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要目

域外动态

1. 美国参议院引入《2021财年情报授权法》

2. 美国众议院引入决议,谴责Twitter对特朗普总统的党派审查

3. 欧盟委员会针对《数字服务法》一揽子计划启动磋商

4. 美国参议院引入法案,加强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5. 美国参议院引入《能源基础设施保护法案2020年》

6. 美国众议院引入法案,要求评估数据本地化立法对各国经济和跨境贸易的影响

7. 美国参议院引入《通知隐私披露法案》

8. 美国参众两院引入法案,拟建立国家人工智能研究资源工作组

9. 美国参议院引入法案,拟建立联邦人工智能服务奖学金计划

10. 美国参议院引入《网络跃升法案2020年》

11. 联合国发布《数字合作路线图》

12. 迪拜出台新《数据保护法》,旨在推动数据跨境自由流动

1. 美国众议院引入两项法案,针对中国在美提供的移动应用程序

2. 韩国计划推出《个人信息保护执行法令》

3. 美国参议员提出《数据问责与透明度法案2020年》

4. 美国参议院引入《平衡COVID-19期间数据收集与披露法案》

5. 美国众议院引入《确保美国在国际标准中的领导地位法案2019年》

6. 美国参众两院引入法案,加强半导体制造领域建设确保供应链安全

7. 美国参议院引入《对善意主体豁免<通信规范法>230条法案》

8. 美国众议院引入《停止执法机构通过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监视法案》

9. 美国参议院引入《网络安全咨询委员会授权法案2020年》

10. 美国参议院引入《合法访问加密数据法案》

11. 美国众议院引入《国防部5G法案》

12. 美国众议院引入《全民可访问、可负担网络法案》

13. 美国参议院引入《平台问责与消费者透明法案》

14. 俄罗斯外交部提出有关远程激活电信客户的新草案

15. 美国提出包含26项法案的全面计划,简化宽带基础设施部署

16. 美国参众两院引入《面部识别和生物识别技术禁令法案2020年》

17. 美国众议院通过警察改革法案,规范执法人员数据收集

18. 美国众议院引入《国家网络主管法案》

19. 瑞士苏黎世州《信息和数据保护法》生效

20. 日本通过修订版《个人信息保护法》

21. 日本国会通过《国家战略特区法》修正案,推动智慧城市建设

22. 美国政府问责办公室发布12项国家网络安全建议

23. 欧盟理事会通过《关于塑造欧洲数字未来的结论》

24. 韩国宣布数字化经济支持政策

25. 欧盟电信监管机构发布《2021-2025年战略》

26. 美国司法部提出对《通信规范法》第230条的改革建议

域内动态

1. 工信部发布《关于深化信息通信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通告》

2.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

3. 网络安全法实施三周年暨网络安全法前沿法律问题研讨会成功举行

4.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2020年自然资源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要点》

5. 教育部发布《信息技术产品语言文字使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6. 两部门发布《工业通信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7. 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文学出版管理的通知》

8.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能源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

9. 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发布《国家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10. 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11.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交通运输科学数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12. 中国广告协会发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

13. 数据安全法草案初次审议,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

14.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信息化支撑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15. 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关于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16.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域内动态

1. 工信部发布《关于深化信息通信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通告》

6月1日,工信部发布《关于深化信息通信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通告》,要求加强和规范涉企检查。

《通告》指出,信息通信领域的法定行政检查事项,日常监管中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信部组织开展检查时,推行部省联动、跨地区协同检查,协调属地电信管理机构一并开展检查。推进“互联网+监管”,通过网络监测、信息化监管、数据共享等能够实现检查效果的,可以不实行现场检查。要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检查,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已取消、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跟踪评估。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通告》原文链接:

http://www.cac.gov.cn/2020-05/28/c_1592215017349732.htm

2.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

6月1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区块链成为其中一大亮点。

《总体方案》在产权保护、高新产业、社会治理、政府职能等方面着重提及区块链技术。其中社会治理方面,要求着力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鼓励区块链等技术集成应用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自由贸易港治理体系。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方面,要求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作用,通过政务服务等平台建设规范政府服务标准、实现政务流程再造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加强数据有序共享,提升政府服务和治理水平。

分步骤分阶段安排方面,《总体方案》提出,2025年前重点任务中要“建设海南国家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基地”;2035年前重点任务中要“积极参与跨境数据流动国际规则制定,建立数据确权、数据交易、数据安全和区块链金融的标准和规则”。

