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将数据纳入生产要素,尤其是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数据20条”)后,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化建设步伐明显提速。浙江、上海、北京、广东、深圳、福建、四川、贵州、海南、山东、湖南等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不断制定完善数据相关法律制度,创新公共数据授权经营方式,建立数据交易市场,组建地方数据运营平台,探索数据资产化路径,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已初步取得积极成效。在数据要素基础制度方面,浙江、广东、深圳、上海、江苏、山东、河北、重庆、黑龙江、四川、北京等地采取了《公共数据管理条例》立法,其他地方以战略规划、指导意见、行动计划等不同的政策法规形式,对数据产权、加工生产、流通交易、监管治理、数据安全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探索实践;在公共数据授权经营方面,各地方根据自身特点,已探索出集中统一授权、分领域专区授权、分地域分散授权等不同授权经营方式;在数据运营平台方面,有些地方先行探索建立了省域内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许多地方成立了国资背景的数据集团,全面负责当地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数据要素产业投融资、数据资产运营管理等;在数据交易流通方面,各地方一方面积极组建数据交易所,另一方面鼓励数据商和平台企业开展数据交易,已初步形成政府主导的数据交易所与企业主导的数据交易平台相辅相成、相互补充、场内场外相结合的数据交易流通体系;在公共数据开放方面,许多地方在公共数据分类分级基础上,对一般数据继续加大免费开放力度,另有一些地方则有意宽泛化数据分级,将更多数据划分到重要数据或核心数据内,减小公共数据开放规模;在数据资产化方面,贵阳、杭州、北京、深圳、西安、广西等地方已实现了数据资产质押融资贷款、无质押数据资产增信贷款额度、基于数据资产价值应用的融资贷款、数字资产保险、数据信托、数据知识产权的证券化、数据资产作价入股等数据资产化的突破;在开展试点示范方面,重庆、河南、广东、贵州、广西等地被国务院办公厅列为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国家标准试点地区,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深圳等8个地方被确定为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工作的试点省市,其中,北京、浙江、江苏、山东、福建、深圳等6个地方已启动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

各地方在数据要素市场化方面的探索实践,特别是各地在授权运营方式、数据资产化、数据资本化、数据定价、数据交易流通、数据安全监管等方面的一些特色做法,对国家层面的数据要素基础制度的制定施行、进一步加大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建立和完善国家数据基础设施(NDI)、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探索价值和借鉴意义。《交大评论》将分15期刊出系列评论文章,研究分析浙江、上海、北京、深圳、广东、福建、四川、贵州、海南、山东、湖南、安徽、重庆、天津、湖北等地方在数据要素市场化方面的主要做法、各地实践探索的特点、以及对全国数据要素市场化的借鉴和启示。

本期为系列评论文章之十三《重庆的数据要素探索实践和特点启示》,主要介绍重庆在数据要素市场化方面的五种做法,形成的五方面显著特点,以及对全国数据要素市场化的五点启示。

一、重庆数据要素探索的五种做法

重庆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为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重要贺信精神,坚定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以“数字重庆”建设引领开创现代化新重庆建设新局面。

1.建立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体系

重庆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数据基础制度体系,自2020年起先后发布了《重庆市新型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重庆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重庆市数据治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等一系列政策法规,2022年出台了《重庆市数据条例》,在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数字重庆建设大会上,提出《数字重庆建设工作方案》,构建起数据基础制度的“四梁八柱”。

《重庆市新型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于2020年6月18日由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行动方案》有两大突出亮点:一是明确了新型基础设施由3部分组成。包括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3部分,信息基础设施包括新型网络基础设施、智能计算基础设施、信息安全基础设施3方面组成。新型网络基础设施包括由基础网络设施、关键枢纽设施、未来网络设施,智能计算基础设施由数据存储设施、高性能计算设施组成,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由信息安全监测平台、信息安全防护平台、信息安全测试平台组成。融合基础设施由转型促进基础设施和融合应用基础设施组成,转型促进基础设施由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工业互联网平台、农业互联网平台、服务业互联网平台组成,融合应用基础设施由城市智能中枢、数字乡村基础设施、传统基础设施改造、公共服务智能化设施、新型公共卫生设施组成。创新基础设施包括基础科研基础设施和产业创新基础设施,基础科研基础设施由基础前沿研究平台和科教基础设施组成,产业创新基础设施由技术研发创新平台和试验验证平台组成。二是围绕7大板块,部署21个专项,设立375个项目,总投资3983亿元。7大板块分别是新型网络基础设施、智能计算基础设施、信息安全基础设施、转型促进基础设施、融合应用基础设施、基础科研基础设施和产业创新基础设施。21个专项分别是基础网络设施、关键枢纽设施、未来网络设施,数据存储设施、高性能计算设施、信息安全监测平台、信息安全防护平台、信息安全测试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工业互联网平台、农业互联网平台、服务业互联网平台、城市智能中枢、数字乡村基础设施、传统基础设施改造、公共服务智能化设施、新型公共卫生设施、基础前沿研究平台、科教基础设施、技术研发创新平台、试验验证平台。

