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十四五”市场监管科技发展规划》的通知
国市监科财发〔2022〕29号
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十四五”市场监管科技发展规划》已经2022年2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第3次局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场监管总局
2022年3月15日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十四五”市场监管科技发展规划》,全面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科技发展。
《规划》指出,“十四五”时期要强化“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以科技赋能市场监管现代化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提升创新基础能力、科研攻关能力与科技服务能力,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生态,加快构建市场监管科技创新体系,推进市场监管科技自立自强,助力科技强国、质量强国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科技发展的基本原则,一是需求牵引,服务大局;二是深化改革,创新驱动;三是强化统筹,优化布局;四是瞄准国际,开放合作。《规划》提出到2025年的总体目标,即较为完善的市场监管科技创新体系基本建立,市场监管战略科技力量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科技创新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科技创新支撑市场监管现代化成效显著的发展目标。《规划》提出构建市场监管科技创新新体系。
《规划》从三个方面强化市场监管战略科技力量。一是提升市场监管创新基础能力,包括加强技术机构建设、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二是提升市场监管科研攻关能力,包括加强市场综合监管技术研究、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技术研究和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研究。三是提升市场监管科技服务能力,包括加强服务智慧监管、服务产业升级、服务民生改善、服务绿色低碳和服务国际合作的能力建设。
《规划》从两个方面优化市场监管科技创新发展环境。一是营造良好市场监管科技创新生态,包括创新科研管理组织机制、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完善科研激励和奖励机制、建立区域协同创新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和加强科学技术普及。二是完善规划配套保障措施,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投入机制和加强实施评估。
一图读懂 | “十四五”市场监管科技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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