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刘耀华 信通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
2022年9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以下称《反电诈法》)正式公布,标志着我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治理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新阶段。《反电诈法》内容共七章四十八条,将为反电信网络诈骗治理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撑与法治保障,对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反电诈法》的出台是应对当前电信网络诈骗严峻形势的必然要求。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层出不穷,危害巨大。随着通信、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已成为犯罪新常态,且随着网络诈骗治理工作深入推进、用户防范意识有所增强,诈骗套路也不断翻新,呈现出新的特点。首先,电信网络诈骗手法不断翻新、模式持续升级。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新形势下电信网络诈骗治理研究报告》显示,电信网络诈骗呈现出从电话诈骗向互联网诈骗转变的趋势。诈骗模式与引流推广方式也不断升级,诈骗过程开始呈现接触周期长、诈骗环节多、多手法叠加、跨平台实施等特点。比如,“杀猪盘”诈骗同时涉及婚恋交友、即时通信等多个业务平台,诈骗全程长达1至3个月。其次,“随机诈骗”向“精准诈骗”转变。与广撒网、随机式诈骗方式不同,“精准诈骗”更具针对性和指向性,欺骗性、迷惑性进一步增强。一些犯罪分子还从单一“对话式”诈骗向“情景剧式”诈骗转变。再次,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愈发活跃。《新形势下电信网络诈骗治理研究报告》显示,在我国持续高压打击和有效治理下,境内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空间明显压缩,诈骗分子开始“走出国门”,逐步向东南亚、非洲等地区转移。同时,为了躲避监管处置,一些诈骗分子大量利用境外电信网络资源在境内实施诈骗。电信网络诈骗已经成为当前发案最高、损失最大、群众反响最强烈的突出犯罪,对人民群众的财产、人身安全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安全带来很大负面影响,引发各方关注。
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持续推进,取得突出成效。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坚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和金融、通信、互联网等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全链条重拳打击涉诈犯罪生态系统。一方面,具体工作进展明显。2021年,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在“资金链”治理方面主动作为,协助公安机关阻断诈骗资金转移通道,金融系统识别拦截资金能力明显上升;工信部联合公安机关重拳清理诈骗作案工具,打击“猫池”窝点2219个,缴获设备6807台;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出台了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了有力法律武器。截至今年4月,一年来全国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9.4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3.4万名;国家反诈中心直接推送全国预警指令4067万条,各地利用公安大数据产出预警线索4170万条,成功避免6178万名群众受骗;工信部组织三大运营商升级启动“断卡行动2.0”,先后清理高危电话卡7769万张、行业卡1931万张……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筑牢技术反诈防护网,铲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滋生土壤,强力挤压涉诈犯罪生存空间,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快速上升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另一方面,治理方向不断明晰。2022年4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着重提出要做好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构建严密防范体系、加强行业监管源头治理等五个方面的工作。该意见是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规范性文件,为做好今后一段时期打击治理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需多层面持续协同推进。当前,尽管打击治理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但是在信息技术和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仍然高发,打击网络诈骗犯罪是一场持久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治理问题,需要多管齐下、多策并举,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一方面,遏制打击网络犯罪,需要各行业各部门有效分工、共同承担。除公安机关外,通信、金融等部门,也应加大自身业务监督力度,完善工作流程中的漏洞,提供更多有力的业务支撑。另一方面,除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强化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多种激励机制,提升用户参与度等社会共治措施外,还应探索利用大数据深化电信网络诈骗治理技术手段,探索跨国防范治理方案与措施,进一步建立信息共享与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涉诈信息共享与跨境联合执法等,多措并举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反电诈法》的出台进一步明确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新格局。《反电诈法》明确界定了电信网络诈骗的定义,法律的适用范围,电信、金融、互联网等重点领域的治理措施,以及综合性治理措施,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构建了全方位的治理体系,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立足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依法治理,侧重前端防范。关于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分子的法律责任,我国《刑法》已做出多次修改完善,《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有相关规定。《反电诈法》主要聚焦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方面,针对电信网络诈骗发生的信息链、资金链、技术链、人员链等各环节加强防范性制度措施建设。二是从小切口入手,对关键环节、主要制度作出规定。对于与电信网络诈骗关系密切的电信、金融、互联网等重点领域,《反电诈法》明确多种治理举措,如完善电话卡、物联网卡、金融账户、互联网账号有关基础管理制度;建立电信网络诈骗反制技术措施,统筹推进跨行业、企业统一监测系统建设,为利用大数据反诈提供制度支持。此外,还加强对涉诈相关非法服务、设备、产业的治理;加强其他有关防范措施建设。三是急用先行,与相关立法相互配套、共同推进。《反电诈法》是一部系统综合、针对性强的专项法律,对实践中迫切需要的制度安排作出规定。当前拟制定修改的《电信法》《网络犯罪防治法》《反洗钱法》等其他相关立法也正在进行中,后续针对电信网络诈骗也会从各自立法角度细化相关规定。《反电诈法》将与其他立法形成专项立法与综合性立法相互配套、共同推进的良好治理格局。
《反电诈法》的制定,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精准防治和问题导向,强化系统观念、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加强预防性法律制度建设,后续将为打击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将为保护人民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安全形成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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