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社综合:当地时间8月25日,欧盟(EU)具有开创意义的数字监管法规《数字服务法》(DSA)正式生效,首先针对19家大型网络平台及搜寻引擎企业进行监管。该法强制企业更加积极地监督数字内容,避免用户看到假资讯和仇恨言论,违规企业恐面临全球年营收6%的高额罚款。分析认为,这是社交媒体崛起以来最严格的监管规定。由于欧盟市场庞大,预计将对谷歌、Meta等科技巨头产生深远影响。

《数字服务法》于去年7月由欧洲理事会批准,在今年8月25日正式生效。欧盟今年4月列出一份每月活跃用户数逾4500万人(相当于欧盟总人口10%)的“超级大型网络平台”名单,名单上的19家互联网企业,成为第一批受该法监管的对象,包括谷歌旗下的YouTube、游戏、地图及购物平台,Meta旗下的Facebook和Instagram,以及中国的阿里巴巴国际版“速买通”、抖音海外版TikTok、微软的Bing搜索引擎等。新法生效后,上述平台要立即执行,但有四个月的适应调整期,而其他较小企业则于明年才开始实施。

《数字服务法》的主旨是要求平台企业对于有害儿童青少年、不实资讯、仇恨言论、强迫推销等网络内容负责,并及时删除非法和有害的在线内容。违规企业可被处以高达年度全球营业额6%的罚款,在屡次严重违规的情况下,还会被禁止在欧盟市场内运营。

欧盟强制收3.8亿“管理费”

欧盟官员表示,处罚机制的运作将与欧盟反垄断法机制类似,最高可罚款该平台的全球营收6%。例如,Meta去年的全球总营收为1166.09亿美元,最高罚款6%,约为70亿美元(约546亿港元)。

此外,第一批被监管的19家大型企业须向欧洲委员会缴交最高不超过其全球营收0.05%的《数字服务法》实施经费。欧盟官员解释说,实际缴费金额是根据每年执委会估计的预算来收取,估计方式将会透明化并向欧洲议会报告。欧盟委员会估计,明年将共收取4500万欧元(约3.8亿港元),同时也将有123名专人在执委会负责执行该法。

Meta组建千人团队应对

欧盟《数字服务法》落地监管加辣,生效时间一到,科技巨头争相调整系统和算法。各大平台自法规正式生效起,当收到用户通知或国家机构告知后,迅速删除相关非法内容;递交自家平台有系统漏洞的风险评估报告;赋予平台用户更大权力,以及让用户可选择拒绝依据其数据通过算法推送内容;停止所有针对儿童的精准推销广告,以及不得基于用户的宗教、性倾向、健康资讯、政治倾向等敏感个资而推播广告;将内容管理资讯透明化。

马斯克旗下的社交平台X(前身为 Twitter)新推出了一项仇恨言论政策,禁止用户使用纳粹万字符号等“仇恨图像”攻击任何人。包括Meta、Snapchat和TikTok在内的社交媒体公司已经采取行动,让欧洲用户可以选择关闭一些个性化内容,而这些内容曾被认为是这些平台成功吸引用户的关键。亚马逊增加了举报可疑非法产品的新渠道,并提供了有关第三方商家的更多信息。TikTok为用户提供了“额外举报选项”,用于举报他们认为非法的内容,包括广告。Meta和TikTok宣布组建超过1000人的大型团队,专门负责该法的合规审查工作。

有分析认为,《数字服务法》的实施将为社交媒体带来一定程度的改革,该法落实的下一个重要节点是明年2月,届时中小型网络平台将被纳入监管。律师事务所Dechert布鲁塞尔合伙人Alec Burnside说,“这是一个拐点……欧盟率先行动,很可能成为许多国家的模板。”

会影响全球吗?

欧洲的变化可能会产生全球性影响。目前,维基百科正在调整一些政策并修改服务条款,以提供有关“有问题的用户和内容”的更多信息。托管维基百科的非营利组织维基媒体基金会表示,这些改变不会仅限于欧洲。

“管理全球维基媒体项目的规则和流程,包括响应DSA的任何变化,都尽可能具有通用性。这意味着我们的使用条款和办公室行动政策的变更将在全球范围内实施。”该组织在一份声明中表示。

总部位于布鲁塞尔的智库欧洲监管中心联席主任布劳顿·米科娃(Broughton Micova)告诉美联社,科技公司很难限制与《数字服务法》相关的变化,并补充说数字广告网络并非被孤立在欧洲,社交媒体网红拥有全球影响力。这些法规“涉及在全球运营的多渠道网络。因此,一旦采取某种抑制措施,就会产生连锁反应。”她说。

由于在欧洲和全球范围内最有竞争力的数字平台依然以美国企业为主,所以有人戏称欧盟将代替美国成为硅谷的实际监管者。可以预计,法案实施后,欧盟与美国科技巨头的博弈将更为激烈。

分析认为,从制度建设角度来看,欧盟的新法规对全球加快数字经济立法、保护消费者及规范市场竞争具有积极作用。斯坦福大学网络政策中心平台监管项目负责人达芙妮·凯勒(Daphne Keller)撰文分析称,《数字服务法》规定平台采取更好的算法解释,将增进欧盟内部和外部的理解。最大的平台也可能在全球范围内部署一些特定的用户保护措施,例如改进通知和行动系统中与“原告”和“被告”沟通的工具。此外,超大型在线平台对风险缓解做出的积极改变可能是全球性的,改善研究人员对数据的访问等措施所带来的更多间接收益也将是全球性的。

与此同时,《数字服务法》可以预见的全球性危害是影响竞争,它给小平台带来了大平台都从未承担过的义务,或者只是在其发展后期才承担的义务。该法要求提高透明度,提供用户通知和上诉操作,其规模甚至是最大的平台也从未尝试过的,给小公司带来很大负担。

“世界各地的立法者都在急于制定自己的新平台法规。我对他们的建议是先等几年再颁布类似DSA的法律。”凯勒表示,“DSA会提供一些更具体的教训,值得其他国家注意。”“世界各地的立法者应将其视为考虑本国潜在法规的起点,而不是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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