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沪通信罚202018第0003号

被处罚企业名称:上海连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被处罚企业法定代表人名称:李政

被处罚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08201988XX

处罚事由:上海连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互联网业务产品“WiFi万能钥匙”未提供可靠机制保证共享WiFi密码的用户为WiFi热点所有者或征得其所有者的同意而分享。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一条“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第六十四条“网络运营者、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提供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三条规定,侵害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处罚结果: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贰拾伍万圆

作出处罚的行政执法单位名称:上海市通信管理局

日期: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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