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情报工作的众多要素中,情报分析处于核心地位。它是信息转化成情报的必经环节,也是决策者作出英明决策的前提。高质量的情报分析是情报工作成果的体现,是衡量情报工作质量的标准。在深化公安改革大潮中,以公安情报分析师职业化建设为切入点,加强公安情报分析工作,提高服务公安决策水平,促进情报分析队伍专业化、制度化建设是公安情报工作改革的重要机遇。

本文采用文献研究法、调查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在阅读书籍、学术期刊等文献的基础上,以苏粤津鲁四省(市)综合情报部门作为调查平台,对比各地建设方案,小心求证,大胆设想,提出公安情报分析师职业化的基本框架,包括资格认证、组织管理、教育培训和职业保障四项要素。

情报分析师职业化建设,解决的是情报分析岗位任职标准问题、任职资格管理操作流程和规范问题、成熟完备的培训体系问题和职业发展通道问题。大数据时代的来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公安情报分析师的职业化建设,可以为公安情报工作培养大批具备“工匠”精神的分析人才,引领公安情报分析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关键词:公安情报工作,公安情报分析,情报分析师,职业化

1 引论

1.1 研究背景

1.1.1 情报主导警务纵深发展情报主导警务战略在我国开展以来,各级情报部门在辅助指挥决策、重点人员管控、重大事件预警、打击违法犯罪、服务群众民生等方面,简洁高效,精确致导,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公安情报在信息资源整合、系统平台研发、技战法研究、人才培养、组织结构、工作机制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组织有保障,技术有基础,人才有积累,推动情报分析工作向纵深发展。为进一步加强情报综合研判工作,适应违法犯罪动态化、隐蔽化、专业化、智能化日益突出的趋势,需要培养一批分析能力强、专业化程度高的情报分析人才,以确保情报分析工作长远发展。

1.1.2 大数据时代的现实挑战信息爆炸的大数据时代,最大的问题不是没有信息,而是信息量之巨大已经远远超过了情报人员所能读取和分析的极限[1]。面对日新月异的海量数据,怎样才能从海量数据中,抽丝剥茧,发现并提取有价值的情报信息,是对每个情报分析人员的巨大挑战。信息超载和分析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大大限制了情报信息收集、管理、分析、传递等各个环节的能力,使情报部门角色尴尬。尤其是近年来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暴恐案件、群体性事件高发,折射出情报分析环节出现了重大失误,倒逼我们反思和改进情报分析。在严峻的涉恐、涉稳形势下,加强情报分析识别能力,可以做到及时预警、及时防范、提前部署、精确打击。

1.1.3 综合情报部门初步探索虽然情报分析师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尚未普及,但是部分省市公安机关已经开始了初步探索与尝试。2016 年 5 月,公安部情报中心组织公安院校和省市情报中心召开公安情报分析师制度建设座谈会,国内浙江、辽宁、江苏、深圳、天津、西安、包头公安机关开始了探索并付诸实施相关政策。这些省市县公安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在情报分析师制度方面的探索与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不仅丰富和发展了全国公安综合情报工作格局,深化了情报主导战略和人才发展战略,更为全国公安同行提供了现实的经验做法。但是探索与尝试缺乏相应的理论支撑,系统性方案还不成熟,没有国家统一标准。

1.2 研究意义

1.2.1 理论意义

情报分析师在情报分析工作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在欧美等情报工作发达国家,已经发展成熟。然而在我国的情报理论研究中,公安情报分析师系统的理论研究相对较少。以提高公安情报分析能力水平为出发点,落足于改善情报辅助公安决策水平为目标,开展对公安情报分析师职业化建设研究,是对公安情报理论研究的有力补充。同时,本论文借鉴深圳等情报一线实战部门的建设经验,综合分析,提出我国公安情报分析师职业化建设的总体设想,为公安机关情报分析师职业化研究提供理论参考。

