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21日2024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数据治理论坛”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数据管理局数据安全监管处副处长薛飞介绍,我国已基本建立数据出境管理制度体系,今年3月出台实施《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对安全评估、标准合同等制度的施行和衔接作出调整和优化,放宽了数据跨境流动条件,收窄了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范围。

《规定》实施半年多来,安全评估申报、标准合同备案数量显著下降。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月均申报数量由《规定》出台前的13个下降至目前的5个,降幅达60%;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月均备案数量由72个下降至37个,降幅达48%,出台《规定》旨在促进数据跨境流动的预期目标基本实现。

此外,安全评估平均用时大幅缩短。薛飞介绍,今年以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用时持续下降,目前平均用时已降至不到30个工作日,相比《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规定的45个工作日评估期限大幅缩短。

薛飞表示,自贸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制度也初见成效。北京、天津两地自贸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已通过备案并发布实施,上海、海南、广东等多地自贸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正在制定中,后续将陆续出台。

同时,企业数据出境合规能力持续提升。《规定》出台后,国家网信办先后在北京、上海等16个城市举办数据跨境政策宣讲会,全国2400多家企业机构参加宣讲。通过宣讲,企业对现行政策标准、操作要点、实践案例的理解更加充分,数据出境合规能力显著提升。

薛飞表示,数据出境管理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作。围绕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的目标任务,国家网信办将着力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紧跟数字经济发展需要,强化政策供给,不断完善数据跨境管理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是持续优化数据出境管理工作机制,加强与各地、各部门协同联动,推动各项政策措施高效实施,指导帮助在华企业合规有序开展数据跨境流动,支持企业服务全球市场。

三是加强多双边交流合作,积极参与数据治理国际规则制定,倡导各国政府共同构建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为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注入更多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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