发表于2020年6月4日,链接:

http://www.xinhuanet.com/finance/2020-06/04/c_1126071502.htm

《总体方案》原文链接:

http://www.gov.cn/zhengce/2020-06/01/content_5516608.htm?trs=1

3. 网络安全法实施三周年暨网络安全法前沿法律问题研讨会成功举行

6月1日,网络安全法实施三周年暨网络安全法前沿法律问题研讨会圆满落幕。本次会议由中国信息安全法律大会专家委员会、吉林省委网信办主办,西交苏州信息安全法律研究中心、公安三所网络安全法律研究中心承办,网络事件预警与防控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信息网络安全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协办。

本次会议设视频直播与会议研讨两个阶段,吸引政企事业单位等一千余人参会。视频直播阶段包含开幕式、嘉宾致辞与主题演讲。会议研讨阶段包含“密码与个人信息保护法治”专题、“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立法保护”专题两个环节,同时设立互动交流环节,针对主办单位会前征集及会议中参会人员的在线提问,与专家们进行了互动问答,现场气氛热烈。

4.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2020年自然资源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要点》

6月2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2020年自然资源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要点》。文件将加强自然资源网络与信息化安全作为工作要点之一,要求健全自然资源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完善自然资源网络,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具体而言,文件要求压实网络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将网络安全工作纳入考核评价和监督问责机制。研究制定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导意见,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提升应对网络安全事件能力。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开展网络定级备案、等级测评、安全建设整改和自查等工作。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重要数据的安全保护,落实保护责任和防护措施。推进国产软硬件产品的应用,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工作要点》原文链接:

http://gi.mnr.gov.cn/202006/t20200609_2525658.html

5. 教育部发布《信息技术产品语言文字使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6月5日,教育部发布《信息技术产品语言文字使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信息技术产品语言文字使用,推动信息产业的健康发展和国家信息化进程。

征求意见稿明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涉及信息技术产品的,应当经审查、检查、认证、检测、监测,符合本规定要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不得列有审查未获许可、检查不合格、检测不符合中文信息处理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的信息技术产品。

征求意见稿原文链接:

http://www.moe.gov.cn/jyb_xxgk/s5743/s5744/202006/t20200605_462906.html

6. 两部门发布《工业通信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6月12日,工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工业通信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推动工业通信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方案》要求,强化企业培训主体作用、创新培训内容和形式、大力扶持培训服务机构和网络培训平台发展、强化技能提升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加强产业技能人才需求预测、推动技能培训与使用评价激励有机衔接。具体包括增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加大人工智能、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网络安全等新技术新技能培训力度。建设运营产业人才大数据平台,利用大数据获取、分析和挖掘等关键技术,整合国家统计数据、行业统计数据、大型招聘平台数据、教育与就业数据等数据资源,服务重点行业、领域技能人才需求预测。

《方案》原文链接:

http://www.miit.gov.cn/n1146290/n1146402/c7967520/content.html

7. 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文学出版管理的通知》

6月15日消息,国家新闻出版署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文学出版管理的通知》,要求规范网络文学行业秩序,加强网络文学出版管理。

《通知》要求,网络文学出版单位要严格落实平台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网络文学内容审核机制,强化内容把关职责,支持优质创新内容,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确保内容导向正确、格调健康向上,坚决抵制模式化、同质化倾向;严格规范登载发布行为,实行网络文学创作者实名注册制度,在平台上明示登载规则和服务约定,对创作者登载发布行为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对作品排行榜、互动评论等作品相关发布信息的动态管理,正确引导用户阅读。

发表于2020年6月15日,链接:

http://www.gov.cn/xinwen/2020-06/15/content_5519580.htm

《通知》原文链接:

http://www.nppa.gov.cn/nppa/contents/279/74415.shtml

8.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能源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

6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能源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要求加快电力关键设备、技术和网络的国产化替代,发展新型能源互联网基础设施,加强网络安全防护技术研究和应用,开发和管理电力行业海量数据,打牢电力系统和电力网络安全的基础。

《指导意见》原文链接: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006/t20200618_1231501.html

9. 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发布《国家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6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中共中央办公厅机要局、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信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国家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指南》明确电子政务标准体系框架由总体标准、基础设施标准、数据标准、业务标准、服务标准、管理标准、安全标准7部分组成。其中,数据标准主要包括元数据、分类与编码、数据库、信息资源目录、数据格式、开放共享、开发利用、数据管理等标准。安全标准包括安全管理标准、安全技术标准、安全产品和服务标准。

《指南》原文链接:

http://gkml.samr.gov.cn/nsjg/bzjss/202006/t20200618_317126.html

10. 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6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明确将围绕构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推进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调高效,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围绕健全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提高防范抵御风险能力,制定生物安全法、陆地国界法、出口管制法、数据安全法等。