1.2.2 实践意义

情报分析是公安情报工作中关键的一环,是情报职业的核心,情报分析的主体是专业化的公安情报分析师。公安情报分析师职业化研究,可以在实践中探索合理的情报人才培养机制,充分发挥情报分析师的聪明才智和专业特长,有效解决公安情报体系建设中的疑难点问题,增强情报队伍分析研判能力,突破人才发展的瓶颈。这不仅是增设一个岗位的问题,而是创建一整套工作机制,包含专门人才的选拔、培训、管理与保障,对实施更加科学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提升情报队伍素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公安情报分析师建设是培养一支懂理论、善分析、会技术,特别是具有数据思维、情报思维和创新思维的情报分析人才。依托“大数据”技术,公安情报分析师职业化建设必将激发民警利用数据分析引领警务实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带动和提升全警“内动力”,提高全警认知、学习、应用、经营大数据的效率和质量。

1.3 研究内容、难点和创新之处

1.3.1 研究内容本论文的研究内容由五个章节构成。

第一章是引论,阐述研究背景和意义,介绍研究的难点和创新之处,给出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第二、三章是分析问题部分,包括国内外研究综述,公安情报分析师职业化界定,国内实证调查和调查结果分析,我国情报分析师制度建设面临的问题。

第四、五章是解决问题部分,提出我国公安情报分析师职业化建设的总体设想和建设路径。

1.3.2 研究难点

本论文研究的难点在于:

(1)基础理论方面难点。在当前的公安情报学理论研究中涉及公安情报分析师研究,可以参考的文献资料较少。再加上自身理论研究的浅薄,对国外相关文献的阅读和引用有较大难度。

(2)实证调查方面难点。本文需要大量的实际调查和深入的访问,由于公安机关严格的保密性和地域之间的壁垒,涉及更深入、更细致的具体做法,还不方便对外透露。而且很多具体的实施措施还在考察论证阶段,难以保证实证调查结果的全面性和精细化。

1.3.3 创新之处提高公安情报分析能力的途径有很多,比如提高分析人员技能、使用恰当的工具等,但职业化建设却是一个新领域。公安情报分析师职业化研究理论较少,工作实践经验不足。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从一个新的研究视角,将情报分析与职业化紧密结合,探索情报分析人才的培养机制,突破人才发展的瓶颈。公安情报分析师职业化建设,为实现情报分析水平的提高和情报分析队伍的专业化、正规化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

1.4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1.4.1 研究方法本文的研究方法有:

(1)文献研究法。

通过书籍、学术期刊、互联网以及官方文献等渠道收集资料,建立文献资料库,了解掌握国内外关于情报分析师的研究现状,掌握本课题研究的理论依据和方法。

(2)调查研究法。

以广东深圳等四地综合情报部门作为研究平台,收集公安实战部门情报分析师建设的第一手资料,并对调查搜集到的资料进行分析、归纳,总结普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3)比较研究法。

通过调研苏鲁浙粤四省综合情报部门的情报分析师职业化现状,对比各地建设方案,探寻一条普遍适合我国公安机关情报分析师职业化建设的路径。

1.4.2 技术路线

本课题是沿着“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技术路线开展的。

(1)提出问题。根据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提出本论文研究的论题。

(2)分析问题。查阅国内外相关研究的文献资料,分析该领域研究的成果和不足之处,进而论述我国公安情报分析师职业化界定。

结合实证调查,展现基层实战部门情报分析师的职业化建设情况,分析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经验与不足。

根据实证调查和成果分析,阐述情报分析师职业化建设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3)解决问题。提出我国公安情报分析师职业化建设的整体构想和实现路径。本论文研究的技术路线如图 1.1 所示:

2 国内外研究综述

2.1 国外相关研究

美国是当今世界首屈一指的情报大国,也是最早形成情报分析师概念的国家,其丰硕的情报理论研究和丰富实战经验鲜有能及。

国际执法情报分析师协会(InternationalAssociation of Law Enforcement Intelligence Analysts,IALEIA)在 20 世纪 80 年代就对情报分析师提出了认证需求。由于早期认证缺乏统一的国家标准,对情报分析的培训也各行其是,良莠不齐,质量与效果无法保证,没有形成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认证机制。