《重庆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暂行办法》于2020年9月11日由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包括总则、数据目录、系统管理、开放管理、多元开放、安全管理、监督管理、附则等8章共48条。《办法》有五方面突出亮点:一是明确了公共数据开放的主管部门、开放主体和开放系统。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主管部门是公共数据开放主管部门。各政府部门和公共管理服务机构是本单位公共数据的开放主体,数据开放主体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公共数据开放的第一责任人。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主管部门依托城市大数据资源中心统一组织建设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所有数据开放主体均需通过开放系统提供公共数据开放服务;二是明确了公共数据开放目录、类型、方式、目录清单、需求清单等。公共数据开放实行统一目录管理,包括数据的元数据、开放属性、开放方式、安全级别、使用条件、更新周期等。开放类型包括不予开放类、有条件开放类和无条件开放类三种。开放方式有下载数据、接口调用数据、以算法模型获取结果数据、以及其他方式。数据开放主体应当编制本单位公共数据开放目录清单,市级各部门负责汇总本单位、所主管行业相关单位的公共数据开放目录清单,区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汇总形成本区县公共数据开放目录清单,并提交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主管部门。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数据开放主体,编制形成公共数据开放需求清单。三是明确了公共数据开放系统的管理运行机制。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主管部门是公共数据开放系统的主管部门,开放系统建设运维单位具体负责开放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持续推进开放系统技术升级、功能迭代和资源扩展,数据开放主体负责对本单位公共数据进行采集、治理,并汇聚至城市大数据资源中心。四是明确了公共数据开放的获取方式和特殊情况下公共数据开放。无条件开放类的公共数据可以通过开放系统获取。有条件开放类的公共数据,应通过提交申请用途、应用场景、安全保障措施、使用期限等数据开放申请,经评估按照协议约定开放公共数据。跨层级、跨区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等“五跨”公共数据开放,由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主管部门会同牵头数据开放主体统筹开展。遇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准确开放公共数据,并根据需要动态更新。五是提出鼓励公共数据应用的举措。鼓励和支持利用开放的公共数据开展科学研究、咨询服务、产品开发、数据加工、数据服务等活动,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开展公共数据应用创新。应通过政策引导、政府购买服务、社会资本引入、应用模式创新、数据开放应用竞赛、优秀案例推广等方式,营造良好的数据开放氛围。引导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通过开放系统开放自有数据并提供各类数据服务,促进数据的多维度开放和融合应用。应统筹建设数据交易平台,鼓励依托数据交易平台开展数据交易流通。

《重庆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于2021年11月10日由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包括总则、规划和审批管理、建设和资金管理、监督管理、附则等5章共40条。《管理办法》有四方面突出亮点:一是建立了政务信息化项目联合管理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发展局会同市级各部门对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实施联合管理。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做好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3年滚动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管理,负责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预)算方案。市财政局负责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市大数据发展局负责牵头编制市级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按照立项规范形式,形成并发布项目清单,审核初步设计内容,组织实施项目验收。市级各部门负责本单位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建设、运行和安全监管等相关工作。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委网信办建立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协商机制。二是规定了政务信息化项目规划、审批、年度投资计划等负责机构和流程。市大数据发展局会同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编制市级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和项目清单。市级各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本行业政务信息化3-5年的整合建设总体方案,整合建设总体方案应当坚持数据导向,重点包含数据规划及数据治理等内容。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批工作。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可直接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概(预)算(代初步设计);总投资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应先行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概(预)算方案。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每年组织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申报、编制工作。市级各部门应结合年度投资计划编制时间要求,提前完成建设项目报批工作,并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年度投资计划合理编报政务信息化项目预算,市财政局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年度投资计划项目、金额与年度预算安排保持一致;未纳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不予纳入部门预算。三是明确了政务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各环节管理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应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加强网络安全、密码管理、采用安全可靠的软硬件产品、依托数字重庆云平台开展集约化建设、运维外包、工程监理、绩效评价、及时向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报告重大问题、预算执行、资金管理、项目调整、项目验收、档案管理、自评价等相关要求和流程。四是明确了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监督对象和监督主体。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接受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审计局及市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绩效评价、审计等监督管理工作,如实提供建设项目有关资料和情况。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密码局、市国家保密局、网络安全监管部门、保密工作管理部门、电子政务网络建设部门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全市有关政务数据共享的要求,以及项目建设中招标采购、资金使用、密码应用、网络安全、保密工作、电子政务网络建设运行等情况实施监督管理。市审计局应当依法加强对市级政务信息系统的审计。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委网信办应当加强对绩效评价和项目后评价结果的应用。

《重庆市数据治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于2021年12月16日由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规划》有七方面突出亮点:一是提出健全综合全面的数字规则。包括制定数据治理与管理制度规则、健全公共数据治理与管理规则、建立行业数据治理与管理规则、构建数据要素市场管理规则、优化完善数据标准规范等。二是建设一体化城市大数据资源中心。包括深化基础平台建设、强化数据目录管理、加强数据共享汇聚、推进公共数据开放、打造数据治理能力中台、持续提升数据质量等。三是推动数据资源融合应用。包括建设全面感知的智能中枢、建立协同高效的数字政府、构建智慧便捷的数字社会、培育广泛深入的应用环境等。四是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包括建设西部数据交易中心、健全数据流通制度、营造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生态等。五是扩展数据跨域跨境流通。包括打造国家级数据流通服务中心、促进数据跨省跨域流通、探索推动数据跨境流动等。六是强化数据安全管理。包括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数据安全防护、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落实数据安全监管等。七是制定了3个重大工程专栏共13个重点项目。其中专栏1—一体化城市大数据资源中心工程包括城市大数据资源中心、城市信息模型(CIM)、“山城链”建设工程等3个项目。专栏2—数据融合应用工程包括“一网统管”、“一网通办”、“一网调度”、“一网治理”、智慧监管、智慧交通、智慧医疗、“三农”等8个项目。专栏3—数据流通扩大开放工程包括国家级“数据靶场”、国家级交易服务中心共2个项目。

