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关键核心技术是要不来、买不来、讨不来的,要努力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把创新主动权、发展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2018年以来,中兴、华为等多家我国高科技企业被美国列入实体清单,更凸显出信息技术领域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紧迫性。然而,有些企业却打着“自主创新”的幌子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比如今年初的“木兰”编程语言事件。对自主创新中穿马甲的“李鬼”事件,必须予以高度重视,采取针对性措施,以营造更健康的科研和市场环境。
一、自主创新“穿马甲”现象时有发生
穿马甲的“李鬼”屡禁不止。近些年,我国在信息技术软硬件领域已出现多起造假事件,有代表性的如下:
一是“木兰”编程语言事件。2020年1月,中科院计算所计算机体系结构国家重点实验室发布“木兰”编程语言,宣称“完全自主设计、开发和实现”。但经部分开发者试用后发现,它实际是套壳后的“Python语言”。随后,当事人承认弄虚作假并致歉。中科院计算所公开回应,“木兰”系涉事员工创办的公司研发,存在欺瞒与虚假陈述的科研不端问题;已责令当事人停职检查。
二是红芯浏览器事件。2018年,红芯时代科技发布红芯浏览器,宣称该产品“国产自主”、“智能浏览器内核”、“打破美国垄断”,是全球第五大浏览器内核。其后,被揭露并非自主创新,只是由谷歌Chrome浏览器内核文件改名而来,且所有版本均为几年前的老版本。
三是COS操作系统事件。2014年,中科院软件所与上海联彤网络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发布COS(中国操作系统),宣称“完全独立自主”,遭到业界质疑后改口,称其基于Linux内核,绝大部分为自主开发。
四是汉芯事件。2003年,上海交通大学陈进将从美国公司购买的芯片换上“汉芯”标志,欺骗专家和有关政府部门,被鉴定为“完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集成电路”。此人通过类似作假手段又陆续推出三款芯片,申请了数十个科研项目,骗取了高达上亿元的科研基金。
自主创新弄虚作假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将“拿来主义”作为“自主研发”。打磨掉原产品标识印上自己标识的“汉芯”,以及基于开源软件修改研发的红芯浏览器、“木兰”语言、COS,都是将已有技术产品拿来或修改后,便宣称“完全自主”。
二是假借知名权威机构之名。“木兰”实际上是中科院计算所员工创办企业研发,但为了提高影响力,涉事员工利用其兼具两个身份的条件,以中科院计算所名义发布。COS也是由企业与中科院软件所联合发布。这给权威科研机构的声誉、公信力带来不良影响。
三是夸大技术产品的水平和应用效果。“木兰”本身是面向青少年编程教育的集成化产品,但在宣传中却夸大为“面向智能物联应用”,致力于打造“智能物联时代的C语言”。COS发布时曾宣称对标并挑战安卓和苹果操作系统,但目前在市场上已销声匿迹。
自主创新弄虚作假带来四方面的危害。一是严重威胁网络和信息安全。“穿马甲”的技术产品是否有漏洞、后门均未可知,质量、可靠性也难以保障,若蒙混过关被应用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中,信息系统安全将面临巨大威胁。
二是浪费国家和社会的宝贵资源。例如,汉芯所获得的国家科研基金、红芯浏览器的社会融资以及投入的人力、物力。
三是导致劣币驱逐良币。“李鬼”们若获得认可,势必挤压脚踏实地从事研发创新工作的企业和科学家的发展空间,阻碍科技进步,损耗公众的信任和期待。
四是影响我国产业界在全球的声誉和影响力。将开源代码贴上“自主”标签,严重违背了开源精神,为全球产业界所不齿,会影响我国的科研形象和参与国际技术产业合作的机会。
二、自主创新“穿马甲”现象缘何频发
鉴别发现难度大。汉芯事件骗过多位院士,后因被举报而败露。红芯、木兰事件之所以能被揭穿,与其公开报道、过于高调不无关系,否则可能还不会引来业内人士的使用鉴别。
