鼓励各地建设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分中心。建立企业分级安全管理制度。出台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指南,制定安全防护制度标准,开展工业互联网企业分类分级试点,形成重点企业清单,实施差异化管理。加大网络安全产品研发和技术攻关支持力度,加强产业协同创新。
《通知》原文链接:
http://www.miit.gov.cn/n1146290/n1146402/c7829273/content.htm
18. 科技部发布《关于科技创新支撑复工复产和经济平稳运行的若干措施》
3月21日,科技部发布《关于科技创新支撑复工复产和经济平稳运行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共提出九项重点措施和六项保障措施。其中,《通知》要求培育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大力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大5G、人工智能、量子通信、脑科学、工业互联网等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和支持力度,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产业化,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和高科技产业,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编制面向智慧医疗、智慧农业、公共卫生、智慧城市等应用场景的技术目录,在国家高新区、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等打造示范应用场景,推动实施一批医疗健康、智能制造、无人配送、在线教育等新兴产业技术项目,引导消费和投资方向。
《通知》原文链接: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3/22/content_5494142.htm
19. 工信部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IPv6端到端贯通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
3月23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IPv6端到端贯通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通知》明确,为加快提升IPv6端到端贯通能力,持续提升IPv6活跃用户和网络流量规模,工信部将于2020年开展IPv6端到端贯通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通知》提出七项重点工作任务和四项保障措施。其中要求着力强化IPv6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各相关企业要进一步完善针对IPv6的网络安全定级备案、风险评估、通报预警、灾难备份及恢复等工作。推动IPv6环境下网络安全产品和服务的应用,鼓励构建IPv6安全产品孵化平台和测试环境,推动在研IPv6安全产品孵化,强化IPv6安全产品应用性能验证。基础电信企业和重点IDC、CDN等企业要做好僵木蠕、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监测处置系统、信息安全管理系统等安全技术手段IPv6配套改造工作,强化IPv6环境下漏洞、违法信息等的监测发现与处置。
《通知》原文链接:
http://www.miit.gov.cn/n1146290/n1146402/c7831127/content.html
20. 工信部发布《关于推动5G加快发展的通知》
3月24日,工信部发布《关于推动5G加快发展的通知》,旨在全力推进5G网络建设、应用推广、技术发展和安全保障,充分发挥5G新型基础设施的规模效应和带动作用,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
《通知》围绕加快5G网络建设部署、丰富5G技术应用场景、持续加大5G技术研发力度、着力构建5G安全保障体系、加强组织实施提出5点18项重点任务。其中,《通知》要求加强5G网络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加快构建5G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体系,加强5G核心系统、网络切片、移动边缘计算平台等新对象的网络安全防护,建立风险动态评估、关键设备检测认证等制度和机制。强化5G网络数据安全保护。合理划分网络运营商、行业服务提供商等各方数据安全和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责任,明确5G环境下数据安全基线要求,加强监督执法。推动数据安全合规性评估认证,构建完善技术保障体系,切实提升5G数据安全保护水平。
《通知》原文链接:
http://www.miit.gov.cn/n1146290/n1146402/n1146440/c7832353/content.html
21.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
3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文件指出,2020年,市场监管立法工作将更加注重以规则融合促工作融合,更加注重以依法立法促规则完善,更加注重以质效提升促长远发展。
其中,与网络空间治理相关的立法计划包括《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网监司)、《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药监局)、《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广告监管司)等。
《工作计划》原文链接: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3/26/content_5495857.htm
22. 两部门发布《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做好社会保障卡应用推广工作的通知》
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公厅发布《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做好社会保障卡应用推广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强化政务服务平台风险防控能力,建立安全制度,规范系统应用,按照社保卡应用规范和管理要求,依法依规使用共享的社保卡信息和个人信息,加强个人隐私等敏感数据信息的保护。
《通知》原文链接:
http://www.cac.gov.cn/2020-03/26/c_1586776398888140.htm
23.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商用密码检测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
3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商用密码检测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商用密码认证目录由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共同发布,商用密码认证规则由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密码管理局联合组建商用密码认证技术委员会,协调解决认证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为管理部门提供技术支撑、提出工作建议等。
《实施意见》原文链接:
http://www.oscca.gov.cn/sca/xwdt/2020-03/31/content_10607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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