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刊记者 周萌

今年六一儿童节前后,国内多个青少年网络安全报告和活动相继呈现: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利用互联网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 10 起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通报相关典型案例中涉及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共青团中央联合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以及腾讯公司,发布了《中国青少年互联网使用及网络安全情况调研报告》;“扫黄打非”办公布“护苗 2018”行动第二批案件。这些案例和报告的发布,使得未成年人网络安全再一次成为舆论的焦点。

根据第 41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 2017 年 12 月,我国 19 岁以下青少年网民达 1.64 亿,约占全国网民的 23%。另据报道,目前我国年龄低于 10 岁的网民已超过 1800 万,未成年人上网人群已经过亿,其中城市儿童触网率近 95%。56%的儿童初次上网年龄低于 5 岁,一些孩子对于平板和电脑的使用技巧甚至超过家长,是名副其实的“互联网原住民”。

与此同时,网络“双刃剑”的作用在网络生活的映射丝毫不亚于成人社会。一方面,网络可以传播正能量,宣传科学文化知识,反映社情民意,丰富信息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另一方面,网络也使非理性声音、谣言、诈骗及色情等有害信息大面积传播。现有管理手段已难以适应,这对网络信息安全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成了新的威胁,业已成为网络安全的一个重要方面。

据统计,八成未成年人缺乏全面的自我保护意识,遇到网络威胁不知道如何处置。由于青少年心智发育不成熟,识别风险、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相对薄弱,更容易成为网络违法犯罪的侵害对象。主要表现在四方面:一是网络欺凌,二是不良内容,三是个人信息泄露,四是沉迷网络游戏。

网络侵害对未成年人构成极大杀伤力

网络欺凌已成未成年人面临的一大风险。 近年来,网络欺凌迅速在全球范围内蔓延,因其施暴者具有隐匿性以及不受时空局限的特性,造成的伤害丝毫不亚于肉体暴力:网络欺凌的受害者极易患上抑郁症,未成年人的心理承受能力有限,有的不堪压力,甚至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专家呼吁,如果受到网络欺凌应主动向家长、老师寻求帮助,对有关内容进行举报,联系显示欺凌内容的网络服务商删除内容。必要的时候,应向心理医生进行咨询,及时疏导心理问题。

不良内容视频荼毒未成年人思想心灵。今年以来,国内视频平台传播“儿童邪典片”一事引发舆论关注,其视频以卡通片、儿童剧、木偶剧、动漫为包装,对艾莎公主、米老鼠、蜘蛛侠、小猪佩奇等大众广为熟知的卡通形象进行二次加工,其中充斥着大量色情、暴力、恐怖、血腥等不健康内容,对孩子的心理造成严重影响。

此外,媒体也数次曝光了漫画和视频网站的混乱现象,比如在“快手”、“火山小视频”等网络视频直播中,充斥着大量以“未成年少女做妈妈”、“全网最小二胎妈妈”为内容的视频。这些网络平台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对未成年人的价值观形成起着错误的导向作用。

个人信息泄露,威胁未成年人生命安全。 近年来,各地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泄露案件频发。北京警方曾成功打掉一个敲诈勒索的犯罪团伙,犯罪嫌疑人利用掌握的大量学生信息,打电话给家长,可以准确说出孩子的姓名、出生年月、就读班级以及家长的姓名、工作单位和地址,并警告家长花钱“消灾”,否则孩子将受到伤害。

沉迷网络游戏,严重影响身心健康。 如今关于未成年人沉溺网络游戏报道屡见不鲜,很多未成年人废寝忘食、通宵达旦地沉溺于网络游戏之中,网络游戏成瘾引起的社会问题层出不穷。据媒体报道,湖北一名 16 岁少年沉迷网络游戏,竟半夜持刀砍杀母亲,抢走 8000 元;湖南沅江一名 14 岁少年因网络游戏入魔产生幻觉,从 4 楼跌落身亡。

网络游戏不仅影响孩子们的精神世界,甚至还会危及他们的成长发育。很多孩子因沉迷网络游戏,还不到10 岁眼睛便近视得比较厉害;上网成瘾还会遏制大脑发育,影响智力开发,导致无心学习、睡眠不足。人民日报、新华社曾接连发文公开点名未成年人游戏沉迷现状,一度让网络游戏公司深陷社会舆论风波中。

全社会参与,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网络安全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他们的网络安全已成为一个全社会需要认真面对,亟需有力措施解决的问题。

要想防止青少年沉迷网络、免受网上不良信息的侵害,培育提高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离不开成年人以身作则和陪伴指导。第一个“关键角色”非孩子的监护人莫属。父母是孩子健康成长的第一责任人,倘若父母对于孩子沉溺于网络置若罔闻,那任凭国家出台怎样的政策也是徒劳。某种意义上,孩子沉迷虚拟世界就像一面镜子,映射出现实世界的缺位。那些痛斥孩子深陷“网瘾”的父母,是否也应该反躬自省: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是否做到了足够的陪伴和关爱?

此外,学校对于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监管也是必不可少的。依照现在的严峻形势,学校需要全面普及互联网安全教育,大力教导正确利用互联网,让孩子能够独立明辨不良信息内容以及一些基本的网络自我保护技能。

网络游戏提供商和网吧经营者在保护未成年人的行动中,同样扮演着关键角色。《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中明确规定:禁止未成年人凌晨 0点到 8 点通宵玩游戏;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有进行身份注册、采取技术措施防范网络沉迷的责任。因此,网络游戏提供商和网吧经营者等关键角色,需要各归其位,各司其职,加入这场保护未成年人的战役。

同时,网络运营工作者要加强职业道德素养,始终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将高尚的道德情操内化为职业精神,防止非法信息和社会风险的传播和扩散。

政府相关部门则应着眼于青少年健康上网和网络安全防护,探索在新时代形式下帮助青少年提高网络安全意识、保护青少年健康安全上网的有效途径。对互联网监管、网络犯罪打击和青少年网络安全保护的加强等层面采取有效举措。近年来,政府有关部门通过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关于严格规范网络游戏市场管理的意见》等多项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多种措施,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在政策上起到明确的指导意见。此外,行业主管部门对互联网络行业加强监督管理,通过统一标准规范,引导鼓励行业自律,营造健康的行业环境;公安执法部门也对于网络犯罪等违法行为加大了打击力度,健全对网络舆情的应急预案,对可能引发侵害未成年人利益事件的有害信息进行监测、预警、通报、处罚等。

当然,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网络阴暗面侵害的这场战役,还有很多“关键环节”需要攻克。例如,网络游戏分级制度能否早日出台,学校和家庭如何帮助孩子提高自我控制能力,对于违规的网络游戏商、网吧和商家,如何加大处罚力度,这些都在考验着管理部门的能力和智慧。

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讲话时谈到,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做强网上正面宣传,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滋养人心、滋养社会,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他们的身心健康牵涉着每一个家庭,更关乎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命运。保护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是全社会的责任。从这个意义而言,国家网信办起草《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只是拯救未成年人免受网络安全困扰的第一步,我们期待《条例》的正式稿早日出台,为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撑起一片坚实的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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