信息技术产业涵盖了从元器件到上层应用的众多门类领域,并非每个领域、每个企业都引人注意。若企业不公开源代码,就更是无从辨别。可见,并非每个造假企业都能被轻易识别。这就使得一些企业为获得政府支持、市场用户青睐以及更多融资,“脸不红、心不跳”地弄虚作假。
违法违规成本低。虽然我国针对类似“知假造假”事件已经制定法律法规,但与巨大利益相比,惩罚力度显然不够,且可操作性不强。
汉芯事件当事人仅被解除职务、撤销职称、取消荣誉、追缴相关费用,但并未受到其他法律制裁。红芯浏览器没有受到任何处罚,即便因造假遭到下架或被市场淘汰,损失最大的多数也是投资人和用户,当事人即使失业也可以再谋他就。“木兰”语言事件当事人仅是被停职。在“忽悠成功”则名利双收和即使被揭穿其结果也无关痛痒之间,不少企业和科研人员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知识产权意识淡薄。一些单位和人员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重视程度不够,习惯于模仿抄袭别人的技术和商业模式,久而久之并不以为犯错。前述事例中的相关企业、机构,在最初宣传中对使用了“开源”软件只字不提,反映了其知识产权意识淡薄。
“自主创新”定义模糊。信息技术领域的“自主创新”并无权威定义。以软件领域为例,有企业或专家认为,只有从底层开始全部由自己研发才是“自主创新”;有的认为,吃透掌握开源代码也算“自主创新”,而掌握到何种程度又无从验证。这就给了企业自说自话的空间,对开源代码略作修改或在非关键环节进行一些创新就号称“完全自主”,导致“自主”一词实质被滥用。
对“开源”认识不清。积极参与开源社区、借鉴吸收先进成果是融入全球技术生态、实现自主创新的路径,本值得鼓励,在操作系统和CPU等关键领域,我国相关企业也是这么做的。从全球看,利用开源也是通行和被认可的做法,比如苹果IOS、谷歌安卓等。我国一些企业、机构却似乎以使用开源“为耻”,不愿主动说明。
三、几点思考
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惩处力度。一是完善科研体系法律法规,明确科研不端行为的认定标准及民事刑事责任,制定惩处实施细则,提高违法成本,加大处罚惩戒力度。二是科研部门应设置专门监督机构,提高科研透明度,对相关科研成果或技术产品的发布进行前置审核。三是针对企业夸大宣传、“穿马甲”等行为制定诚实守信规范,明确相关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尤其对负责人应明确其终身责任制。四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优化调查取证审理流程,保护国内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守信的市场环境。
加快对“自主创新”的测评认定。一是明确信息技术领域“自主创新”的定义和标准。在硬件方面,对元器件要综合考察其材料、设计工具、研发、生产制造设备等环节的国产化;对计算机、打印机等整机产品,要重点考察元器件国产化比例以及核心部件是否实现国产化。在软件方面,要厘清“自主”与“开源”的关系,明确对开源掌握到何种程度可称为“自主”,引导企业“理直气壮”参与发展开源。二是在实际应用中,“自主创新”要求应根据技术产业的进展适时调整。针对核心技术细分领域,制订客观科学的“自主创新”测评方法和指标,支持第三方对相关技术产品进行评估。
尊重研发创新的客观规律。应遵循科技创新的客观规律,循序渐进实现攻关突破。在跟跑领域,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利用开源等途径,积极参与全球科技研发,掌握开源社区规则、吃透代码,提高社区贡献率,力争在一些细分领域能够主导技术发展方向。在少数并跑领域,倡导核心技术的自主创新,利用我国市场优势尽快推动应用普及,同时还要注重与全球的技术合作,通过主导或建设开源社区,引领全球技术发展,力争形成以我为主的技术产业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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