此外,《立法计划》明确将加强立法理论研究。强化对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阻断、反制“长臂管辖”法律制度的研究工作。重视对人工智能、区块链、基因编辑等新技术新领域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

《立法计划》原文链接:

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006/b46fd4cbdbbb4b8faa9487da9e76e5f6.shtml

11.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交通运输科学数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6月23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交通运输科学数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共7章36条,包括部门职责、科学数据采集、汇交与保存、共享与利用、保密与安全等内容。

征求意见稿要求,管理单位应加强科学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定科学数据安全保护措施,细化科学数据利用流程及安全审查制度,明确数据安全责任人;加强数据下载的认证、授权等防护管理,防止数据被恶意使用。管理单位和科学数据中心应按照国家和部网络安全管理规定,建立网络安全保障体系,采用安全可靠的产品和服务,完善数据管控、属性管理、身份识别、行为追溯、黑名单等管理措施,健全防篡改、防泄露、防攻击、防病毒等安全防护体系。

征求意见稿原文链接:

http://xxgk.mot.gov.cn/jigou/kjs/202006/t20200623_3398111.html

12. 中国广告协会发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

6月24日,中国广告协会发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规范》共6章44条,对网络直播营销中的商家、主播、平台经营者、主播服务机构和参与用户的行为提出规范。

《规范》规定,商家应具有与所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相应的资质、许可,并亮证亮照经营。主播在直播活动中,应当保证信息真实、合法,不得对商品和服务进行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对于网络直播营销平台,《规范》规定,电商平台类的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加强对入驻本平台内的商家主体资质规范,督促商家公示营业执照及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内容平台类的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加强对入驻本平台的商家、主播交易行为规范,防止主播采取链接跳转等方式,诱导用户进行线下交易。

《规范》作为自律文件,主要是倡导引导自律自治,不具有强制性。《规范》通过一定措施保障自律的有效实施,比如可以视情况进行提示劝诫、督促整改、公开批评,对涉嫌违法的,提请政府监管机关依法查处等。

发表于2020年6月29日,链接: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70834943127958501&wfr=spider&for=pc

《规范》原文链接: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70779404167956824&wfr=spider&for=pc

13. 数据安全法草案初次审议,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

6月28日消息,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和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安排,全国人大法工委会同有关方面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数据安全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据悉,数据安全法草案主要内容包括:确立数据分级分类管理以及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数据安全管理各项基本制度;明确开展数据活动的组织、个人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规定支持促进数据安全与发展的措施;建立保障政务数据安全和推动政务数据开放的制度措施。

发表于2020年6月28日,链接:

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006/97f149839ff04c428224f6344ead7e38.shtml

14.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信息化支撑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6月2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信息化支撑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强化网络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个人信息和网络安全。要求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加大网络安全投入,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和保障能力,强化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其中,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按照中央网信办要求提高信息化建设中网络安全投入的比例,提升信息化产品和服务安全可控水平,推进商用密码应用的深度和广度。严格按照《网络安全法》及其配套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等法规标准的要求,建立完善网络安全相关制度,健全网络安全信息通报预警机制。指导属地医疗卫生机构持续保证涉疫情防控网络信息系统和数据安全,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工作,防范供应链安全风险,加大督促检查和监测力度。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通知》原文链接:

http://www.nhc.gov.cn/guihuaxxs/s10743/202006/5a2bc24e181a43a6b242a86706c361a3.shtml

15. 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关于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6月3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

会议强调,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制造业融合发展,要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加快制造业生产方式和企业形态根本性变革,夯实融合发展的基础支撑,健全法律法规,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水平。

发表于2020年6月30日,链接:

http://www.gov.cn/xinwen/2020-06/30/content_5522993.htm

16.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6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该法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同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还作出了《关于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将刚通过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明确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

从法律规范的性质属性看,这部法律是一部兼具实体法、程序法、组织法三类法律规范内容的综合性法律。第一,明确规定了中央人民政府对有关国家安全事务的根本责任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第二,明确规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遵循的重要法治原则。第三,明确规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相关机构的职责与活动的准则。第四,明确规定了防范、制止和惩治四类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包括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和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这四类犯罪行为的构成及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五,明确规定了案件管辖、法律适用、程序等内容。第六,明确规定了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机构的名称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为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还包括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和国家有关机关在特定情况下管辖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情形和程序。

发表于2020年7月1日,链接:

http://www.gov.cn/xinwen/2020-07/01/content_5523217.htm

立法全文链接:

http://www.xinhuanet.com/gangao/2020-06/30/c_11261796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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