“9·11” 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情报界对事件的反思拉开了情报分析师职业化发展的序幕。2002 年 3 月执法官员与情报专家在弗吉尼亚州亚历山大市召开犯罪情报共享峰会,反思情报分析工作的不足,改进情报分析工作势在必行,全力推进和保障情报分析师职业化发展,并提供一切可能条件以保障情报分析师高效工作。

随后,美国执法部门和国际执法分析师协会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从认证标准、培训标准、素质能力、分析标准、职业发展等方面对情报分析师做了详细的规定,形成了相对完备的分析师认证制度和培训制度体系。美国执法情报分析师发展历程,对我国公安情报分析师职业化建设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如图 2.1 所示:

当然,情报分析师职业化由开篇到发展完善,离不开一系列制度文件的保障。这些文件相互关联、相互衔接、互成补充,形成相对完备的制度规范,保证了情报分析师走上职业化、专业化、正规化发展道路。

这些制度包括美国国家犯罪情报共享计划[1],犯罪情报培最低培训标准[2]、执法分析标准[3]、执法分析师认证标准[4]、情报分析师一般素质能力清单[5]等。

为了保证情报分析师必备的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提高情报分析产品质量,欧美国家对于执法情报分析师的选拔和培训一直遵循严格的标准,特别注重任职后的持续培训。

从选拔开始,就形成了严格的招募制度,许多国家执法部门,如美国国家安全局、苏格兰警方在招募情报分析师时会成立专门的工作组,包括分析专家以及其他常规小组成员。工作组会从知识、技能、态度、逻辑思维等各方面综合考查被选拔人的能力。在提出岗位胜任素质要求后,一般会有初试和面试,全面考察候选人的综合能力。

对于通过选拔是否立即取得从业资格,各国做法不尽相同。如新西兰要求分析师在招募之后要经过 4 周的入职培训,内容包括基本理论和职业素质。

欧洲对分析师的任职前培训时间是 6 周,内容包括职业发展、评估和工作成果等,并将分析运用、信息管理、人际关系、表达陈述和联络沟通能力作为五个重点培训领域。

对于已经获得认证的分析师,国外情报机构还会有专门的培训中心不断地对其进行培训,并根据培训需求来确定新人才的培养要求。从国外警务实践看,一名专业的情报分析师需要经过 2-3 年的培训和跟班学习才能独立地进行相关情报项目的管理工作[6]。

2.2 国内相关研究

我国公安综合情报工作起步较晚,情报分析师概念在理论研究和执法实践中都不常见,仅有部分专家学者对情报分析人员从业所必备的技能和美国情报分析师的认证、培训标准和培训课程做了相关研究。

公安情报实践中,部分地市已经开始了探索与尝试。

例如广东深圳市公安局探索构建了包括“官、师、员”在内的三级十二档的情报官体系架构;山东寿光市公安局建立了首席、领军、精英、骨干四级情报分析员制度并实施了等级评定;

江苏省公安厅正在积极探索建立省、市、县情报主官和高、中、初三级情报分析师制度;天津市公安局全力推进大数据分析团队建设工作,构建了以数据(情报)总监为统领,以首席数据(情报)分析官为主干,以覆盖全警的等级数据(情报)分析员为基础的金字塔型数据(情报)分析师队伍。

这些省市县公安机关的探索与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以深圳为例,深圳市公安局情报中心最早将情报分析师从理论上应用到实践中,将公安情报分析师定义为:具体操作执行情报分析研判工作的人民警察。

情报分析师定位是高度智能化、集成化、实战化的作战主体, 是“情报引领警务”战略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和执行者。分析师分为首席、高级、中级、初级四个级别,规定相应的职责范围,并对经过培训和考核的分析师授权认证。其中首席、高级、中级情报分析师统一由市局情报中心予以认证,初级情报分析师可由市局情报中心授权下级情报中心予以认证。

