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和信息化发展,利用互联网新技术产生的各类网络犯罪形式层出不穷。在巨额利益驱动下,网络信息内容黑灰产从业者游走在法律监管的边缘地带,并形成分工明确、合作紧密、规模化发展的产业形态。这一情况在自媒体内容行业尤为明显,亟须加强对网络信息内容黑灰产的治理。
网络信息内容黑灰产现状
1. 表现形式
网络黑灰产只是大家约定俗成的称呼,法律层面并无明确定义,通常情况下,黑灰产被界定为通过人工方式或者技术手段实施的操纵网络信息内容,获取违法利益、破坏网络生态秩序的行为,包括搬运洗稿、恶意营销、撰写黑稿组成的“内容三黑”,以及黑账号、刷粉刷量推广作弊组成的 “运营三黑”(见表1)。
2. 危害性
依照《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我们发现,在20类生态问题信息中,黑灰产信息覆盖18类(见表2)。对比自媒体运营内容与黑灰产信息发现,在15类公众账号运营内容分类中,黑灰产信息覆盖13类(见表3)。参考公众账号分类规范,娱乐、教育、体育、法律司法等多领域的公众账号黑灰产问题较突出。
网络信息内容黑灰产
典型形态和产业链
1. 搬运洗稿
指使用技术或手动编辑,通过对他人文章进行同义词替换、语态语序转化、段落调整、删减、拼凑等方式进行二次表达而形成新的文章内容,本质是对他人原创作品的一种非正当性使用。搬运洗稿信息广泛存在于微信公众号推文、自媒体各类账号发文、视频剪辑拼接中。
搬运洗稿的产业链上游是技术员开发售卖洗稿工具,中游是专业洗稿团队批量接单,下游是自媒体账号为引流购买洗稿服务。
搬运洗稿的盈利模式丰富,不同参与主体有不同的盈利模式:
一是洗稿团队靠批量洗稿和售卖洗稿教程获利;
二是自媒体通过洗稿“爆款”文章赚取平台补贴和承接广告;
三是洗稿平台通过发 “爆款”热文引流赚取流量收益。
搬运洗稿大多是“人工+机器”的双轨洗稿模式且多为招募网络写手组建专业洗稿团队批量接单。
2. 恶意营销
指营销公司或个人为了取得商业利益,选择在特定时机利用煽动性话语刺激公众情绪、博取舆论关注,从而获取利益。如2020年华南海鲜市场供货商忏悔书事件,以抢流量、炒作为业的团伙将2016年旧帖拼接篡改后,再换上和疫情有关的标题“蹭热点”,通过“曝光巨大内幕” 等字样博取眼球,使帖文迅速获得超10万阅读量。
恶意营销的产业链是一条诱导变现的完整黑产链,上游是营销号注册,中游是内容生产引流,下游是自媒体诱导变现。
恶意营销的盈利模式有三种:
一是通过“水涨船高”盈利,“涨粉”到一定程度实现流量变现;
二是通过 “移花接木”盈利,通过插入跳转链接获得相应受益,吸引粉丝点开后实现恶意变现;
三是通过“无中生有”盈利,通过编造谣言等不实信息进行所谓“撤稿费”的敲诈。
恶意营销的运营特点包括:
一是蹭热点,夸大扭曲事实,借社会热点事件蹭流量是营销号最常见做法;
二是燃情绪,渲染负面情绪,如“金钱、性、暴力、歧视”等主题的信息内容;
三是搅浑水,正反搅动舆情,同一营销公司的水军持两种对立观点,“左右手互搏”,利用公众朴素情感,搅混舆论。
3. 撰写黑稿
指部分企业出于打压竞争对手、巩固自身利益等目的,借自媒体之手发出黑稿抹黑对手,并安排“推手”或 “水军”进行二次传播。为了最大化发挥黑稿效力,黑稿通常选择在竞争对手的重要经营节点对外发布。
撰写黑稿的产业链表现为从注册自媒体账号,到生产内容引流,再到引流变现盈利,形成完整的黑稿产业链,其中包含授意企业、黑稿写手、黑稿发布者等参与者。
撰写黑稿的盈利模式:
一是职业收取“封口费”,诋毁企业后上门“谈合作”,索要“封口费”“保护费”;
二是拿钱帮抹黑竞争对手,利用竞争对手的负面信息撰写文章,在平台发布传播,混淆视听,获得高额收益。
撰写黑稿的运营特点:
一是角度选取贴近社会热点,如人身健康、财产安全、隐私泄露、房价走向等;
二是内容设定夸张不实,多是拼凑信息或者对其中一点进行放大,再添加有倾向性观点,配上博人眼球的标题;
三是传播灵活形成矩阵,通常会由影响力较大的公众号发布负面新闻,其余“小号”跟进和炒作,并在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多个平台同步发布,同时雇“水军”评论和转载,尽可能实现攻击效果最大化;
四是人员结构复杂多元,不仅有专门的自媒体,还有记者、公关公司、第三方评价机构等群体,这些人不仅对企业消息有更深层次的了解,还更为熟悉写作、 传播等规律,进一步增加了所谓自媒体的“效力”。
4. 黑账号
指各平台出现账号倒卖的现象,形成一条成熟的产号、养号、卖号的产业。如2018年冒充腾讯“微粒贷”事件,网络诈骗团伙专门利用从非法渠道购买的社交账号作案。黑账号的产业链表现为上游产号、恶意注册账号,中游养号、恶意运营管理账号,下游出号,获得违法违规利润的特点。
黑账号的盈利模式包括:
一是实施诈骗;
二是向平台“薅羊毛”;
三是开展广告营销等。
黑账号的运营特点包括:
一是“手机黑卡卡商”通过特殊渠道获得手机黑卡;
