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23年5月24日,在欧盟就Meta的跨大西洋数据传输案件中做出创纪录高额罚款后的第二天,欧盟和东盟在布鲁塞尔的“计算机、隐私和数据保护”(CPDP)会议上联合发布了《东盟示范合同条款和欧盟标准合同条款的联合指南》(“《联合指南》”)。《联合指南》作为东盟与欧盟的一个合作成果,将东盟示范合同条款(东盟MCC)和欧盟标准合同条款(欧盟SCC)的适用和结构进行了比较分析。接下来,东盟还将与欧盟合作收集符合MCC和SCC要求的企业实践,出版一个最佳实践的指南,进而进一步实现东盟MCC和欧盟SCC的对接运作。
数据跨境传输的国际合作虽然已是各方的重要关切,但具体落地的路径却缺乏共识和实践。在跨大西洋数据传输前景仍不明朗的情况下,欧盟与东盟此次联合发布的文件似乎为欧盟和大平洋地区的数据跨境传输释放了积极信号,但下一步,欧盟与东盟是否可以通过MCC和SCC的对接实现数据跨境流通的互操作性还有待观察。
这个指南计划分为两部分出版:最近发出的文件(“参考指南”)对东盟MCC和欧盟SCC的相似之处和差异之处进行了比较。该参考指南已于2023年2月在第三届东盟数字部长会议上获得批准。第二份文件(“实施指南”)将提供满足两种合同条款要求的公司的最佳实践。实施指南的目标是帮助跨东盟和欧盟地区运营的企业(即在这两个地区进行数据出境的企业以及数据接收者),了解两地合同条款之间的相似性和差异性,从而促进符合适用的东盟和欧盟数据保护法规。这个指南也将使企业更容易地满足各自的合同条款要求。
前言节选
H.E. Dr Kao Kim Hourn东盟秘书长
东盟正处在数字经济发展和融合的关键时期,预计到2030年,数字经济将为其贡献约1万亿美元的货物总值。为了利用数字经济的巨大潜力,东盟必须推动区域数字一体化。在东盟数字经济议程中,数据是关键要素。数据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生成和交换,为组织、企业和用户提供有价值的见解和创新和增长的机会。随着数据交换的不断增加,跨境数据流动的安全机制至关重要,以确保数据保护和安全,同时建立信任。这种机制对于支持全球贸易和促进创新至关重要,这将使东盟成为一个具有弹性经济和可持续增长的未来准备地区。为此,东盟数字数据治理框架旨在促进东盟内部的数据自由流动,以促进创新和增长的动态数据生态系统。同时,东盟个人数据保护框架已经制定了原则,以指导东盟成员国在制定监管制度和加强该地区的个人数据保护。东盟MCC和欧盟SCC的联合指南是进一步加强东盟努力的具体步骤,也反映出我们通过实施国际最佳实践来增强数据治理的共同承诺。该文件还作为有价值的工具,帮助参与东盟和欧盟之间数据转移的企业在导航数据转移的路径,简化数据转移流程和提高业务效率方面进行改进。我相信,联合指南的实施将有助于赋予东盟企业,特别是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微小企业,中小企业),充分参与数字经济并为实现东盟数字总体规划2025年的愿景做出贡献。我希望本文件对读者和相关利益相关者有所帮助,因为我们努力推动东盟与世界之间的数字连接,建立包容性的数字生态系统,在数字服务、技术和生态系统方面将东盟变成一个领先的数字连接社区和经济区。
Didier Reynders 欧盟司法专员
2022年12月,欧盟和东盟在布鲁塞尔举行了一次纪念峰会,庆祝两者建交45周年。正如当时发布的联合领导人声明所表明的那样,我们拥有根植于共同价值观的坚实伙伴关系,包括对个人数据保护的保护。在这个数字时代,数据可以通过点击按钮在不同司法管辖区之间传输,因此这包括承认有效数据保护规则的重要性,这是信任的关键推动因素和安全跨境数据流动的促进者。
在此背景下,欧盟和东盟已经各自制定了模型合同条款-东盟是否合同条款(MCC)和欧盟标准合同条款(SCC),可以作为公司进行跨境数据流的自愿工具。标准合同条款提供了一种现成、经济实惠的解决方案,以符合适用的监管要求,同时确保在国际转移时个人数据受到高水平保护。在欧盟,SCC是目前最常用的国际数据转移工具。通过它们的标准化和预先批准,对于经常没有资源参与冗长合同谈判的中小企业尤其有用。
除了欧盟和东盟,标准合同条款作为转移工具的发展正在全球范围内获得青睐,已经有几个司法管辖区和地区可以使用这些条款-从拉丁美洲由伊比利亚-美洲数据保护网络制定的条款到新西兰的隐私法案下采用的条款等。正如G7所承认的那样,这种转移工具之间的收敛为促进具有信任的自由数据流提供了新机遇,并促进了互操作性。
基于欧盟SCC和东盟MCC的共同点,本联合指南为跨越我们两个地区经营的企业提供了实用工具,以便促进符合适用的数据保护要求。这当然不是我们联合工作的终点:我们将与利益相关者合作,通过收集最佳实践来使这两组条款的对接运作。所有这些都证明,在数字时代,保持高水平的数据保护标准和促进国际贸易应当并且可以并存。这也表明,作为世界上最先进的区域一体化组织,欧盟和东盟可以联手为这一战略领域的国际标准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使公民和企业受益。
Josephine Teo新加坡通讯及信息部长暨内政部第二部长、智慧国家与网络安全责任资政
东盟和欧盟拥有强大、多方位的经济关系。东盟是欧盟第三大贸易伙伴,欧盟是东盟第二大投资者。2021年,两个地区之间的双边贸易额创下历史新高,达到2159亿欧元。随着我们各自的经济不断数字化转型,我们可以预期东盟和欧盟之间的数据流量将增加,并强化我们的双边经济关系。新加坡一直与我们的东盟和欧盟伙伴密切合作,促进跨地理边界数字信任,推广数据流动的基础标准。这将使企业更轻松地在边界之间进行信任传输数据。因此,我们很高兴与东盟和欧盟司法和消费者总局合作,制定了《东盟示范合同条款和欧盟标准合同条款联合指南》。该联合指南基于东盟数字数据治理框架和东盟示范合同条款,在东盟商业界跨越边界转移数据时促进信任的两个基础支柱上建立,它将作为参考,帮助东盟和欧盟商业伙伴之间建立共同理解,并促进与跨境数据转移有关的合同谈判。我期待将这个参考指南发展成为我们公司的实用指南。新加坡将继续在2024年东盟数字部长会议主席任期期间与东盟成员国密切合作,加强我们与欧盟之间的互动,并加强我们两个经济区之间的数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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