深圳的做法,得到了全国同行的认可。

2.3 国内外研究总结

通过阅读国内外相关文献可以看出,国内外对公安情报分析师职业化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值得进一步完善。

(1)欧美情报工作发达国家已经建立起了相对完备的执法情报分析师制度,制定了相关的文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有关执法情报分析师组织管理和职业发展规划、职业保障的相关规定还未出台,需进一步完善。

(2)我国公安情报学理论研究中,情报分析师并不常见,理论研究还不成体系。

(3)在我国执法领域实践中,部分综合情报部门设置了情报分析的岗位,并进行了相关建设,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情报分析师为兼任非专职,其主要工作方式是参加专案行动,职业化发展道路尚未开辟。

(4)情报分析师的组织管理与职业规划都缺乏相应的制度规范,相关制度文没有出台,无法建立相应的考核体系。

综上所述,由于当前公安情报分析师职业化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都没有形成基本体系,也不能全面准确地回答“什么是情报分析师职业化、怎样实现情报分析师职业化”这两个最核心的问题,因此,我国情报分析师职业化建设任重道远。

2.4 公安情报分析师职业化界定

美国情报界和执法界将情报分析师定义为:“收集各类犯罪事实与文档资料、情况证据、讯问记录以及其他与犯罪有关的材料,并按照特定的逻辑与相关框架研究罪案,解释犯罪现象,描述犯罪活动与犯罪趋势的专业人员”[1]。

我国的公安情报相比于欧美国家的执法情报,不同的执法背景和执法环境,决定有其不同的一面。公安情报分析是将情报分析的基本原理、科学方法、技术工具与公安情报工作实战密切结合,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面临的各种风险和挑战进行情报评估、预警预测,为公安机关决策提供高质量情报产品的一门新兴科目[2]。

根据这一理解,结合情报分析工作研究违法犯罪活动和一线执法的两个主题,公安情报分析师的定义是:在公安工作中,能够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特长,依托大情报系统和信息资源,熟练掌握、运用各种分析方法和工具,在对情报信息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形成情报产品,掌握违法犯罪活动及人员的规律和动态,实现对违法犯罪“打、防、管、控”的专业人员。

职业化是一种工作状态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职业化的定义一直是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目前尚无一个公认的标准[3]。职业化发展的前提是职业的出现与明晰化的岗位设置,然后形成稳定的共同体,并具备相应的技能以适应工作岗位的需求[4]。

根据警察职业化所蕴含的理念要旨,警察职业化归根到底是两个根本性问题:警察权的合法性问题和警察职能的专业化问题[5]。结合这一理解,情报分析师职权的合法性无需赘述。

公安情报分析师职业化的界定是:公安机关为适应情报需求,更好的辅助警务决策,实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情报分析师队伍进行的制度设计和专业化建设,包含工作状态、程序和标准的规范化,旨在培养一批高素质、善研判的专业人才,建设一只专业化、正规化和制度化的情报分析专业队伍。

3 苏粤津鲁公安情报分析师职业化实证调查

3.1 现状分析

本部分主要是实证调查,采用了访谈的方法。选取具有代表性的省市县公安局综合情报部门为研究平台,包括江苏省公安厅情报处、深圳市公安局情报中心、天津市公安情报中心大数据分析团队、山东寿光市公安局情报中心,涵盖了省、市、县三级综合情报部门。

访谈的内容包括情报分析师的选拔、认证、考核、培训、管理等方面,以表格的形式,展现四地情报分析师运行机制的基本情况。如表 3.1 所示。

3.1.1 描述性分析

(1)从岗位设置的名称看,江苏和深圳叫情报分析师,天津叫数据(情报)分析官,寿光称为首席、领军、精英、骨干情报分析员。虽然名称不同,但是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一致的,即通过情报分析岗位的设置,强化情报分析能力,提高情报分析水平以优化辅助公安决策的功能。

