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工作中发现,湖南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未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系统存在未授权访问漏洞,网络安全日志大量缺失,严重损害数据安全。湖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和《湖南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对该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对该公司、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罚款五万元、二万元和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湖南网信部门将持续关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严肃查处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广大网民的合法权益,全力构建安全稳定的网络环境。
来源:网信湖南
编辑:王媛媛、周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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