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发布后,互联网医院的发展正式进入有规可循的轨道。但是基于数据而诞生的互联网,在医疗领域的应用却受到数据的瓶颈制约。
“在医疗上数据是多元性,健康监测数据、诊断数据、检查数据,还有后续的经济数据,很多人忽略了一个问题,知识产权归谁?中国的知识产权法明确规定,谁创造了数据谁是知识产权的归属者。原始数据、二次开发数据和将来数据的应用,知识产权必不可少,否则数据应用就是瓶颈,数据互联就是瓶颈。”11月7日,国家卫健委远程医疗管理培训中心主任、中日友好医院信息中心主任卢清君在“智慧健康服务论坛”上表示。
互联网医疗业态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传统医疗中所不能解决的问题。它以大数据分析、健康保健管理、数字医疗产品、移动设备、可穿戴设备、远程医疗、个性化医疗等技术的形式,以健康和疾病人群为对象,围绕就诊挂号、在线问诊、用药咨询、远程指导等诊疗服务流程中的不足环节,在第三方驱动商业运行模式下,组织以医生为主、护理、康复、药师等为辅的团队,在线实现医患双方互动,患者获得感明显。
但是,正是这个数据,又恰恰掣肘了互联网医疗业态的未来发展。
“这些数据都要统一分类应用管理,责权一致。责权清楚了以后,我们才能知道所有权是谁的。从国家健康战略来讲,健康数据的战略权是国家的,和土地一样。中国的知识产权法明确规定,谁创造了数据谁是知识产权的归属者。 对于医疗数据,医院有保存义务和应用权限,患者有知情权需要保护,患者有使用权,可以授权别人使用你的数据,更重要有隐私权,这是所有数据机构都必须关注的隐私权保护问题。所以医疗数据需要分类管理,目前国家正在制定医疗数据的分类管理文件。”卢清君表示。
互联网之所以能够发挥其作用,需要开放、交互、便捷、跨界特性的“互联网医疗技术”应用得当,不但可以使医疗资源公平配置和高效便捷利用,解决“看病难”问题,还可以多途径提升诊疗水平,从而满足“看好病”的需求。
但是目前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目前医院网络与数据基础设施和标准接口都还与发展不相适应,现有的医院信息系统中有很多数据仅停留在非机构化的阶段,疾病病种缺乏质控,标准数据单元概念有待落实。由于社区及其他医院互相封闭,造成患者的医疗信息缺乏交互、共享和流通,无法形成队列,信息孤岛依然存在。
卢清君说,我们一直抱怨医院不愿意把数据拿出来。请问哪个企业愿意把客户的数据、交易量、从哪里进货、哪里出货,都公布于世?不可能。为什么仅要求医院这样做呢?所以要尊重各自的数据知识产权和数据的使用权限,在这个基础上开放数据。
信息的不互通,将成为互联网医疗发展的瓶颈。而医疗信息的真实性同样影响着互联网医疗的安全性。“现在的病例真实度有多高?医生愿意把所有的推断都放到病例里面吗?这会带来一系列的医疗纠纷。”武警总医院急救医学中心主任王立祥表示。
医学除了众所周知的解决疾病和挽救生命之外,医学还是一种信息化过程,即便是现在仍然是信息化的基础,但它也是阻碍信息化发展的重要问题。目前医疗机构的信息化属于孤岛行为,并没有为患者提供连续可持续的服务。同样,患者诊疗过程中的数据也是片段化的,并没有形成连续性可持续的数据积累。
“大健康战略是全生命周期的数据跟踪,这个谁来保管?医院对于门诊病历有15年的保存义务,对于住院病历有30年的保存义务。可是长达79年的生命周期,甚至更长的数据谁来保存?”一位医疗专家表示。
已经涉足互联网医疗的京东方集团副总裁、健康服务事业群数字医院SBU总经理张伟则认为,如此信息化孤岛效应,在现有的互联网体系、医院体系下,会产生一个很大变革。这种变革带来一系列的变化:连续性的医疗服务已经成为发展的重要趋势;患者参与度越来越高;与健康有关系的所有数据,越来越成为目前患者诊断和治疗重要的基础数据;便捷诊疗的过程需要整个数字体系作为支撑;基于这些成为可负担的医疗服务架构。
“从现在来看,如果没有数据支撑,无论疾病诊断、治疗、健康管理,都是没有目的和抓手的行为。今后医疗的发展,尤其是医疗保险发展一定是基于数据进行支付。”张伟表示。(马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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