《重庆市数据条例》于2022年3月30日经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包括总则、数据处理和安全、数据资源、数据要素市场、发展应用、区域协同、法律责任、附则等8章共60条。《条例》有六方面突出亮点:一是明确提出建立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和管理平台。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体系,推进各类数据依法汇聚融合,有序共享开放。政务数据、公共服务数据按照本条例规定纳入公共数据资源体系。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将数据依法汇聚到公共数据资源体系。数据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和维护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平台,平台是公共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开放的平台。市数据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自然人、法人、信用、电子证照、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物联感知等基础数据库,以及跨地域、跨部门主题数据库,依托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平台建立统一的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系统。二是规定公共数据资源实行目录管理。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包含数据的汇聚范围,数据共享和开放的类型、条件等内容。市数据主管部门统筹推进本市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建设,制定统一的目录编制规范,组织编制、发布全市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并适时更新。市数据主管部门组织政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公共服务组织、行业协会,按照编制本市政务数据目录。相关政务部门和公共服务组织应当按照政务数据目录将政务数据汇聚到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平台。三是提出了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授权运营相关规定。公共数据按照共享和开放的类型分为无条件共享开放,有条件共享开放,不予共享开放三种类型。政务部门获取有条件共享数据应通过公共数据共享系统向市数据主管部门提出共享申请,明确应用场景,市数据主管部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需要获取有条件开放公共数据的,应通过公共数据开放系统向市数据主管部门提出开放申请,市数据主管部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同意开放的,市数据主管部门应当与申请人签订开放利用协议,开放利用协议应当约定拟使用数据的清单、用途、应用场景、安全保障措施、使用期限以及协议期满后数据的处置、数据使用情况反馈等内容。授权运营单位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授权运营的公共数据,但是可以对授权运营的公共数据进行加工形成数据产品和服务,并依法获取收益。四是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措施。鼓励市场主体研发数字技术、推进数据应用,发挥数据资源效益。鼓励市场主体通过合法、正当的方式收集数据、使用加工,并获取收益。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从事操纵市场、设置排他性合作条款等活动。支持数据交易中介服务机构有序发展,为数据交易提供专业咨询、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争议仲裁等专业服务。设立数据交易场所,政务部门和财政资金保障运行的公共服务组织应当通过依法设立的数据交易场所开展数据交易。五是提出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鼓励方向。包括:推进数字经济建设,支持制造业、服务业、农业等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数字经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推动数据赋能生活数字化转型,提高公共卫生、医疗、养老、抚幼、就业、旅游、文体等民生领域的数字化水平;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数据赋能治理数字化转型,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全面提升城市运行管理数字化、智能化、精准化水平;统筹规划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布局重大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市政、交通、能源、环保、水利、物流、园区等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六是提出数据区域协同三方面举措。通过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数字认证体系建设,加强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数据交流合作;与四川省共同开展川渝地区数据标准化体系建设,共同建立数据基础性标准和规范,促进数据资源共享和利用。与四川省协同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优化数据中心和存算资源布局,引导数据中心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推动算力、算法、数据集约化和服务创新,加快融入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依托中新(重庆)等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推动国际数据港建设。

《数字重庆建设工作方案》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数字重庆建设大会上提出,《工作方案》有三方面突出亮点:一是境界高远、路线清晰、要求明确。提出“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目标导向,“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宗旨方向,“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战略选择,“三融五跨”推进路径,“集约建设、互联互通、协同联动”工作要求,“确保数据安全”底线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根本保证。二是明确了数字重庆的基本概念、主要特征、总体定位和发展目标。数字重庆建设,就是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和数字化认知,把数字化、一体化、现代化贯穿到党的领导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以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高效协同为突破,以数字赋能为手段,以数据流整合决策流、执行流、业务流,推动各领域工作体系重构、业务流程再造、体制机制重塑,从整体上推动市域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数字重庆在核心要义、本质属性、根本目的、基本路径、根本要求等方面都独特的特征。数字重庆总体定位于“现代化建设中具有乘数效应的关键变量和基础设施”、“改革攻坚的关键手段”、“推动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路径”、“提升干部适应引领现代化能力的大舞台”。数字重庆建设的总体目标确定为“一年形成重点能力、三年形成基本能力、五年形成体系能力”的目标,推动各地各部门各系统核心业务和重大任务流程再造、协同高效,加快实现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一批具有重庆辨识度和全国影响力的重大应用,打造引领数字文明新时代的市域范例,将数字重庆建设打造成为现代化新重庆标志性成果。三是确定了数字重庆建设“1361”整体构架。第一个“1”: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3”:数字化市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区县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镇街基层治理中心一体部署,“6”:数字党建、数字政务、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文化、数字法治“六大应用系统”,第二个“1”:构建基层智治体系。

2.构建“1361数字重庆”构架

重庆聚焦“一年形成重点能力、三年形成基本能力、五年形成体系能力”目标,加快建设“1361”整体构架,形成一批具有重庆辨识度和全国影响力的重大应用,打造引领数字文明新时代的市域范例。

第一个“1”是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是数字重庆建设的关键支撑。目前,重庆正在推动实现全市应用、云网、感知、数据、能力组件等数字资源“一本账”管理,统筹推进“一朵云”“一张网”。通过构建数据资源体系,集中部署五大基础数据库,形成229个数据服务接口,累计上架能力组件148个、调用量超800万次。

“3”是三级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是实现超大城市敏捷治理、科学治理的重要载体。重庆坚持市、区县、乡镇(街道)一体部署,在市和区县建设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在乡镇(街道)建设基层治理中心,三级治理中心聚焦城市运行、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支撑“一件事”应用开发部署,构建全局“一屏掌控”、政令“一键智达”、执行“一贯到底”、监督“一览无余”的数字化协同工作场景。目前,三级治理中心发布了全国首个城市运行和治理大模型,开发迭代12个重点能力组件,“突发事件直报快响”“危岩地灾风险应用”等10余个应用接入三级治理中心运行。

