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存在九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处91.8万元罚款:
1.占压财政资金;
2.假币收缴业务监控保存期限少于3个月;
3.结算账户未按规定备案;
4.错报、漏报投诉数据;
5.未按要求向金融消费者披露与金融产品和服务有关的重要内容;
6.收集与业务无关的消费者金融信息;
7.未建立以分级授权为核心的消费者金融信息使用管理制度;
8.未按规定开展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
9.未按规定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识别措施。
同时,时任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银行卡中心总经理李克平对前述第8、9项违规负有责任,被处3.5万元罚款。
未按规定开展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未按规定重新识别客户、未按规定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识别措施均为反洗钱领域的常见违规行为。商业银行一直是反洗钱违规处罚的重灾区,人民银行近期公布的2021年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显示,2021年人民银行全系统完成对401家违规机构的处罚,罚款金额共3.21亿元,对759名违规个人罚款1936万元,两项罚款合计3.41亿元。
作为“宇宙行”,工商银行分支行、网点众多,工作人员队伍庞大,反洗钱违规偶有发生并不意外。除了反洗钱,金融消保问题也是本次工商银行被罚的主要原因。
本月初,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因存在未按规定开展持续客户身份识别、未按规定重新识别客户、未按规定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识别措施、部分ETC预登记业务办理未经消费者明示同意、漏报投诉数据等多项主要违法行为被警告并处罚款618.7万元。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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