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净网行动”相关部署,临沂公安持续加强对网络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全面梳理摸排各类网络违法行为线索,全力整治网络乱象。现公布3起典型案件:

1、郯城5.08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案

2023年5月,郯城县某驾校报案称,其驾考培训车载计时终端被人非法安装设备、植入程序,严重扰乱驾考秩序。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张某某等人注册公司,利用机动车培训车载计时终端设备软、硬件漏洞,生产“视频照片机”,破解虚拟定位程序,采取虚假打卡、虚构里程等方式在学员登录登出、培训学时管理等环节帮助驾校教练培训造假,并将相关设备、程序向外地出售。2023年8月,郯城县公安机关组织开展集中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缴获作案工具1100余套,查处作弊驾校30个、教练员70余名,涉案金额100余万元。近日,王某等人分别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2、费县汲某某非法入侵计算机系统案

2024年1月,费县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汲某某在使用笔记本电脑连接居民小区门禁的摄像头调试网线口后,通过“停车场道闸门禁车辆管理”软件非法录入业主车辆牌照,帮助无停车位业主违规开车进入小区。经查,陈某某在社交软件售卖“停车场道闸门禁车辆管理”软件,汲某某购买后,通过社交软件引流,吸引不想付费租车位的小区业主,并实施非法入侵小区车辆系统活动。目前,费县公安机关依法对非法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汲某某予以行政处罚,对陈某某追究刑事责任。

3、山东某公司利用国际联网制作、传播违法信息案

2024年5月,平邑公安机关接外地移交线索,某网络账号在短视频平台编造“藏水入疆”工程即将开工的虚假视频,谣称“将西藏的水引入新疆”等。经查,该网络账号为山东某公司持有,该公司为了实现涨流量、涨粉丝进行电商带货的目的,在短视频平台发布翻拍的虚假视频。2024年5月,该公司因涉嫌利用国际联网制作、传播违法信息被平邑县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构建文明、健康、法治的网络空间,是每个公民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网民不得违反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非法入侵计算机网络,倡导文明上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不良信息内容,共同遵守网络秩序,打造良好网络空间。

编辑 | 孙梦奇、凌宗浩

审核 | 闵令文

终审 | 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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