“6”是数字党建、数字政务、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文化、数字法治等6个应用系统,是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具体落地。重庆坚持把这6个应用系统作为数字化变革的“主战场”,共设置“跑道”36条,84个市级单位梳理核心业务517项,编制“三张清单”策划推出发展、服务、治理“一件事”场景172个,谋划开发多跨协同数字化应用32个,上线运行重大应用26个。目前,各区县各部门在“跑道”内创造创新,谋划开发数字化应用,实现推进改革与开发应用一体融合。

第二个“1”是基层智治体系,是数字重庆建设在基层的落地落细。目前,全市设置网格6.4万个、建立网格党组织5.5万个、配备专兼职网格员10.5万名,通过建立三级职责清单,细化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三级职责清单,已在400个乡镇(街道)进行试点。

3.夯实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底座

重庆市围绕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等3大新型基础设施,部署了7大板块21个专项共375个项目,总投资达3983亿元,夯实了数据要素化的新型基础设施底座。

在信息基础设施方面,规划实施58个项目,投资1287亿元。新型网络基础设施规划实施14个项目,投资620亿元。其中,基础网络设施规划实施4个项目,投资额约407亿元。关键枢纽设施规划实施7个项目,投资额约9亿元。未来网络设施规划实施3个项目,投资额约204亿元;智能计算基础设施规划实施27个项目,投资647亿元,其中,数据存储设施规划实施22个项目,投资额约632亿元。高性能计算设施规划实施5个项目,投资额约15亿元;信息安全基础设施规划实施17个项目,投资额约20亿元。其中,信息安全监测平台规划实施8个项目,投资额约9亿元。信息安全防护平台规划实施7个项目,投资额约9亿元。信息安全测试平台规划实施2个项目,投资额约2亿元。

在融合基础设施方面,规划实施215个项目,投资1060亿元。转型促进基础设施规划实施80个项目,投资额约622亿元。其中,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规划实施22个项目,投资额约284亿元。工业互联网平台规划实施22个项目,投资额约78亿元。农业互联网平台规划实施7个项目,投资额约33亿元。服务业互联网平台规划实施29个项目,投资额约227亿元;融合应用基础设施规划实施135个项目,投资额约438亿元。其中,城市智能中枢规划实施14个项目,投资额约83亿元。数字乡村基础设施规划实施4个项目,投资额约8亿元。传统基础设施改造规划实施14个项目,投资额约253亿元。公共服务智能化应用设施规划实施82个项目,投资额约355亿元。新型公共卫生设施规划实施17个项目,投资额约94亿元。

在创新基础设施方面,规划实施106个项目,投资1284亿元。基础科学研究设施规划实施35个项目,投资额约494亿元。其中,基础前沿研究平台规划实施22个项目,投资额约322亿元。科教基础设施规划实施13个项目,投资额约172亿元;产业创新基础设施规划实施71个项目,投资额约790亿元。其中,技术研发创新平台规划实施57个项目,投资额约711亿元。试验验证平台规划实施14个项目,投资额约79亿元。

4.加大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力度

重庆积极完善数据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公共数据共享开放,促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积极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努力实现“数畅其流”“数尽其用”;一是实施“满天星”行动计划,促进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提升“芯屏端核网”全产业链,高水平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2022年底重庆数字经济企业数量已达1.85万家,同比增长11%;二是运用数据提升服务效能。重庆市已共享数据上万类,打造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开普惠的数字化服务体系,“渝快办”新上线新生儿出生、中小学入学、公租房申请、扶残助困、企业开办、企业准营等29件“一件事一次办”,办理时间、跑动次数、办事环节、申请材料分别减少72.9%、92.6%、78.1%、59.9%,让百姓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三是创设西部数据交易中心,建立市场主导的数据交易服务机构,全国首创“数盾合规”“数度寻源”“消费积分自由兑换”服务,打造全国首个汽车数据交易专区服务模式,开放“数据+场景”,打通生产、消费“数据流”;四是塑造重庆“数字智造”新名片。通过打造“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品牌,加快培育具有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塑造重庆“数字制造·智慧工业”新名片,构筑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数智科创新高地、数字场景应用新高地、数字生态新高地、数字经济开放合作新高地,在加快数字化转型中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塑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5.推进成渝双城一体共建共享

2022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四部门同意成渝地区启动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同意成渝地区启动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的复函》要求,成渝枢纽要充分发挥本区域在市场、技术、人才、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发展高密度、高能效、低碳数据中心集群。成渝枢纽规划设立天府数据中心集群和重庆数据中心集群。

重庆作为西部大开发的重要战略支点、“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联结点,重庆数据中心集群肩负着“承东启西”的战略使命。2022年4月27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成渝国家枢纽节点(重庆)正式启动。目前,重庆正贯彻落实国家“东数西算”战略布局,加快算力中心部署,一批数据中心项目落地、开工。重庆数据中心集群全力打造两江新区水土新城、西部(重庆)科学城璧山片区、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3个起步区建设,并优先支持在起步区建设大型和超大型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其中,两江新区水土新城建成9个超大型、大型数据中心,是西部地区集中度最高、规模最大的云计算基地;西部(重庆)科学城璧山片区规划建成高性能计算集聚区,打造集通用计算、异构计算、智能计算于一体的先进数据中心;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江南大数据产业园、京东探索研究院超算中心等。同时,重庆坚持多措并举建设绿色化数据中心,主要包含推动绿色集约化布局、加大先进节能节水技术应用、提高IT设施能效水平等,计划到2025年实现重庆数据中心集群内数据中心规模占比超80%,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数量超10个。截至2022年10月,重庆数据中心集群已初步形成“一核两区多点”的空间布局,具备9万个机架和45万台服务器的支撑能力。目前,三大起步区发展态势良好,可提供云计算、超级计算、人工智能计算等多元算力服务。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指出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近年来,四川和重庆获批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成渝地区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等“金字招牌”,持续加快推动数据要素化发展进程,取得显著成效。重庆作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之一,其数字经济发展已进入全国“第一方阵”。2022年,重庆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达到2200亿元,建成国家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新实施智能化改造项目1 407个,新认定智能工厂22个、数字化车间160个,推动企业“上云”1.3万余家。四川数字经济规模不断壮大,2022年如期完成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任务。成都、绵阳、泸州、眉山入选全国首批“千兆城市”,成都超算中心(一期)已建成投运。2022年四川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超过4300亿元,建成5G基站超过11万个、光纤宽带端口超过6500万个,建成一批区块链技术应用示范场景。通过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新增3万家企业上云。同时,算力排名全球前十的成都超算中心被纳入国家序列,中国•雅安大数据产业园成为全国首个“碳中和”绿色数据中心。此外,成渝还通过共建云计算中心和大数据产业基地,打造“数字链”赋能双城圈发展,有效改善成渝经济圈数字经济与经济高质量发展耦合协调度偏低的现状。

