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公共场所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建设、使用及其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经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深入研究论证,公安部起草了《公共场所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公安部网站(www.mps.gov.cn)查阅公开征求意见稿,有关意见建议请在2024年5月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ggspgltl@163.com。

公 安 部

2024年4月8日

附件:

1、公共场所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2、关于起草《公共场所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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