(2)从制度建设的保障看,四地都制定相应的制度文本,以保障机制的正常运行和规范发展。江苏制定《全省公安机关大数据实战应用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制定《深圳市公安局情报中心与情报官体系运行管理规范(试行)》,天津制定《天津公安大数据分析团队建设实施方案》,寿光制定《寿光市公安局情报员等级评定实施细则》。以上四个文件,都从分析师岗位设置、职责权限、人员的招募选拔、资格认证和等级评定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这是情报分析师规范化发展的依据。

(3)从人员的选拔认证看,江苏和天津选择了考试准入的选拔方式,深圳市的方式是通过推荐后考试,寿光是设定条件推荐。虽然方式各异,但都对选拔人员的能力素质有突出的要求--重技术、善研判。对于通过考试的人员,四地都根据能力分等级进行资格认证。选拔条件的设置和等级评定,确保分析师队伍整体高水平,肯定情报分析师职业能力,有利于分级管理。

(4)从队伍的管理模式来看,四地都对情报分析师进行等级评定,分级管理,江苏划为高、中、初三级情报分析师,天津划为高、中、初三级数据(情报)分析官,深圳划为首席、高、中、初四级情报分析师,寿光划分首席、领军、精英、骨干四级管理。根据等级的高低,进行等级评定和认证,通过资格认证,规定各级相应的职责范围、工作权限和工作内容。绩效考核则根据战果成绩确定。

(5)从人员培训方式来看,四地都各自安排了不同的培训时间,尤其重视入职前培训。都采用了集中授课与跟班学习的方式,辅助以参与实战和对外交流。培训内容主要以技战法为主,侧重情报信息的查询、情报平台的运用,授课人员则为本单位的实战精英。

3.1.2 系统性分析

(1)现实需求强劲。大数据技术已经应用到情报分析工作,为情报分析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但信息超载和分析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愈加明显,建立一支“懂业务、会技术、善研判”的专业化情报分析队伍以适应公安情报工作发展的需要,以应对日新月异的社会变化。

(2)技术保障全面。公安信息化建设二期工程已经通过全面验收,就公安情报工作而言,基础设施建设、信息资源提取、情报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研发、智能分析工具应用等技术手段方面,已经发展的相当成熟。

(3)人才积累丰富。丰富的实战经验和对外交流,使基层积累了一批懂技术、善研判、精业务和有经验的情报人才。各地自行组织的交流会、培训会让各种实用的技战法得以交流和传播,情报专班人马精锐。

(4)标杆参考明确。地方公安机关加强顶层设计,制定了相应的制度文本,以保障职业化发展有本可依,这些制度文本明确工作职责,设定选拔条件,规范选拔流程,制定考核办法,增加相关待遇,情报分析师职业化发展参考标杆明确。

(5)政策指引落地。地方各级领导干部认识和体会到了情报分析环节存在的短板和不足,都在积极应对和改变现有的不良状态。依托大数据技术兴起带来的机遇,为极构建情报分析应用人才队伍在政策上予以支持。

3.1.3 综合性分析

江苏、深圳、天津、寿光这些省市县公安机关综合情报部门,对情报分析师制度做出的探索与尝试,取得了相当的成就,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深入分析,建设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这些不足之处普遍存在于我国其他地区公安机关,是我们必须考虑和正视的问题。如表 3.2 所示。

3.2 面临困境

通过上文的实证调查成果和对成果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公安情报分析师职业化建设还面临着一系列必须正视的困境和挑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普遍存在的基本问题,这些都制约和掣肘情报分析师职业化进程。

3.2.1 顶层设计缺乏标准

由于各地资金投入、警务传统、工作模式、警员素质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情报分析师职业化建设呈现出各自为战的局面,定位不一,标准混乱。建设的成果层次不一,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普遍通用的基本体系。

在访谈中了解到,尽管地方做出了探索和改变,但受到一己之力、孤立无援的局限,不能全方位了解国内外研究建设的总体概述,不能精确把握制度建设的精髓,不能深入研究符合实际的政策,不能突破权限设置的重重壁垒。种种限制,迫切要求我们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从国家的高度高屋建瓴,整体把握,做好顶层设计,将符合我国警情一般规律的普遍政策向全国推广。

