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秘字〔2023〕158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个人信息跨境安全有序流动,秘书处组织编制了《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个人信息保护要求(征求意见稿)》。

根据《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管理办法(暂行)》要求,秘书处现组织对《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个人信息保护要求(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11月15日前反馈至秘书处。

联系人:王秉政010-64102746 wangbz@cesi.cn

附件:《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个人信息保护要求(征求意见稿)》

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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