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刘嫚 冯群星 11月8日,在第五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大数据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分论坛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发言透露,2016年,中国检察机关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1029人,2017年起诉4407人,2018年1—9月起诉3283人,呈明显增长趋势。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图自世界互联网大会官网。
“个人信息是极为重要的数据资源。在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已经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张军在发言中举例称,比如,掌握了某个人的消费记录,就可以分析其消费需求和喜好,从而定向推送产品广告;掌握了某个人的健康状况,就可以向其推介特定药品和医疗信息。
张军同时指出,个人信息被泄露、被滥用的风险空前增大。2018年上半年,54%的中国网民在上网过程中遇到网络安全问题,其中遭遇个人信息泄露问题占比最高,达28.5%。
围绕个人信息的非法获取、出售、非法提供、非法利用,形成了非法产业链,其中侵犯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居于上游,中游、下游滋生出电信诈骗、金融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绑架甚至故意杀人等犯罪。
南都记者关注到, 2017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该类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作了详细的规定,作为对个人信息安全刑事立法的重要补充。
在打击侵犯个人信息犯罪方面,2016年,中国检察机关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1029人,2017年起诉4407人,2018年1—9月起诉3283人,呈明显增长趋势。
此外,张军还提到,为加强对办理侵犯个人信息犯罪案件的指导,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编写了《检察机关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指引》,明确了此类案件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证据认定、法律适用以及社会危险性、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方面的实务问题,统一司法标准。
地方层面,检察机关针对此类犯罪涉及面广、电子证据多、侦查难度大等特点,建立提前介入侦查机制,就侦查方向、证据规格、法律适用等提出专业性、针对性较强的意见,引导公安机关依法全面客观收集和固定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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