纵观历史,我国的改革传统大多以自上而下为甚,时至今日,亦是如此。这是一套系统的工程,是一项既重要又复杂的长期工作,不能贪一时之功,盲目上马。作为全国公安机关的中央机关,公安部情报中心应牵头领导,统筹谋划,在完成文献研究综述的前提下,做好分析师理论研究;在研究现状的基础上,构建分析师能力胜任模型;在实证调查的基础上,论证情报析师职业化建设。

3.2.2 选拔认证不够严格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韩愈在《马说》中写道:“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伯乐相马的典故映射的就是相中人才的第一环节——选拔。

苏粤津鲁四地情报分析师建设面临的第一个问题亦是如此,这是最根本的核心问题之一。以最简单的人员选拔为例,选拔前没有构建情报分析师胜任力能力模型,选拔标准和依据随意,难免造成情报分析师队伍良莠不齐,发展不均衡。选拔情报分析人员的标准概括是懂技术、善研判,过于粗糙,不够细致。

作为情报分析师,应具备什么样的能力和素质,选拔标准是什么,胜任能力模型的构建等等,没有做到更加深化和细致。对分析师的综合素质进行认证也是值得考虑的,认证的方式、认证的标准、认证的机构都需要同步建立,实行严格有序的人才选拔和资格认证制度。目前,苏粤津鲁四地还没有建立与之相配套公安情报人才认证系统和评定机制。

3.2.3 组织体系尚未建立

公安情报组织体系是一套行政管理体系,主要研究公安情报架构、管理方式和工作机制等问题[1]。具体地说,组织体系包括职能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和工作权限。

当前,关于情报分析师的组织管理体系尚未建立,仅仅是岗位的设置,并未走上职业化发展道路。职责定位过于简单笼统,简单的将分析师的职责定义为从事信息研判工作是不细致的。以情报工作平台的权限为例,目前情报平台权限与行政职务挂钩,职务高、权限高,职务低、权限低,而不是根据工作能力划分。造成最严重的的后果是有权限的不会用或者没时间用(经常参加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会用想用的没有权限,造成工作不必要的麻烦。

在这样的现状下,如何利用好警务情报人才,通过制定规范文件,明确划分情报分析师的职能职责,工作权限、工作方式和工作内容,是当务之急。

当前分析师队伍分为“我想做” 、“必须做” 和“无所谓” 三类,如何提升整个队伍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只有通过明确的组织管理来解决。

3.2.4 教育培训不成体系

制度建设急功近利,追求效果立竿见影是各地的通病。我国公安情报分析职业培训工作刚刚起步,培训主要由警察院校和各级地方警校承担,培训课程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规范,课程设置较为随意,也没有稳定的讲师团队[1]。相比欧美,我们缺乏足够的耐心,培训时间更是捉襟见肘。

目前,我国情报分析师在入职前培训和就职后的持续培训上,有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亟待解决。一培训时间短,入职前培训时间短,入职后的持续培训时间更是寥寥无几。二培训重点仅停留在初级培训阶段,中高级的培训内容鲜有涉及。三大多数都侧重于组织流程、以及方法论技巧,偏重于技战法的培训,情报理论知识培训荒废。四负责培训的师资力量薄弱,专家少,层级低,没有稳定的讲授团队。

大数据时代,我们已经从信息缺乏过渡到信息泛滥,对情报分析师来讲,面临的挑战已经不是去搜集大量信息,而是如何从庞杂的信息中高效、准确地筛选信息、理解信息并挖掘信息中隐含的信息和发展趋势。信息超载和分析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愈加明显,目前的培训时间、方式、内容等都严重滞后,难以胜任现实工作的需要。

3.2.5 职业发展尚未涉及情报分析师

职业发展路线图是其职业发展的指南,在整个顶层设计中,是出发点也是落脚点。我国情报分析师尚未职业化,职业学习路线图和职业发展路线图都是空白。公安情报分析师不仅仅是增加一个职位的问题,而是创建一整套工作机制和各种保障制度。

