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信息在数字平台泛滥,给社会带来了严重挑战。尽管各国做出了政策回应,但平台的内容审查和自我监管仍是主流方案。全面建立平台治理系统刻不容缓,德国的一系列治理议程——内容审查、媒体监管、竞争法和数据保护均可为借鉴。
近日,党刊《半月谈》发表有关新型网络暴力的评论文章,指出部分网民运作虚假舆情,新型网络暴力被应用到商业竞争领域,形成了一门黑产生意。此前,中国网信办约谈新浪微博(社交媒体平台公司),针对微博在蒋某舆论事件中干扰网上传播秩序,以及传播违法违规信息等问题,责令其整改。放眼全球,2016 年英国脱欧和美国大选后,爆出社交媒体用户数据泄露和舆情操纵的丑闻,当年,“后真相”成为牛津字典年度词,引发各国政府对网络平台虚假信息的治理作出政策回应。
(一)平台盈利逻辑为虚假信息传播推波助澜
在数字公共空间,传播虚假信息和操纵社会舆论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容易,这种现象的背后,是大型平台公司的商业逻辑在推波助澜。首先,不可否认,搜索引擎和社交媒体促进了政治话语的民主化,越来越多的公民能够在互联网上参与社会和政治辩论,在中国,一些自媒体和微博大V 的影响力不比传统报刊纸媒的影响力低。其次,这种背景下,信息的泛滥不可避免,更重要的是,平台不受新闻业职业道德的约束,这为虚假信息的传播大开方便之门。最后,锁定用户注意力、投放个性化广告是平台盈利的根本逻辑,加之平台使用人工智能技术和大数据技术来进行推断、分类信息和预测兴趣等,刺耳的声音在辩论中往往能更快更广地传播,劣币驱逐良币,真实的新闻、理性的声音无法被推送给用户,以及部分“反智主义”用户执着于相信虚假信息,导致虚假信息吸引了流量获得平台的广告收入分成,这便是“新型网络暴力”背后的商业逻辑。
诚然,一些社交媒体平台、搜索引擎等平台特别适合传播虚假信息。但值得注意的是,原罪不在于技术,技术只是放大了人类社会的歧视、问题和挑战,并不是技术制造了种族歧视和虚假信息,这些问题的背后,还是商业和政治利益的纠葛,需要全面的政策回应。针对虚假信息治理,德国从寄希望于平台自我监管到将内容审查写进刑法,从媒体监管到竞争法和数据保护,尽管治理体系是碎片化的,但可被视为针对虚假信息治理的较为全面的政策回应。
(二)内容审查只是虚假信息治理的第一步
内容审查
内容审查(contentmoderation)是目前针对虚假信息最常见的处理方法,指平台确定非法内容并将其删除的过程。今年年初,马克·扎克伯格访问布鲁塞尔,同欧盟委员会的官员举行会谈,随后脸书发布《规划前进的道路:在线内容法规》(Chartingthe Way Forward: OnlineContent Regulation),内容审查成为脸书平台治理的核心。在德国,网络执法法案(Netzwerkdurch- setzungsgesetz,NetzDG)呼吁大型平台公司为用户提供举报非法内容的程序。根据法案的规定,平台必须在接到举报通知后删除非法内容。不过,内容审查容易引起对言论自由的bian,NetzDG也没有明确要起诉制作和传播非法内容的用户。
自我监管
平台的自我监管(self-regulation)是欧盟于 2016 年对于社交媒体操纵民主选举做出的政策回应,2018 年欧盟委员会发布《虚假信息实务守则》(Codeof Practiceon Disinformation),谷歌、微软、脸书、推特、TikTok都已签署这一行动计划,自愿承诺更快地关闭虚假账户、为政治广告建立可公开访问的数据库等。但批评者认为欧盟提出的平台自我监管模式存在诸多弱点,例如《守则》缺乏执行和制裁机制,且有政治化嫌疑——重点打击外国政府如俄罗斯对民主政治的干预,然而实际上,例如 2017 年德国联邦选举期间,德国右翼民粹主义者是传播虚假信息的主要来源,并没有俄罗斯的所谓干预。
除了内容审查和自我监管,德国还通过《州际媒体条约》(Medienstasvertrag)为德国的电视、广播和网络媒体的监督制定了规则,例如要求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提供算法透明,确保新闻消费的透明度。由于虚假信息在数字平台很容易传播,为大型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定义监管标准是明智和有用的。最后,为了应对平台日益增长的数据和市场力量,数据保护和竞争法作为政策回应提上日程,限制或公开平台的数据收集,可以间接帮助遏制虚假信息。德国联邦竞争管理局(Bundeskartellamt)曾调查Facebook手机用户数据的行为是否构成垄断,将数据保护和竞争法结合起来,是一种限制大型平台公司数据和市场影响力的尝试。
(三)结论
乘着技术和平台的风浪,虚假信息在数字平台泛滥,给社会带来了严重挑战:瓦解媒体公信力,干扰政党选举,对政治传播和政治决策产生不良影响,甚至将人类社会拖入“后真相时代”。尽管各国做出了政策回应,但平台的内容审查和自我监管仍是主流,平台的盈利逻辑为虚假信息传播推波助澜的大背景下,显然仅靠内容审查是不可靠的,全面建立平台治理议程是可靠可行的政策回应,德国的一系列治理议程——内容审查、媒体监管、竞争法和数据保护——可为借鉴。
(作者:刘仪)
参考文献:
[1]Code of Practice on Disinformation, European Commission, 7 July 2020.
[2]https://ec.europa.eu/digital-singlemarket/en/news/code-practice-disinformation.
[3]Taylor Owen, How EU Tech Policy Could Shape Global Platform Governance, Centre for International Governance Innovation (CIGI), 27 February 2020.
[4]Models for Platform Governance, Centre for International Governance Innovation (CIGI),2019.
[5]Julian Jaursch, Regulatory Reactions to Disinformation: How Germany and the EU are trying to tackle opinion manipulation on digital platforms, Stiftung Neue Verantwortung, October 2019.
原文摘自《人工智能资讯周报》总第8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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