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信任和安全巴黎倡议

译者:黄志雄 潘泽玲

如今,网络空间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均扮演着重要角色,各种行为体尽管作用各不相同,但都对增进网络空间的信任、安全和稳定有着共同的责任。

我们重申支持一个开放、安全、稳定、可及、和平的网络空间,它已成为社会、经济、文化和政治生活各方面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我们还重申,国际法,包括《联合国宪章》的全部内容、国际人道法和习惯国际法,对各国使用信息通信技术的活动均适用。

我们重申,人们在线下拥有的权利必须在线上同样获得保护,也重申国际人权法适用于网络空间。

我们重申,国际法,连同联合国框架内发展起来的和平时期自愿性负责任国家行为规范以及相应的建立信任和能力建设措施,构成网络空间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根基。

我们谴责和平时期的恶意网络活动,尤其是对个人以及关键基础设施有可能造成或实际造成重大、不加区分或系统性危害的活动,并欢迎加强这方面保护的倡议。

我们也欢迎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为恶意使用信息通信技术——无论何时发生,也无论在武装冲突期间或之外——的受害者提供公正和独立援助。

我们认识到,网络犯罪活动的威胁要求在一国之内和国际层面作出更大努力,来提升我们所用产品的安全性,加强我们对犯罪分子的防御能力和促进所有利益攸关方之间的合作。在这方面,《布达佩斯网络犯罪公约》是一份关键的法律文件。

我们认识到私营行业重要行为体在增进网络空间信任、安全和稳定方面的责任,鼓励它们提出旨在增强数字流程、产品和服务安全性的倡议。

我们欢迎各国政府、私营部门和公民社会合作,制定使基础设施和相关组织得以强化网络保护的网络安全新标准。

我们认识到,所有行为体都可通过鼓励负责任、协同地披露漏洞,来支持网络空间的和平。

我们强调,所有行为体都需要加强广泛的数字合作、更多地开展能力建设。我们鼓励有关增强用户恢复力和能力的倡议。

我们认识到,强化多利益攸关方路径,进一步致力于降低网络空间稳定的风险以及增强信心、能力和信任,实属必要。

为此目的,我们确认愿意在现有国际场合并通过相关组织、机构、机制和进程共同努力,相互帮助并落实合作措施,尤其要:

——对有可能或实际给个人以及关键基础设施造成重大、不加区分或系统性危害的恶意网络活动加以预防和从中恢复;

——预防有意和实质性破坏互联网公共核心的通用性或完整性的活动;

——加强预防境外行为体通过恶意网络活动破坏选举进程、蓄意进行干预的能力;

——预防利用信息通信技术盗窃知识产权(包括商业秘密或其他机密商业信息)、意图为公司或商业部门提供竞争优势的行为;

——采取措施防止意在造成损害的恶意信息通信工具及实践的扩散;

——强化数字流程、产品和服务在其整个生命周期和供应链中的安全性;

——支持为所有行为体提供更高程度的网络清洁的努力;

——采取措施预防包括私营部门在内的非国家行为体为其自身或其他非国家行为体的目的发动黑客还击;

——促进网络空间负责任国际行为规范和建立信任措施的广泛接受和实施。

为了跟踪在适当的现有国际场合和进程中为推进这些问题所取得的进展,我们同意将在2019年召开的巴黎和平论坛和2019年在柏林召开的互联网治理论坛期间再次召开会议。

巴黎,2018年11月12日

黄志雄: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网络治理研究院执行院长、国际法研究所教授;

潘泽玲: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研究生

原文:https://www.diplomatie.gouv.fr/IMG/pdf/paris_call_text_-_en_cle06f9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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