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8日,德国联邦政府通过了由联邦政府经济与能源部、教研部、劳动与社会部等联合提出的“联邦政府人工智能战略要点”的文件[1],旨在通过实施该纲要性文件将德国人工智能的研发和应用提升到全球领先水平。同时该文件将作为2018年12月发布的德国人工智能战略的制定基础和参照。

文件确立了德国政府发展人工智能的目标以及在研究、转化、人才培养、数据使用、法律保障、标准、合作等优先行动领域的措施。

一、发展目标

①通过将广泛、快速地应用研究成果和现代化管理方法,使德国成为人工智能领域全球领先国家,“AI德国制造”应成为全球认可的品质保证。②与科技界、经济界、政府和民间社会合作,促进负有责任、面向共同利益的人工智能应用。③寻求与经济、价值和社会结构相符的价值创造新方法,发展基于人工智能的商业模式,使之成为新的出口产品。④夯实人工智能知识基础,并与其他有前景的技术开发和应用相结合,开辟人工智能在不同行业、公共管理和社会领域的新应用。⑤成为吸引并留住人工智能领域全球最顶尖人才的国家,提高人工智能领域的人才培养能力。⑥坚持在人工智能的应用开发中以人为核心,促进劳动者发挥技能和自主权,进一步提高应用领域的安全、效率、可持续性和社会参与。⑦加强社会的千兆实时数据传输基础设施建设,为人工智能的应用创造重要基础。⑧确保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尽可能地防止操纵、滥用和公共安全的风险。⑨认识人工智能技术对开发者和使用者的道德和法律限制,进一步制定司法保障监管框架。

二、行动领域

1、加强德国和欧洲研究

①在现有资助计划中建立专门针对人工智能应用的资助,制定更快速的资助形式;②建立与政府、社会、企业、数据保护、信息安全等外部领域的合作研究结构;③建立与欧盟其他合作伙伴的合作研究结构;④在保护公众和个人利益的前提下挖掘本国和欧洲科研机构的数据资源,通过人工智能产生知识;⑤开发在诊断和治疗中数据源所产生的数据,作为在健康研究中使用人工智能的基础;⑥负责任地利用人工智能与关键技术结合所产生的潜力,例如人工智能与生物和环境技术;⑦研究并开发人工智能技术对公民安全的贡献;⑧资助对算法预测和决策系统进行监督和溯源的方法开发;⑨资助隐私保护技术和消费者保护技术,实现差异化和自主权的个人数据处理。

2、研究成果转化

①帮助中小企业获得人工智能技术、计算能力和云平台,建立数据交换平台;②促进区域集群的形成;③在人工智能应用领域发起由科研界和经济界共同承担的项目;④支持人工智能投入使用的模型试验,建立实验室和测试场,测试新技术和新商业模式;⑤促进科研界与产业界的交流,提高创新者与需求方之间的联结;⑥资助企业间合作,提高德国经济的全球竞争力。

3、激发创业活力

支持大数据和机器学习能力中心成立衍生企业;扩大对创业的咨询与资助;设立技术成长基金;增加资助学术领域创办企业计划的经费;在资助计划中促进创业者和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间的合作。

4、劳动力市场的结构性改革

制定人工智能在工作领域中的国际与欧洲管理框架;在国际和欧盟层面建立人工智能观测机构,定期全面评估当前发展以及人工智能对就业的潜在和后续影响;制定并实施全面的专业人才和培训战略,开发促进劳动者发挥技能的方法。

5、加强培养和吸引专业人才

资助设立人工智能教授岗位;提高工作条件及工资的吸引力;资助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计划;建立旨在防止人才外流和吸引国际人才的政策环境;将人工智能的基础知识作为计算机科学、自然科学、社会学和工程学课程中固定教学内容。

6、数据利用

①加强政府和科研界数据的开放,用于人工智能研究;②更好地利用全欧洲数据,实现欧洲数据区;③制定明确的法律框架,重新规范数据的获取与使用;④支持国家和私营企业之间的数据合作;⑤验证企业之间“数据伙伴关系”的可行性;⑥扩大医疗卫生行业中数据系统的互操作性;⑦支持数据平台之间的互操作性;⑧扩大硬件和云服务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

7、调整监管框架,提供法律保障

调整数据使用和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法律框架,厘清各参与方的法律关系;保障人工智能系统的透明度、可追溯性和可验证性;调整版权法律,促进文本和数据挖掘可以支持机器学习商业和非商业目的。

8、确立标准

在国际标准化委员会中强有力地代表欧洲共同利益;致力于公开和国际标准的制定。

9、国内外合作

协调人工智能战略和联邦政府的其他活动;加强与欧盟委员会和其他成员国之间的合作;与全球领先国家和经济区就共同准则进行交流,在G7和G20国家中寻求双边和多边合作;在经济合作框架内建设发展中国家人工智能的能力与知识。

10、社会对话

就如何对待人工智能和在不同应用领域的监管组织社会对话;进一步开发人工智能学习系统平台,在平台中开展政治、科学和经济之间的交流和对话;加强人工智能领域技术评估的多学科研究。

联邦政府将在现行执政计划和2018年财政预算框架内落实以上有关措施,立即执行的措施有研究与创新资助、推进与法国合作建立研究与创新中心网络、吸引与留住人才、建立能力中心和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葛春雷)

[1] Eckpunkte der Bundesregierung für eine Strategie künstliche Intelligenz, https://www.bmbf.de/files/180718%20Eckpunkte_KI-Strategie%20final%20Layou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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