当前对分析师队伍的考核仍沿用传统方式,系统考核与传统考核的冲突仍难以找到契合点,符合分析师岗位特点的职业保障制度几乎没有,致使分析研判与实际成效难以形成正比。

保障制度的严重滞后,情报分析师面临的最直接问题是位置的尴尬,是文职还是非文职?是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还是警务技术职务序列?职业发展的前景在哪里?这些问题,都是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直接导致了情报分析师职业发展空间狭窄,不仅挫伤了工作积极性,而且还直接影响情报分析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降低了岗位吸引力。

4 公安情报分析师职业化总体设想

4.1 基本框架

公安情报分析师职业化在宏观上是一种制度设计,各种制度的综合保障了情报分析师职业化发展的方向和质量。情报分析师职业化建设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整个系统应有多个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要素构成,各要素之间必须协调统一、才能高效运行。基于我国公安情报工作的现状和苏粤津鲁四地情报分析师队伍人力资源现状及问题,结合我国警察职业化建设实践,我国的公安情报分析师总体框架应包括四个方面:一准入认证,二组织管理,三职业培训,四职业保障。如图 4.1 所示。

4.2 建框依据

从图中可以看出,准入认证、组织管理、职业培训和职业保障是情报分析师职业化建设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们必须协调一致、才能推进公安情报分析师职业化的高效运行:

一、严格的准入制度和资质认证是情报分析师职业化的前提。

情报分析工作的主体是情报分析师,分析师的个人素质与业务能力直接关乎情报产品的最终质量,而情报产品的质量则直接影响到警务决策[1]。因此必须采取严格的考试准入制度和资质认证,通过公开、公平的竞争,真正选拔一批懂情报、懂业务、懂技术、会应用的情报分析人才,组建一支高素质、高水准的情报分析师队伍。

二、有序的组织管理是情报分析师职业化的基础。

科学有序的组织管理反映的是情报分析师的行为规范和职业素养,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是提高工作效益的保证,也是队伍管理和绩效考核的前提,因此,必须制定明晰化的组织体系以保障情报分析师的高效率工作。

三、规范的职业培训是情报分析师职业化的核心。

公安情报分析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信息技术日新月异,情报分析工作的方式和手段也在不断地更新。必须通过完善的培训体系让情报分析师在学习、实践、提高,再学习、再实践、再提高的过程中,不断地学习和掌握新技术新方法,做到与时俱进。

四、完善的职业保障是情报分析师职业化发展的落脚点。

职业保障属于保健因素,能确保警察以高昂的姿态、认真的态度和充沛的干劲投入到公安工作中[1]。完善的职业保障可以激发整体队伍活力,提升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从基本框架可以看出,构成情报分析师职业化建设的四个要素是并列关系,缺一不可,不可偏废。它们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必须协调统一,才能使得职业化建设高效运行。

5 公安情报分析师职业化建设路径

5.1 准入认证

在国家层面上,公安情报主管部门应加速情报人才资格认证制度的顶层设计[1]。准入认证包括两个方面--准入和认证,程序是胜任力模型构建--考试--认证--颁发证书。实行职业准入,统一考录,进行资质认证。通过分析岗位准入制度的资质化,提高情报分析师的素质,训练其职业素养,从源头上保证队伍整体素质。

5.1.1 构建胜任力模型

胜任力是管理学概念,由美国心理学家 Mc Clelland 最早提出。胜任力是一个人或者个体的基本特征,它与高效和高效的工作业绩有密切联系,并且可测量[2]。胜任力模型在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起着基础性、决定性的作用。它贯穿于人力资源管理的整个流程,为工作分析、人员招聘、培训、绩效管理、薪酬策略和晋升规划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3]。