二、重庆数据要素探索的五条经验

1.数据制度体系奠定发展基础

重庆制定出台了“数据条例—数字重庆建设—数字治理规划—基础设施、数据开放—项目管理”从顶层设计到具体项目的完善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体系,奠定了数据要素发展坚实基础。《重庆数据条例》既没有局限于大数据发展,也没有拘泥于数据应用,更没有继续强调数据安全,而是立足于促进数据发展,采用了综合立法形式,在数据处理和安全、数据资源、数据要素市场、发展应用、区域协同等方面进行了顶层规范设计,在全国具有示范意义。《数字重庆建设工作方案》出台实施“1+8”方案,提出“1361”数字重庆整体构架,按照“一年形成重点能力、三年形成基本能力、五年形成体系能力”分阶段实施目标,打造形成一批具有重庆辨识度和全国影响力的重大应用。《重庆市数据治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是我国唯一一部省级数据治理顶层规划,从数字规划、一体化城市大数据资源中心、数据资源融合应用、数据要素市场、数据跨境流通等方面对城市层面的数据治理提出规范要求。《重庆市新型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制定了3个方面7大板块21个专项,设立375个项目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3983亿元。《重庆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从公共数据开放应用和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两个重要方面,突出了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地位和作用,并规范了相应的做法和措施。

2.一把手挂帅体系化整体推进

重庆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整体协同推进全域数字化。推动数字化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各方面各领域各环节,必须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形成协同推进的强大合力。重庆市成立了数字重庆建设领导小组,分设数字党建等7个专题组分领域具体实施,同时每季度召开数字重庆建设推进会,分层调度工作进展,构建起了一套“市委统筹—例会推进—专班作战—统筹应用—监督考评—争先创优”的体系化推进机制。一是“市委统筹”。成立数字重庆建设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改革办、市大数据发展局发挥牵头作用;召开数字重庆建设大会,出台实施“1+8”方案,厘思路、定目标、指路径、明重点。二是“例会推进”。市委书记袁家军每季度主持召开全市推进会,系统总结进展,分析堵点卡点,研究部署工作,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数字化向广度和深度“进军”。三是“专班作战”。组建各级各类专班,强化多跨协同,合力攻坚推进,以“最小单元”凝聚“最强力量”。四是“统建应用”。建立全市重大应用“一本账”,强化动态管理和刚性执行,统筹各类应用集约建设,有效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五是“督察考评”。发挥督察“推进器”和考核“指挥棒”作用,突出数字化督察考核权重。六是“争先创优”。鼓励“一地创新、全市共享”,评选典型标杆,推动向好的学、与强的比、朝高的攀,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七是“政企合作”。创新市场化开发模式,向社会开放一批应用场景,引导多元主体高效协同,有效激发全社会活力。目前,全市数字化变革正加快从党政机关向各领域各方面延伸扩面,数字化没有局外人的氛围日益浓厚。八是“顾问制度”。重庆市创新建立顾问制度,聘请浙江省数字化领域专家担任数字重庆建设领导小组顾问,邀请顾问带队来渝指导、开展现场调研和召开业务培训会等,建立顾问调研指出问题及建议闭环落实制度。

3.“数字重庆”推动全面发展

重庆以建设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三级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数字党建、数字政务、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文化、数字法治等六大应用系统,一个基层智治体系的“1361”“数字重庆”,体系化推动数据要素在重庆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全面发展和深化应用,已取得一大批实战实用重大成效。

“1”: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包括提升数据资源供给能力、提升基础设施支撑能力、能力组件体系、“两端”应用全面。在提升数据资源供给能力方面,一体化平台形成数据要素“一组库”,全市共编目52346类数据,共归集7972类数据、176142个数据项;向区县回流人口基本信息、规上企业信息等18类数据、328个数据项;为全市76个市级部门,41个区县开通数据仓环境。在提升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方面,一体化平台形成算力存储“一朵云”、通信传输“一张网”,已迁移13个私有云,实现政务公有云服务器达到5700台,形成物联感知165.3万个,算力规模达到1174P;推进政务外网升级改造,统一建设覆盖市级、区县、镇街、村社和网格的视联网,统一建设了全市区块链基础设施“山城链”;升级部署渝北区试点建设市级城市感知系统,实现全市视频和物流感知设备实现统一编目、接入、管理和共享。在能力组件体系方面,一体化平台累计实现303项上架能力组件,能力组件调用量达到1070万次,其中开放了70多个能力组件场景,推动“满天星”计划实施。实现“两端”应用升级方面,一体化平台致力于提升数字资源统筹能力、提升业务应用实战能力、提升制度标准保障能力方面“下功夫”,形成数字资源“一本账”,以“一件事”为牵引梳理业务事项6875项,统筹打造了“长江治渔”“渝悦养老”等18个重点应用,累计编制制度规则16项、标准规范51项。“渝快办”平台重构完成进度超过90%,分3批次对全市2866个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精细化梳理,支撑53个“一件事一次办”上线;“渝快政”用户支撑能力达到80万,注册用户60万人。

