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阿联酋卫生防控部发布2021年第51号决议,出台健康相关数据跨境传输指导意见,明确允许健康相关数据跨境共享、处理的情形。

该决议是继2019年阿联酋《健康数据法》(Health Data Law)出台以来第一项关于健康相关数据传输和存储的部门规定。《健康数据法》第13条规定,“未经卫生防控部门批准,严禁在境外存储、处理、生成、传输健康相关数据”。该决议则设置了第13条的例外情形,明确了允许健康相关数据跨境传输的10种情形,具体包括:海外就医、远程医疗、实验室检测、科学研究、保险理赔、政府机构合作组织需要、医疗设备及可穿戴设备数据、药物警惕性数据、经医疗机构批准可境外传输存储的数据以及患者提出正式申请的数据。

自《健康数据法》发布以来,医疗服务提供商普遍采用避免健康相关数据出境的方式进行风险规避,该决议放宽了健康相关数据跨境传输的法律限制,使医疗服务提供商享有更大程度的运营自由,因此得到相关主体的广泛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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