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美国众议院AI工作组(Bipartisan Task Force on Artificial Intelligence,又称“人工智能两党特别工作组”)的成员表示,他们接下来的人工智能立法重点是让人类处于人工智能技术及其应用的中心,同时保持适当的监管方式。
01 主要内容
华盛顿州众议员唐·拜尔(Don Beyer)和加利福尼亚州共和党众议员杰伊·奥伯诺特(Jay Obernolte)阐述了专责小组在众议院即将发布的立法报告中值得重点关注的内容。
拜尔说:“我谨慎乐观地认为,我们的立法报告将是迄今为止立法部门在人工智能方面思考最深入的文件,立法的推进将取决于两党的持续合作。”“我们已经非常努力地工作了,但可悲的是,我们有几项立法除非是两党合作的,否则它们不会通过。”
据称,这些法案旨在防止虚假信息的传播、对国家安全和网络安全的威胁、训练集数据库的透明度以及针对深度伪造和其他合成内容等一系列问题。拜尔表示,立法者在敏感环境和应用中部署人工智能系统时,会优先考虑让人类参与其中,这与私营部门领导人、政府联盟和机构的指导意见不谋而合。目前在国会所做的很多工作都是为了确保人类是使用人工智能的最终控制者。
AI工作组希望在未来的监管法案中尽可能简化监管。目前众议院人工智能特别工作组正在推荐采取一种名为“中心辐射 ”(Hub-and-spoke)的立法方法:即请具有广泛行业知识的特定行业监管部门帮助确定如何在其特定领域监管人工智能工具。例如,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已经处理了一千多份在医疗设备中使用人工智能的申请;关于自动驾驶汽车和空中交通管制的立法协助将分别归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和联邦航空管理局承担。
拜尔表示,过去几年,人工智能的行业巨头们曾多次来到国会说“请给我们一些指导方针,告诉我们基准应该是什么。”他们将众议院的立法项目与欧盟的《人工智能法案》(AI Act)进行了对比,称该法案规定了高风险产品开发商的大部分义务,并直接禁止某些系统。他们不想美国和欧洲采用一样的做法。
“优先考虑人工智能领域的创新和创造自由”是立法者在继续推动两院立法时将牢记的因素,过多的监管会让中小型公司负担过重。AI工作组认为联邦监管往往赋予大公司权力而不利于小公司创业。因为让监管环境变得越复杂,公司就需要更多的法律资源来应对,而美国监管的不是工具而是结果。
01 关于该工作组
2024年2月20日,华盛顿议长迈克·约翰逊(Mike Johnson)和民主党领袖哈基姆·杰弗里斯(Hakeem Jeffries)宣布成立众议院AI工作组,旨在美国在人工智能创新方面继续引领世界。
约翰逊议长和杰弗里斯分别任命了12名代表主要管辖委员会的成员加入特别工作组。特别工作组正在编写一份包括指导原则、前瞻性建议以及与各管辖委员会协商制定的两党政策提案的综合报告。
来源|NEXTGOV网站
编译|尚健
审核|唐巧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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