“3”:三级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开发。包括三级市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区县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和基层治理中心。市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已部署市级中心线上系统,迭代升级数字工作台等3个业务工具和任务中心、事件中心等12个重点能力组件,先期梳理水、电、气、讯、桥、隧、轨等“一件事”核心业务10项、一级业务24项、二级业务126项,集成城市运行体征、经济生态体征、风险防控、感知监测、应急响应等数字资源,实战演练了“供水爆管处置”“巴渝治水”“智慧河长”等一批多跨协同场景,集成贯通“八张问题清单”等7个典型应用,初步实现城市运行和治理有指标、可量化、能闭环;区县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通过设立区县指导服务组,“面对面”“手把手”“点对点”进行业务指导,在区县全面部署治理中心,全面上线工作平台,全部实现“有场所、有机制、有专人”,形成上下贯通能力。加快梳理城市运行和治理核心业务,归集企业全生命周期体征监测、城市运行治理支撑体系等基础数据,统筹建设九龙坡区“渣土车冒装监管一件事”,江北区“化粪池危险源监管一件事”,武隆区“安心游”“易联调”,奉节县“‘四色’人员风险管控全域旅游”特色应用场景181个,“一地创新、全市共享”氛围日益浓厚;基层治理中心建设的全市1031个基层治理中心全部部署线上工作平台,围绕特色业务和核心业务归集各类数据,谋划经济运行、公共服务等领域“急难愁盼”事项,承接“突发事件直报快响”“危岩地灾风险管控”等实战应用,形成重要事项置顶提醒、紧急情况闪烁报警、重点对象优先关注、网络动态在线调度等实战能力。

“6”:指数字党建、数字政务、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文化、数字法治“等六大应用系统”。六大应用系统共梳理核心业务517项,策划推出发展、服务、治理“一件事”场景172个,谋划开发重大应用32个。

——“数字党建”依托数字重庆“四横四纵两端”基本平台,搭建起“1+6+N”基本构架,即建设1个“数字党建大脑”,设置政治统领、组织人才、从严治党、全过程人民民主、群团建设、安全塑造6条跑道,开发N个多跨协同、一贯到底的重大应用。目前,“八张报表”“八张问题清单”“突发事件直报快响”等3个重大应用累计入库问题57.8万个、整改率90%,把“问题清单”转化为工作“成效清单”、群众“幸福清单”。“突发事件直报快响”应用,实现信息触角一贯到底,处置指令一键智达,三级贯通一网协同,决策信息一屏掌控,考评体系一体构建。下一步将聚焦核心业务梳理、数据归集和“一件事”谋划三个核心绩效,实现2个应用新上线试运行,累计上线应用9个以上。

——“数字政务”构建“一件事”应用场景67个,试运行典型应用12个,3个应用进入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实现“三级贯通”。“围绕‘服务一件事’,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民呼我为”典型应用。”市政府办公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一件事一次办”已上线形成53项网上办能力,办件量超47万件,平均减环节78.2%、减时间76.4%、减材料60%、减跑动92.8%。“民呼我为”应用通过整合各类热线电话和网络投诉渠道,群众诉求办理时长压减20%以上。围绕“发展一件事”和“治理一件事”,推进经济运行监测、财政智管、高楼消防、危岩地灾风险管控、九小场所安全智管、长江治渔、渝耕保等典型应用。“高楼消防”建立“一楼一码一策”闭环整改机制,整改火灾隐患1.7万余处;“长江治渔”在渝中、江北、南岸、江津等地试点,涉渔违法线索核查处置时间平均缩短18%。

——“数字经济”着力塑造“数字制造·智慧工业”新名片,全市累计实施5578个智能化改造项目,建成127家智能工厂、734个数字化车间,越来越多的企业植入“智慧因子”“重庆制造”迈向“重庆智造”。核心应用场景是“产业大脑+未来工厂”。产业大脑是由具备知识积累和深度学习能力的产业知识库,具备能力组件能力和场景解决方案的能力中心,以及分为农业分区、工业分区和服务业分区的行业大脑三部分组成。未来工厂则是由新模式应用、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数字化装备普及等内容组成。数字经济专题组的9个部门实现核心业务梳理全覆盖,完成两批次数据编目,归集数据资源编目1310条,梳理26个“一件事”场景,同步编制应用“三张清单”,新增“技改e点通、产业一链通”等8个应用纳入“一本账”。

——“数字社会”已建设了8条“跑道”,包括社会发展、社会保障、公共空间、社会均衡、社会文明、公共安全、社会活力和公共服务,推动全市数字化社会建设。“渝悦系列”的14个应用场景纳入了“一本账”应用,梳理找出问题394项,构建多跨场景395项,谋划改革举措307项,精简优化流程环节655项。目前已完成数据应用目录659项,数据资源4695项,谋划了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返贫监测服务等51个“一件事”场景。“渝悦养老”“根治欠薪”“渝救助”等应用解决了一批百姓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重庆智慧小区走在全国前列。“巴渝治水”应用破解“九龙治水”难题,通过580个智能感知点、2200位现场巡查用户、7000平方公里无人机巡河排查等,实现了全市120条河流水环境状况的智能监控。

