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董宏伟 王琪

引言:《东盟数字总体规划2025》(后简称《规划2025》)中的基础设施行动(全称为“提升固定和移动宽带基础设施质量并扩大覆盖范围”,后简称为“基础设施行动”)是整个规划中规模最大的预期行动。基于对“卓越的电信基础设施是任何数字转型的核心”这一命题的认识,东盟层面力图“质、量并举”,构建了覆盖通信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应用全生命周期的基础设施行动。在检测与评估政策上,东盟则有抓有放,重点突出,确立了“固定和移动网络的投资额、海外移动虚拟运营商(MVNOs)的出现、频谱的协调”三大衡量标准。

但是正如东盟在《规划2025》中承认的那样,由于东盟各成员国之间经济发展差异巨大,“期望所有东盟成员国在相同级别投资于连接性改进是不现实的。”然而,尽管东盟确立了“帮助单个国家增强其通信基础设施”这一更易达成的预期目标,这也不意味着东盟在践行基础设施行动时能够顺风顺水。下文将就东盟在执行基础设施行动过程中或会遇到的问题展开讨论,并阐述个中原因及其带给我们的启示。

问题:基础设施行动的执行障碍

如上所述,基础设施行动在《规划2025》中系规模最大、项目最多的预期行动。同时,考虑到基础设施建设周期较长、耗资巨大的特点,可以认为,基础设施行动是整个《规划2025》中实施难度最大的预期行动。在时间、精力、资源都有限的情况下,东盟必须着重突出主要矛盾。

为此,东盟对基础设施行动中的九个项目进行了重要度分级,将“鼓励对数字和信通技术的外来投资”、“争取地方和国家基础设施的最佳做法许可和使用权”、“确保增加和协调整个地区的频谱分配”、“建立农村互联互通最佳实践中心”作为重要程度较高的项目着重推进。

根据东盟官方调查,“基础设施投资不足”是受访者认为2025年愿景实现的三大障碍之一。因此,“鼓励对数字和信通技术的外来投资”这一项目反映了行业内的普遍呼声。但是,东盟在制定这一项目时,仅将中心放置于东盟内部,这实际上并未最大化利用东盟外充足的投资者力量。况且,东盟内部有能力在其他东盟国家进行通信基础设施投资的成员也寥寥无几。因此,东盟在鼓励基础设施投资方面或有“抓错重点”之嫌。

“建立农村互联互通最佳实践中心”一项目同样存在效果上的疑问。最佳实践中心的设立旨在使东盟各国和经营者了解最适合自己的办法,并从其规划和部署的专业知识中获益。然而,农村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并非一个方法选择的问题,而是一个经济问题: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障碍不在于各国无法选择最适宜的建设方法,而是商业实体往往基于营利角度而拒绝入驻。因此,设置一个研究性质的农村互联互通最佳实践中心,而不对商业实体的选择做出实质性影响,很难想象该项目能够起到预想中的效果。

反思:加大外资引进力度,扩大外资引进范围

有效地引进与利用外资能够较好地解决东盟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短缺与技术不足问题,更进一步能够提供就业岗位,拉动内需从而促进经济发展。在批判资本主义的同时,马克思也未否认资本的伟大作用:“资本克服了在一定范围内闭关自守、满足于现有需要和重复的旧的生活状况,摧毁了一切阻碍生产力发展和利用交换的自然力量和精神力量的限制,创新了新的生产力。”

《规划2025》显然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不论是“优先加速推动东盟从新冠疫情中恢复”行动(即《规划2025》中的第一项预期行动,后简称“恢复”行动),还是基础设施行动,投资对于东盟数字行业发展的重要性都在不断地被强调。但是单就基础设施行动来看,对外资的引进,无论是在力度上,还是在范围上,还是都还不够。这种软弱性或许是《规划2025》作为国际法而不可避免的,但至少在大的导向上,《规划2025》应当采取一种更为大胆的态度,而非将引进外资的范围限定在东盟成员国之内。

启示:加强中国-东盟数字基础设施合作

2020年,中国与东盟发布《中国-东盟关于建立数字经济合作伙伴关系的倡议》(后简称《倡议》),倡议明确强调加强双方数字基础设施合作。倡议强调“强化双方在通信、互联网、卫星导航等各领域合作,共同致力于推进4G网络普及,促进5G网络应用,探索以可负担价格扩大高速互联网接入和连接,包括对《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框架下东盟数字枢纽的支持,发展数字经济,弥合数字鸿沟”。这是对于中国与东盟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合作方面现有成果与未来蓝图的最好写照。

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指导下,广西省积极推进中国—东盟信息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云南省与缅甸和老挝多家运营商联接,互联网出省总带宽能力达到22Tbps……无数实践表明,在数字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应当加强中国与东盟在通信基础设施方面的合作,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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