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喜,中央网信办网络法治局局长
2024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网络强国战略目标10周年,是我国全功能接入国际互联网30周年,也是我国网络法治建设起步30周年。站在这一历史时点上,中央网信办牵头编撰了《中国网络法治三十年》报告,这是继《新时代的中国网络法治建设》白皮书后另一部关于我国网络法治建设的综合性报告,也是我国第一部全景式回顾网络法治建设三十年的综述性报告。该报告系统总结了过去三十年我国网络法治建设的经验,并对我国网络法治建设的未来前景做了展望,对进一步以网络法治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网络强国建设具有特殊意义。
准确把握我国网络法治建设的阶段性特征
法治作为网络空间治理的基础性手段,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发展、互联网的演进而演进。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我国互联网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在网络法治的起步、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等各阶段,为网络法治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实践基础,三个阶段相互衔接又分别呈现出不同的阶段性特征。
网络法治起步阶段(1994~1999年)。我国“八纵八横”光纤通信骨干网正式建成,不仅实现了全国省会城市通信网络全覆盖,而且在网络规模和技术水平上赶上甚至超越部分发达国家,网络设施建设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为我国信息技术产业快速发展及应用夯实了基础,中国互联网成为全球信息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任务。我国法治建设开启新的篇章,依法治网方向逐渐确立,网络法律制度开始建立,网络执法和司法活动逐步开展,网络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学研究逐渐兴起。立法执法司法主要聚焦于网络基础设施安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联网安全,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是1994年2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网络法治加快推进阶段(2000~2011年)。进入21世纪,我国深化改革开放,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契机,积极融入经济全球化大潮,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我国互联网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业务应用迅猛发展,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互联网产业培育壮大。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必须增强法制观念,善于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不断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我国积极营造有利于互联网发展的法治环境,网络安全、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网络民事权利保护等方面的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不仅制定出台一批专门规范网络关系和网络行为的专门性立法,也建立一套专门性的互联网管理体制机制。网络执法机制不断创新,网络权益司法保护持续加强,网络法制宣传教育和网络法治研究深入开展,网络法治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积极推进。
网络法治高质量发展阶段(2012~2024年)。这一阶段,我国从网络大国向网络强国迈进。移动通信技术实现了从3G突破、4G同步到5G引领的历史性跨越,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标准必要专利占比全球第一。陆续颁发第四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和第五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经营许可,建成全球规模最大、技术最先进的5G网络。手机超越台式电脑成为第一大上网终端,各种依托移动终端设备的新行业新业态不断丰富发展。截至2024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近11亿人,形成了全球瞩目的数字社会。数字经济成为稳增长促转型的重要引擎,一批互联网企业跻身世界前列。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把握信息时代的“时”与“势”,高度重视网络法治工作,围绕依法治网这一重大时代课题,提出了一系列原创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明确了网络法治在网络强国建设全局中的重要地位、战略目标、原则要求、国际主张和基本方法,为我们做好新时代网络法治工作提供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国努力构建完备的网络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网络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网络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网络法治保障体系。以立法为例,目前我国已经出台的150余部网络立法中,超过三分之二为这个阶段制定出台。
深刻认识我国网络法治建设的显著成就
30年来,我国网络法治建设随着互联网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由点及面、由面到体的发展过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断探索将依法治网纳入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布局和网络强国建设全局,深化网络法治建设的理念认识,网络法治建设成就显著。
《中国网络法治三十年》全面展现了中国网络法治建设成就,总结了中国网络法治建设经验,展望了中国网络法治的未来和前景。
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日趋完善。30年来,我国先后成立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国家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信息化建设工作,推进互联网规范发展。重新组建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优化互联网管理和协调配合的体制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改革和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机制,着力加强党中央对网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成立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后改为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进一步确立网信工作顶层设计和总体架构,理顺管理领导体制机制。
网络法律体系不断健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大力推进网络法律制度建设,持续夯实网络空间法制基础,网络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不断增强。制定出台网络领域立法150余部,基本形成以宪法为根本,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为依托,以传统立法为基础,以网络内容建设与管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等网络专门立法为主干的网络法律体系,为网络强国建设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网络法治实施持续深化。积极适应网络时代法治实施实践变化,不断推进网络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强网络领域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探索推进网络领域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持续深化网络执法实践,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加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探索网络司法规则,创新网络司法模式,助力推进智慧法院和数字检察建设,创设互联网法院。主动回应网络时代司法需求,依法解决新型网络纠纷,打击网络犯罪,保障网络空间主体合法权益。
