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优质中小企业的评价认定工作进行了规范,更对培育管理提出了系统性要求,《办法》将从2022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

《办法》对优质中小企业进行了界定。优质中小企业是指在产品、技术、管理、模式等方面创新能力强、专注细分市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次组成:

  • 创新型中小企业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

  •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

  •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位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核心力量。

《办法》对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要同步做好“促发展”与“保安全”提出了明确要求。

  • 第一章“总则”第三条指出:参评优质中小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 第三章“动态管理”第十六条指出: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如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被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直接取消公告或认定,且至少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 所称“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是指产品安全、生产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网络安全等各级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法规等出具的判定意见。

6月1日《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迎来五周年。我国网络空间法制化建设日趋完善,中小企业特别是优质中小企业应加强对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联系实际,深化认识,不断提高自身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能力水平建设。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长期开展网络安全产业相关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研究,承担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园区建设和产业生态培育、“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秘书处办公室等工作。下一步,中心将持续汇聚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方式,持续提升中小企业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充分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以高水平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

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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