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会众议院两名共和党议员麦克.加拉格和艾丽斯.斯特凡尼科日前联合提出《外敌通信透明法案》(Foreign Adversary Communications Transparency,FACT Act),要求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定期公布持有其颁发的经营许可,在美国市场开展经营,且中国、俄罗斯、朝鲜及伊朗四国政府资金直接或间接持股占比超10%的通信企业名单,该法案号称“强化对中国及其他外国对手渗透美国电信基础设施之活动的打击”,实则推动进一步将中国资本排除在美国通信服务市场之外。
根据当前版本,《外敌通信透明法案》要求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
① 在该法案生效后的120日内,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持有其颁发的经营许可、在美国市场开展经营,且中国、俄罗斯、朝鲜及伊朗四国政府资金直接或通过单个多个公开或“经美国国家安全机构确认的”掩护实体间接持股占比超10%的通信企业名单。
② 公布上述名单后,至少每年对名单进行一次更新。
在联合提出《外敌通信透明法案》后,加拉格称该法案“将通过强化对美国通信服务市场的穿透监管增强美国的国家安全,并为针对名单上的企业实施后续打击做好铺垫”,斯特凡尼科认为“允许具有中国及其他美国对手国家政府背景的通信服务商进入美国关键基础设施,是在玩火”,而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负责人布兰登.卡尔则对该法案的提出表示欢迎并称美国国会应尽快通过这一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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