网络法治意识和素养全面提升。深化网络法治宣传,深入开展网络法治理论研究和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网络空间得到全面彰显。丰富网络法治宣传载体形式,建强网络法治宣传矩阵,网络法治宣传质效全面提升。持续深化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等主题宣传,创新开展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全国网络普法行”、全国“网信普法进校园”等品牌活动。优化网络法治教育研究、人才培养机制,为网络法治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网络法治国际交流合作持续推进。顺应全球信息时代发展潮流和人类社会发展大势,参与和推动网络法治国际交流合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理论主张为指引,积极参与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制定,以国际良法促进全球善治。发布《全球数据安全倡议》《全球安全倡议概念文件》《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等,持续深化网络法治国际合作理念塑造。搭建世界互联网大会等对话合作平台和交流机制。强化国际网络执法司法合作,开展多领域务实合作。
系统总结我国网络法治建设经验
30年来,我国网络法治建设工作顺应全球信息化发展大势,立足互联网发展实践,不断深化对依法治网的规律性认识,形成了一系列弥足珍贵的经验和启示。
坚持加强党对网络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面领导是中国特色依法治网之路最本质的特征,也是推进网络法治建设的根本政治保证。30年来,网络法治建设始终坚持在党的全面领导下开展、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下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指引,着力推动将党管网治网的重大方针政策和科学部署入法入规,把党的创新理论贯彻落实到网络法治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和道路前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网络法治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必须坚持网络法治为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公平、健康、文明、清朗的网络空间。坚持网络法治依靠人民,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网络法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凝聚最广大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坚持网络法治建设成果为人民共享,切实消弭数字鸿沟,使人民群众在网络法治建设过程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网络法治建设始终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为网络强国建设提供坚实保障。注重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依法推进数字社会建设,着力推动社会治理从现实社会向网络空间覆盖,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着力提升数字政府法治化水平,注重统筹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坚持依法治网和以德润网相结合。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坚持依法治网和以德润网相结合,是中国特色依法治网之路的重要特征。推进网络法治建设需要强化道德对法治的支撑,深入推进网络文明建设,为依法治网创造良好环境。需要把道德要求贯彻到网络法治建设中,使网络法治成为良法善治。需要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加强网络立法执法司法,强化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失德行为的依法治理,提高全民网络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
坚持系统谋划体系推进。持续加强顶层设计和实践探索。既坚持统筹国家层面各方面力量,又充分发挥地方先行先试作用,形成网络法治全国“一盘棋”。坚持法治全链条推进。既着力推动出台网络领域专门立法,又注重完善相关传统立法;既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又注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既强化公民网络权益司法保护,又统筹完善网络司法规则;既着力强化网络法律法规宣传解读,又注重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坚持传承创新开放合作。注重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研究总结网络法治建设历史经验,科学把握互联网发展治理和网络法治内在规律,深入推进网络法治理念思路、工作内容、方式手段、体制机制等全方位创新。坚持开放合作。积极回应各国人民普遍关切,加强网络法治国际交流合作,与世界各国共同致力于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让数字文明和法治文明更好地造福各国人民。
努力构建更加完备的网络法治体系
新征程上,我们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准确把握网络法治建设新形势新任务,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构建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网络法治体系,助力构建世界网络法治文明新形态。
进一步丰富深化依法治网理念。始终坚持依法治网理念,深入推进新时代网络法治建设,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依法治网之路。进一步践行人民至上理念,让人民群众在网络法治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以网络空间法治化助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结合中国具体实际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推进网络法治理念、内容等全方位创新。进一步构建网络法治建设新格局,更好发挥各方主体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倡导开放合作,携手共创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
建设更加完备的网络法律规范体系。进一步形成中央立法和地方立法相结合、国内立法和国际规则相协调、传统立法和专门立法相衔接,覆盖信息化发展、网络安全、网络信息内容建设与管理等多个领域的网络法律体系。加快推进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网络平台、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领域立法。积极完善虚假信息治理、反网络暴力等制度规范,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统筹网络综合立法和“小快灵”立法,积极应对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各类风险挑战。
建设更加高效的网络法治实施体系。深入推进网络执法协调机制建设,推动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全国网络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网络执法,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适应互联网发展治理新特点的监督管理执法措施,增强网络执法针对性、实效性。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公民网络空间合法权益、危害网络安全、宣扬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等违法犯罪活动。支持加强网络司法治理,准确把握互联网发展司法需求。拓展网络普法新格局,弘扬网络法治精神,形成亿万网民参与普法、普法惠及亿万网民的良好局面。
建设更加严密的网络法治监督体系。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规范立法、执法、司法机关权力行使。建立健全网络立法监督工作机制,完善监督程序。健全网络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实现网络执法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完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加强网络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推动完善涉网刑事、民事等领域案件办理机制。加强网络法治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建设更加有力的网络法治保障体系。完善党领导依法治网的制度机制,更好发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决策和统筹协调作用,持续完善网络法治顶层设计,深化网络法治全国“一盘棋”工作格局。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提升网络法治意识和能力。加强网络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创新网络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深化网络法治研究,推进网络法治理论创新。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全面提高网络法治工作智能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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