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法院周三裁定,美国国家安全局NSA的监视程序收集了数百万美国人的电话记录,其认为这是违反法律的,而且联邦调查局和其他国家安全官员为该程序辩护的说法并不准确。虽说目前收集项目已经结束,但收集信息的规模程度之大,已经超出了国会根据基本监视法所允许的范围,可能已经违反了美国宪法。
这起案件是对巴萨里·莫林(Basaaly Moalin)和其他三人密谋向索马里XX组织al-Shabab汇款的间谍罪审判。也因为这起案件引发了美国法院对通过监控获取的证据是否具备法律效应的考虑。
根据《爱国者法案》第215条,国家安全局收集了数百万美国人的电话记录,并对此建立了一个数据库,然后可以由反恐调查人员进行搜索。前国家安全局承包商爱德华·斯诺登(Edward Snowden)在2013年透露了这些监控行动的主要细节,一位情报官员还在裁决过程中对这个行为进行司法谴责,该情报官员计划为大规模电话通信记录计划辩护。
但是,法官们认为,政府检察官必须计划在何时使用从海外监视中收集或获得的证据时,并且要告知被告,即使这是一项授权行为。
这项裁决结果可能会对司法部产生重大影响,因为政府一直严密保护在刑事调查中使用此类通过监视手段获取的材料。
审判书原文描述
联邦调查局和其他情报机构的官员为防止袭击所必需的证据进行了辩护,并说,这有助于揭露四名索马里美国人向沙伊巴布汇款或密谋汇款的案子。
当时的联邦调查局副局长肖恩·乔伊斯(Sean Joyce)告诉国会,如果不从电话记录计划中获取信息,该局“将无法重新启动”导致逮捕的调查。
长达59页的裁决明确表明,法官在审阅了该案件的机密记录后,不同意FBI的主张,并发现批量电话记录收集计划对逮捕没有帮助。
法官写道:“就政府官员的公开声明产生了相反的印象,这种印象与机密记录的内容不一致。”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律师帕特里克·图美说,该裁决“明确表明情报官员误导了国会和公众关于这一大规模监视计划的价值,”并称法官的决定“是对隐私权的胜利”。
法院还驳回了司法部关于正确获取通话记录的论点,因为通话记录与恐怖主义调查有关。
他们写道,这一论点“取决于事后相关性的确定:一旦政府收集了大量的通话记录,便能够找到与反恐调查相关的记录。” 法官写道,问题在于《外国情报监视法》“要求政府在收集记录之前表明其与特定的授权调查有关。”
斯诺登也因此发表了一番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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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书:
https://cdn.ca9.uscourts.gov/datastore/opinions/2020/09/02/13-505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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