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指出,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深刻改变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要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充分实现数据要素价值,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
2023年1月7日,“2023年中国信通院ICT+深度观察报告会”数据要素分论坛在京举办,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信通院”)发布了《数据要素白皮书(2022年)》,中国信通院副院长魏亮对白皮书进行了深度解读。
白皮书阐述了数据要素相关理论问题,探讨了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培育的现状、障碍及可能的破解之道,并对我国数据要素的发展方向进行了展望。
白皮书核心观点
1. 数据要素强调数据对推动生产力发展的作用。数据要素是面向数字经济,在讨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语境中对“数据”的指代,是对数据推动生产力发展这一价值的强调,指的是根据特定生产需求汇聚、整理、加工而成的计算机数据及其衍生形态。投入于生产的原始数据集、标准化数据集、各类数据产品及以数据为基础产生的系统、信息和知识均可纳入数据要素讨论的范畴。
2. 数据要素主要通过3种途径释放价值。数据要素价值释放的途径可以概括为三次价值。一次价值是业务贯通,通过数据支撑业务系统运转,实现线下与线上、业务与业务之间的贯通。二次价值是数智决策,通过数据的加工、分析、建模来挖掘信息和规律,辅助企业经营和业务执行的自动化、智能化决策。三次价值是流通赋能,打破数据壁垒,使优质数据在跨机构、跨行业的新业务、新场景中汇聚融合,让高价值的数据惠及各行各业。
3. 流通赋能是数据要素价值飞跃的关键。当前数据要素存在结构失衡的问题,而数据流通有利于激发数据的规模效应,使数据要素价值倍增。在数据要素支撑业务贯通、推动数智决策的基础上,数据流通对外赋能成为数据要素价值飞跃的关键。因此,数据产品及服务为流通对象,以数据供方、需方为主体,通过流通实现参与方各自诉求的数据要素市场逐渐获得政策布局和产业实践的重点关注。
4. 数据要素市场存在开放、共享、交易3种流通形式。当前,以公共数据为主的数据开放持续推进,成为数据要素资源供给的关键渠道。政府间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数据共享不断完善的同时,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数据共享、互利互惠也在加速探索。数据交易正在成为数据要素市场最主要的流通形式,场外数据交易已初具规模,以数据交易机构为中介的场内交易重启探索热潮。
5. 数据要素市场的经营运行涌现出3种新模式。一是从自行管理运维到委托运营的机制创新模式,尤其是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成为释放公共数据价值的重要探索方向;二是从供需直接对接到多元数商参与的主体创新模式,数商、数字经济中介、数字经纪人等角色有利于激发其专业、独特的功能,活跃数据要素市场;三是从分散对接到统一数据空间的设施创新模式,在垂直领域探索工业数据空间,为数据共享交易提供新的基础设施。
6. 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存在四大障碍,需要鼓励积极探索。在数据要素市场培育的过程中,存在权利归属难以界定、估值定价缺乏依据、流通规则尚不完善、流通技术仍未成熟四大障碍。需要深入分析障碍的成因与特点,鼓励各主体分场景、分层次进行细化的理论和实践探索,推动数据产权制度、数据估值定价体系、数据流通规则体系、数据流通技术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白皮书目录
一、数据要素理论问题概述
(一)数据的概念与独特属性
(二)数据成为生产要素有深厚的技术和产业背景
(三)数据要素主要通过三条途径实现价值
二、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培育现状
(一)数据要素市场政策布局不断细化深入
(二)数据要素市场主要存在三种流通形式
(三)数据要素市场供需对接向多行业扩展
(四)数据要素市场经营运行模式积极创新
三、数据要素市场培育障碍与探索思路
(一)权利归属难以界定,有待建立产权制度
(二)估值定价缺乏依据,有待发挥市场作用
(三)流通规则尚不完善,有待鼓励积极探索
(四)流通技术仍未成熟,有待强化技术支撑
四、数据要素发展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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