——“数字文化”以建设新时代文化强市为目标,迭代升级数字文化系统“135N”构架体系,担负新的文化使命,提升文化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1”就是1个目标,即建设新时代文化强市为目标。“3”就是3个板块,包括拓展数字化思想舆论阵地、提升文化事业数字化服务能力、增强文化产业数字化创新活力。“5”就是个“跑道”,包括党的创新理论数字化普及、推动构建数字化全媒体传播格局、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普惠、推动形成数字化精神文明新风尚、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目前,已构建“一件事”场景61个。如,形成舆情处置整体智治和多跨协同能力,响应时间从3-5小时缩短到1小时以内;上线“巴渝文物”应用,形成智能分级巡查等实战能力。累计巡检次数近10万次,巡检发现安全隐患2714个,隐患处置完成率达100%;迭代升级“文明在行动”应用,全市12301个文明实践阵地全部接入,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注册用户达490万余人,日均活动从400场提高至1500余场,服务时长1.22亿余小时;凭借BIM技术,大田湾—文化宫—大礼堂等文化风貌片区焕发新颜。下一步将继续打造“理响重庆”“长江文明传承”“千秋红岩”等具有重庆辨识度的数字文化金牌应用。

——“数字法治”以“1336”为主要内容,即建设1个数字法治综合应用,建立政法一体化数字化办案体系、数字化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数字化法治惠民体系“3大数字化体系”,打造相关联的3个集成应用,提升现有的6个基础应用。数字法治系统的体系构架主要包含“基础支撑、业务应用”两个方面。其中,基础支撑依托政务“一朵云”、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以市级能力组件体系为支撑,汇聚法治行业数据,推进法治行业和基础公共数据交互关联,加强司法存证能力、司法智能服务能力等建设。业务应用则分为基础应用、集成应用、综合应用3个层级。目前已初步具备“智慧法院、数字检察、数字警务、智慧司法、智慧监狱、智慧戒毒”6个基础应用;在基础应用基础之上,针对相关融跨、协同事项进行功能融合,打造“政法一体化办案、综合行政执法、法治惠民”3个集成应用;依托“渝快政”“渝快办”入口提供的门户,打造数字法治综合应用。

“1”:全市1031个镇街全面建成基层智治体系。市委组织部牵头组建基层智治工作专班,纵深推进“一中心四板块一网格”基层智治体系建设,构建“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四板块,推动体系重构、机制重塑、力量重组,不断提升基层智治效能。依据核心业务设岗明责,原镇街科室站所人员拉通使用、按岗履责。为给基层智治赋能,全市统一开发、1031个镇街一体部署了基层智治平台,平台突出实战功能,构建镇街、村(社区)、网格数字化全息地图,开发在线指挥、智能分拨、超期预警、一键督办、清单派发、监测预警等能力组件,形成网格上报事件智能分类、指挥中心流转事件自动分拨、重要事项置顶提醒、紧急情况闪烁报警、重点对象优先关注、镇街—村社—网格多跨协同、事项任务闭环办理等实战能力。此外,还开发“一表通”智能报表应用组件,初步贯通接入部分相对成熟市级应用和区县特色应用,不断拓展平台能力。同时,全市大力实施党建统领网格治理专项行动,各地细化网格颗粒度,共设置网格6.5万个,建立健全网格党组织,配备“1+3+N”网格力量,分级分类全覆盖培训专兼职网格员等,落实网格员“6+1”任务清单、“网格吹哨、部门报到”等机制,有效发挥网格“前哨”作用。

4.探索创新数据要素应用场景

重庆通过制定《重庆市政务数字化应用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重庆市数据治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等一系列政策法规,设立市级政务数字化应用资金,编制重大应用“一本账”,统筹各类应用集约建设,推动公共数据共享开放,促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积极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并通过建立“一地创新、全市共享”、评选推介“最佳应用”、条块结合加强业务培训,引导和鼓励各单位各部门特别是基层组织,探索创新数据要素在各行各业的应用,努力实现“数畅其流”“数尽其用”。

通过实施“满天星”行动计划和数字化服务体系,重庆极大促进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水平,提升“芯屏端核网”全产业链能力,重庆数字经济企业数量已达1.85万家。“渝快办”新上线新生儿出生、中小学入学、公租房申请、扶残助困、企业开办、企业准营等29件“一件事一次办”,办理时间、跑动次数、办事环节、申请材料分别减少72.9%、92.6%、78.1%、59.9%;通过创设西部数据交易中心,在全国首创“数盾合规”“数度寻源”“消费积分自由兑换”服务,打造全国首个汽车数据交易专区服务模式,开放“数据+场景”,打通生产、消费“数据流”;通过举办“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加快培育具有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塑造重庆“数字制造·智慧工业”新名片,构筑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数智科创新高地、数字场景应用新高地、数字生态新高地、数字经济开放合作新高地,打造重庆“数字智造”品牌。

目前重庆正在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支持,在渝设立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在渝开展数字中国建设市域综合试点,在渝建设全国数据要素试验区试点,争取开展中新国际数据通道跨境流动安全管理试点,探索建立面向新加坡等东盟国家高效便捷的数据跨境(出境)流动机制,建设国际数据港、数据跨境实验室和数据跨境服务平台。

5.推进成渝双城一体共建共享

《重庆数据条例》明确提出数据区域协同三方面举措。一是通过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数字认证体系建设,加强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数据交流合作;二是与四川省共同开展川渝地区数据标准化体系建设,共同建立数据基础性标准和规范,促进数据资源共享和利用。与四川省协同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优化数据中心和存算资源布局,引导数据中心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推动算力、算法、数据集约化和服务创新,加快融入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三是依托中新(重庆)等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推动国际数据港建设。

