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为自然资源部测绘发展研究中心熊伟。文章于2023年获得中心“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征文优秀论文二等奖。
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主要内容概括为“十个明确”、“十四个坚持”、“十三个方面成就”,并要求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丰富发展[1]。贯彻落实这一要求,在谋划和推动新时代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道路上,必须把握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尤其是要坚持人民至上、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紧紧抓住事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通过改革、法治等手段,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
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历史进程及其现实意义
社会主要矛盾是一个政党制定路线、开辟道路、形成战略的基本依据[2]。可以说,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准确分析和把握,在国家、社会治理中具有先手棋和举足轻重的地位。从党和国家发展历史来看,对社会主要矛盾的认识和判断总体经历了五个阶段,包括: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1962年党的八届十中全会至文革结束期间“在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整个历史时期,在由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整个历史时期(这个时期需要几十年,甚至更多的时间)存在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这两条道路的斗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其中既有经验也有教训,但更多的是党对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不断提高、不断丰富。党对不同历史时期社会主要矛盾的认识和判断实践历程,充分揭示了准确把握事物发展过程中主要矛盾的重要性,对做好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具有重大现实指导意义。可以说,能否正确认识社会主要矛盾,关系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同样的,对于某一区域或某一事业的发展来说,能否正确认识和把握其中的主要矛盾,关系其前途命运。
二、当前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是什么?
自1956年原国家测绘总局成立后,测绘长期以来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一项基础性事业,在服务我国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等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3],测绘事业发展的主要矛盾及存在的关键问题也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发生变化(外部条件的变化能够推动主要矛盾的变化)[4],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后我国社会进入新时代、经济进入新常态,这一主要矛盾也发生了明显变化。
(一)关于测绘地理信息事业组成(“是什么”)
研究分析事物发展的主要矛盾,必须首先分析清楚事物的结构、和成分。测绘是对自然地理要素或者地表人工设施的形状、大小、空间位置及其属性等进行测定、采集、表述,以及对获取的数据、信息、成果进行处理和提供的活动[5],换言之,就是把人类生产、生活空间的实际情况真实表达和呈现出来,为人类在改造自然、保护自然过程中所从事的经济社会活动提供基本参考。而测绘工作在实践工作中主要表现为政府部门主导完成的公益性测绘(基础测绘)和市场主体完成的市场化测绘(地理信息产业),以及规范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维护地理信息安全所必须的行业管理工作(见图一)。这一工作组成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已形成并维持至今。
(二)关于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定位(“为了什么”)
研究分析事物发展的主要矛盾,在弄清楚事物构成的基础上,还应搞清楚它的作用和功能,即弄明白它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本质特征,以及与其他事物的关联关系。长期以来,测绘一直都是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做好测绘工作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提高行政能力、增强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6]。十八大以后,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定位在服务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增加了服务生态保护、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的根本要求(《测绘法第一条》);2018年十九届三中全会以后,这一工作定位逐渐变为更为具体的“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支撑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的履行,不断提升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和保障能力”(中共自然资源部党组明确的)。由此,可以清晰的看到,测绘地理信息工作不是孤立的、静态的存在,不是为了测绘而测绘,其发展变化紧密联系着国家发展大局的变化。
(三)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的主要矛盾(“唯物辩证法”)
在弄清楚事物构成及其与其它事物的联系的基础上,结合事物发展所处的时空环境和条件,就能够比较准确地把握事物前进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可以说,从建国以来到“十二五”时期,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的主要矛盾是经济社会发展日益增长的测绘地理信息需求与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十二五”以来,随着我国卫星遥感影像自主获取能力、海量多源异构地理信息数据处理能力、网络化地理信息服务能力的大幅提升和现代化测绘基准体系的初步建立,以及国家安全形势的不断变化,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经济社会发展日益增长的更及时、更高效、更可靠的测绘地理信息需求与测绘地理信息领域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
三、解决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中主要矛盾的策略和办法