二是“黑产交易平台”为“手机黑卡卡商”和“虚假账号号商”提供交易中介服务;
三是“虚假账号号商”实现虚假账号注册并提供给下游网络犯罪。
5. 刷粉刷量
指提高粉丝数量、互动数量,依靠流量产生利润, 形成刷流量产业。据2020年10月《法治日报》报道,我国目前各类刷量平台已超过1000家,国内刷量产业的人员规模累计达到900多万人。如2018年明星蔡徐坤微博原创歌曲MV一亿转发量事件。经查,非法运作的软件总共控制了19万余微博用户为明星刷数据,被告人非法牟利超625万元。
刷粉刷量的产业链上游是工具开发者和账号商,主要通过技术手段在各大网络平台注册账号,生产假粉丝;中游是流量业务代理商,为广撒网寻求客户,账号商通常会招募数量众多的代理商售卖粉丝;下游是需求用户。
刷粉刷量的盈利模式:
一是注册账号引流变现,
二是售卖软件,
三是面对课程教学等获利。
刷粉刷量的运营特点:
一是利用刷粉软件进行自动刷粉操作,
二是招募真人粉丝模拟人工自主访问,
三是自媒体刷粉刷量赚取流量。
除以上形态外,还涉及诱导粉丝消费、音视频软色情贩卖、刷帖控评、算法滥用、集群炒作、人海投诉等,还有问题组合出现的情况。网络信息内容黑灰产治理具有复杂性、系统性特点,从其产业链可见,在网络信息内容生态体系中,内容生产端始终是问题源头和重要环节。应对网络信息内容黑灰产挑战,需明晰各方责任,斩断非法利益链,实现协同共治。
网络信息内容黑灰产的
治理建议
网络信息内容黑灰产治理具有复杂性、系统性等特点,从其产业链可见,在网络信息内容生态体系中,内容生产端始终是问题源头和重要环节。应对网络信息内容黑灰产挑战,需明晰各方责任,斩断非法利益链,实现协同共治(见表4)。
1. 立法完善,约之以礼
一是完善自媒体版权保护的相关法律。针对搬运洗稿法律定性难的特点,建议完善针对自媒体行业的版权保护法,或从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网络传播权、复制权、发行权等细分方向进行考虑。
二是完善认定自媒体非法经营的法律。针对一些自媒体敲诈行为,目前难点在于如何认定,自媒体经常会蹭热点,对一些关注度高的话题进行炒作并散布谣言,同时网络水军、黑账号、刷粉刷量等现象的识别难度也逐渐加大。
2. 共享共治,和而不同
一是建立黑灰产知识库并实现共享。收集、整理网络信息内容黑灰产相关行为特征、物理特征、内容特征、相应话术、躲避监管的机制等,尤其是针对色情、赌博、 医美、保健品等领域。在构建黑灰产结构化和系统化的知识库的基础上,展开黑灰产舆情的分析和应用。综合提升相关主体应对网络信息内容黑灰产的识别能力、归类能力、预测能力、处置能力等。
二是联合采用“黑名单”制度。在开展相关的网络信息内容黑灰产治理整顿行动时,联合自媒体行业协会采用“黑名单”制度严惩违规账号和主体。将多次发布不良、不实消息和开展恶意营销、洗稿等的运营主体列入行业“黑名单”,进行信用管理。
三是引导完善行业标准和自律公约。制定或完善自媒体行业标准和自律公约,鼓励自媒体传播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正面信息,禁止自媒体用户开展搬运稿件、恶意营销、撰写黑稿、黑账号、刷粉刷量等违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自媒体用户注册与认证、积分管理、内容要求、行为规范、数据管理和处分法则,以促进自媒体的良性健康发展。
四是形成反网络信息内容黑灰产联盟。由互联网行业和自媒体行业联合建立反网络信息内容黑灰产联盟, 形成常态化沟通机制。同时,联盟需引入司法机关、高校、研究机构等领域专家资源,组建专家顾问团队,从理论和实务两方面提供帮助。
3. 动态防治,执中而行
一是持续创新技术打击数据造假行为。搬运稿件、 刷单刷粉、推广作弊等网络信息内容黑灰产均通过技术手段进行数据造假。创新技术手段打击数据造假行为是持续性管理办法,成熟的技术举措可进行借鉴和推广。
二是加强对全产业链上各平台各系统的监管。主要是产业链上提供物料供应、技术支撑、引流推广、支付结算等服务的企业和软件。通过采取网络实名、功能检测、 备案溯源、等级保护等制度,从源头上遏制网络信息内容黑产泛滥现象,对参与违法犯罪的软件制作者、提供者,明确规定从业限制标准。
三是完善黑灰产投诉机制和奖惩机制。自媒体运营商要建立常态化审查机制,根据用户举报和大数据风控识别,主动输出线索识别给公安机关打击网络黑产违法行为,完善举报投诉奖励机制。同时依托微信、微博、QQ、抖音等自媒体平台成立举报平台,充分调动网民积极性,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并设立奖励机制。
来源:《网络传播》杂志2021年12月刊
原标题:《网络信息内容黑灰产治理研究》
作者:张沅(UC副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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