目前已在共建川渝地区数据标准化体系、共建川渝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三、重庆数据要素探索的五点启示

1.应加强数据制度顶层性操作性

重庆制定出台的“数据条例—数字重庆建设—数字治理规划—基础设施、数据开放—项目管理”的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体系,既有《重庆数据条例》和《数字重庆建设工作方案》等顶层设计,又有《重庆市数据治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和《重庆市新型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等中层实现路径,还有《重庆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暂行办法》和《重庆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等操作性极强的政策文件,形成的数据要素制度体系既有顶层指导意义,又有实际可操作性。

我国在国家层面和其他地方省市层面的数据要素制度体系方面存在两方面突出问题:一是相关顶层立法缺失。我国在国家层面的数据立法只有《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条例》(“三法一例”),而没有促进数据要素发展的相关立法。在已开展地方立法的部分省市层面也主要采用《大数据条例》《数字经济条例》《公共数据条例》等专项立法形式,只有极少数采用《数据条例》综合立法方式。二是实际落地操作性差。我国各地区各部门在数据资源采集汇聚、开发利用、交易流通、安全治理等方面已出台了大量政策法规,但由于对数据权属没有硬性规定,“数据二十条”提出的数据“三权分置”、数据资产定价评估、数据交易流通、数据收益分配等一系列政策规定都无法落地实施。因此,应充分借鉴重庆的做法和经验,一方面在顶层设计方面,要加快促进数据发展的立法进程,特别是要确定数据要素“三权分置”的法律地位;另一方面在可操作性方面,要将数据要素化与政务信息化项目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有效结合起来,使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数据资源共享开放、依托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平台开展工作等成为各级日常工作。

2.应先行夯实数据基础设施底座

重庆市围绕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等3大新型基础设施,部署了7大板块21个专项共375个项目,总投资达3983亿元,夯实了数据要素化的新型基础设施底座。

全球经济社会已从上世纪90年代的信息化阶段,走过了数字化阶段,目前正在步入数据要素化阶段。相应地,支撑不同发展阶段的新型基础设施也已从信息化阶段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升级到数字化阶段以算力基础设施为代表的数字基础设施,现在正在更新、迭代和升级为与数据要素化发展新阶段相适应的数据基础设施。在过去30多年发展过程中,我国能实现与世界领先国家信息化时代的追赶、数字化阶段的并行,其中一个重要经验就是采取了信息通信基础建设和算力基础设施先行的策略,始终保持适度超前部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我国正在进入数据要素化新阶段的世界领跑时期,应继续坚持适度超前部署国家数据基础设施(NDI)建设,尽快启动国家数据空间、国家软基础设施、国家硬基础设施和国家数据安全防护基础设施建设。

3.应发挥数字经济社会引领作用

重庆构建了“1361”数字重庆整体架构,通过建设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三级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数字党建、数字政务、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文化、数字法治等六大应用系统,一个基层智治体系,体系化推动数据要素在重庆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全面发展和深化应用,取得大批实战实用重大成效。

我国无论是在国家层面还是在各地方部门,无论是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还是数据基础设施建设,都是将推动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高质量发展作为数据要素化发展的目标。因此,在国家层面和其他地方可以充分借鉴“数字重庆”建设的创新做法,充分发挥我国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和庞大市场资源优势,通过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的顶层规划和建设,夯实数据资源体系和数据基础设施平台基础,创新数据要素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领域各行业的应用,将海量数据资源应用于丰富多彩的经济和社会实践场景中,形成数据要素与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发展良性互动和良性循环。

4.应引导数据要素广泛场景应用

重庆通过实施“满天星”行动计划,促进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提升“芯屏端核网”全产业链能力,数字经济企业数量已达1.85万家。“渝快办”新上线新生儿出生、中小学入学、公租房申请、扶残助困、企业开办、企业准营等29件“一件事一次办”,办理时间、跑动次数、办事环节、申请材料分别减少72.9%、92.6%、78.1%、59.9%,建立起完善的数字化服务体系,极大创新拓展了数据要素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应用场景。

2024年1月4日,国家数据局会同16个部门联合发布了《“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提出充分发挥数据要素的协同、复用、聚合、融合的乘数效用,用三年时间在12个领域打造300个应用场景,推动数据产业每年增长20%,促进数据场内场外交易协调发展。应鼓励政府、企业、数商、交易机构等各种市场主体,不断拓展数据应用场景,通过数据大规模应用,倒逼数据供给渠道更加畅通、数据交易流通更加顺畅、数据交互双方更加可信,最终形成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信得过的数据要素生产流通体系。

5.应推进全国统一数据市场建设

重庆将数据区域协同作为重要工作之一,在《重庆数据条例》中就明确提出,要与四川省共同开展数据要素共建共用,要加强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数据交流合作,要推动数据安全可信跨境流通。尤其是在共建川渝地区数据标准化体系、共建川渝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其他地区数据要素跨省区流动,以及全国一体化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积累了经验,提供了示范。

数据只有流动起来才有价值,数据流动速度越快、流动范围越广,数据要素的价值越大。因此,畅通数据流通渠道,扩大数据流通范围已成为世界领先国家发展数字经济的法宝。美国通过鼓励数据自由流动形成了北美数据统一市场,并占领了全球绝大部分市场;欧盟通过GDPR和FFD等一系列严厉的法律制度,以及全面构建欧洲共同数据空间,建立起欧洲数据统一大市场。因此,我国也必须改变目前数据市场人为割裂的现状,从落实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同发展战略入手,分阶段分步骤推动区域统一数据市场和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的建立和形成,应首先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区域,充分学习借鉴重庆和四川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做法和经验,完善数据要素区域合作和利益协调机制,将公共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与区域产业升级结合起来,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培育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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