弄清楚新时代下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的主要矛盾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矛盾,促进事业朝着更加有利的方向前进和发展,而解决主要矛盾需要“对症下药”,理清矛盾涉及的各个方面,尤其是针对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解决采取有针对的措施和办法。
(一)理清主要矛盾涉及的各个方面
根据测绘地理信息事业组成及其功能定位和发展实际,测绘地理信息领域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主要体现在:地理信息供给水平不高,测绘地理信息科技离自立自强还有较大差距,地理信息产业国际化发展程度不高,测绘行业监管相对薄弱等问题。关于地理信息资源供给水平不高,突出表现在由需求变化引起的以4D产品(二维、平面、静态)为表现形式的传统基础测绘产品难以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开放使用程度较低,网络化地理信息应用水平不高。关于测绘地理信息科技离自立自强还有较大差距,突出表现在少数极具代表性的测绘地理信息软件装备技术水平与国外最高技术水平相比差距明显:我国重力对地观测设备、推扫式航空摄影装备处于空白;磁力仪、浅地层剖面仪和中深水多波束测深仪等水下测绘装备仍然依赖进口;国产便携式地下管线探测仪器的技术指标、工艺制造水平与美英日等国家主流品牌产品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高精度导航定位芯片、高精度机器人全站仪的稳定性、可靠性等指标跟国际同类最高技术水平相比有较大差距,以及自主导航卫星、民用遥感测绘卫星精度指标等与国外最高科技水平仍有不小差距。关于地理信息产业国际化发展程度不高,突出表现在我国大部分自主测绘地理信息软件装备产品在国外主要经济体的测绘地理信息市场尚不具比较优势,我国测绘地理信息企业的国际测绘地理信息市场影响力较弱。关于测绘行业监管相对薄弱,突出表现在适应新体制管理需要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的测绘地理信息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仍不完善,测绘行业监管力量相对较弱。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归根结底,主要还是未能统筹处理好测绘地理信息领域发展与安全的关系。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的根本任务是推动地理信息资源的深层次开发利用,而地理信息资源事关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利益,由保障地理信息安全衍生出的各种管理政策自然会一定程度限制地理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除此以外,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产业化发展模式、组织管理效能也是影响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的关键因素。
(二)持续向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发力,兼顾矛盾次要方面的解决
新时代推动测绘地理信息事业高质量发展,必须要解决好事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持续向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发力,同时兼顾矛盾次要方面的解决。换言之,就是处理好测绘地理信息领域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根本理念,通过发展塑造安全,通过加强安全保障更好的发展(见图二)。将推动地理信息资源的深层次开发利用作为推动事业发展的根本任务,加强测绘地理信息科技自主创新,汇集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持续提升测绘地理信息生产和服务能力,全方位、多层次、高效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加强法治建设,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体制机制,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体系。与此同时,在深化改革、加强法治建设的同时,必须兼顾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管理的现实需要,建立起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严格执法为重点、有效覆盖测绘行业管理活动全流程的现代化地理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具体来说,在加强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层面,一是应加快推进测绘地理信息科技自立自强,解决“受制于人”的关键技术创新问题,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不断提升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二是应始终将集聚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作为头等重要大事来抓,依靠人才推动科技创新、推动发展。三是应通过持续推进改革、法治建设,不断深化测绘地理信息领域科技体制改革,释放创新动能和潜力;调整优化地理信息生产和管理的模式,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在测绘地理信息领域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管理体制机制,营造良好的测绘地理信息市场发展环境,提升测绘地理信息单位的发展效能。
在保障测绘地理信息安全层面,一是以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测绘行业监管体系为依托,以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推动测绘行业信用管理政策改革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围绕测绘活动、涉密测绘成果提供与使用、测绘市场行为等涉及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监管的全链条业务,开展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顶层设计,让信用监管贯穿测绘行业监管全领域、全流程。二是围绕建立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测绘行业监管体系,统筹推进测绘地理信息领域法规政策标准的“立改废”,夯实安全管理的法制基础。三是按照《自然资源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和“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细化和优化测绘地理信息领域中央和地方管理职责、监管任务分工,推动并指导地方、尤其是市县不断完善测绘行业监管职责、加强监管力量建设。四是加快推进地理信息保密处理技术创新,积极调整地理信息公开使用管理政策(比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基础地理信息公开表示内容的规定(试行)》),最大限度地保障地理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五是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对地理信息安全防控技术体系的升级改造,完善数据管控、溯源追踪、重要数据监控等平台建设,强化对地理信息服务及安全风险隐患跟踪防控,不断提升地理信息安全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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