情报分析师胜任力模型是担任情报分析师角色需要具备的胜任力的综合。情报分析师一项智力密集型的工作,真正的情报分析依赖于情报分析人员的智力思考。情报分析质量的高下,决定了情报工作的水平[4]。胜任力模型的构建可以更加科学地建立评估指标,全方位进行岗位胜任程度的度量,从而保证情报分析师选用的客观性,保证队伍的整体高水平。

公安部作为全国公安机关的中央机关,应做到全国统筹,根据胜任力模型,负责考题的命制并组织考试。情报分析师胜任力模型的构建,应区别于一般的情报工作人员,重点体现符合情报分析岗位的胜任力。在系统阅读文献和访谈情报分析民警的基础上,情报分析师的职业胜任力的认识纷纭多样,共识度较低,但是知识、技能、个体特征三方面共识度较高,可作为情报分析师职业胜任力模型构建的基本指标[5]。如图 5.1 所示。

5.1.2 成立认证委员会

情报分析师资格认证是情报分析师职业化中极为重要的课题,必须具有权威性。可以参考信息分析师制度,由公安部情报中心组织成立权威统一的公安情报分析师资格认证委员会。

该委员会的任务是制定公安情报分析师职业标准,明确情报分析师的角色定位和职责职能,制定统一的准入和认证标准,根据严格的认证程序对全国的情报分析师从业资格进行认证,划分等级,颁发相应的资格证书。

该委员会的另一重要职责是坚持“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考务管理、统一证书”的基本原则,负责考试题目的命制,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公安情报分析师的统一考试。并根据制定的认证标准和认证条件,通过严格的认证程序,对情报分析师的等级进行评定,授予相应的资格证书。

当然,资格认证的评定并不是一劳永逸的。资格认证委员会应定期对情报分析师的能力进行评定,建立“有进有出”、“有上有下”的循环机制。关于资格认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应由各方面情报专家组成,具体包括情报实战专家、高校资深情报学者和情报中心官员等,确保委员会的权威性。

5.1.3 制定情报分析标准

标准是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1]。情报分析标准是一种明确的、被认可的职业规范,这种职业规范适用于所有从事情报分析工作人员。它是情报分析师熟练掌握情报分析方法和技能的依据,是情报分析师职业化发展的战略性文件。

公安部情报中心在成立资格认证委员后,将全国通用的技战方法,按照一定的逻辑结构进行总结汇合,编写成册,将情报分析的方法,技能、工具、模型构建、分析过程等编成制度文本,落实到情报分析工作的各个环节,从而保证情报分析工作的标准化与职业化。

5.2 组织管理

科学规范的组织管理和运行机制是提高情报分析工作效能的基础,公安情报分析师组织管理体系应包括情报分析师的角色定位、组织架构和工作方式。

5.2.1 明晰角色定位

角色定位是指在一定的系统环境下其角色能力、权力、责任具有相对的不可替代的定位。根据公安情报分析师在整个公安情报工作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其主要具有以下四种角色:

一、辅助公安指挥决策,这是核心角色。在公安情报系统中的智库专家地位决定了情报分析师必须在战略、战役和战术情报中发挥作用。

二、引领情报分析发展方向,这是关键角色。作为情报分析的领军人物,必须要带动实用技战法、分析工具和方法、系统平台等工作的发展和传播。

三、管理公安情报信息资源,这是基础角色。信息资源是一切情报工作的基础,没有信息如无米之炊,做好情报资源的管理、维护、升级、安全是必不可少的基础工作。

四、经营运用大数据技术,这是支柱角色。情报分析师应依托大数据技术,熟练掌握各种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操作,参与各种情报平台、系统和分析模型等项目的开发、管理和评估,让科技服务情报。

从以上对公安情报分析师的四个角色定位,不难看出,公安情报分析师是公安工作的智库,发挥智囊作用,是警务决策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分析专家和管理专家的结合。

5.2.2 构建组织体系

公安情报分析师的设置,不仅包括综合情报部门,还包括警种情报。根据各自的职能职责和工作分工,按照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坚持精简高效的原则,以公安情报分析工作内容为基础,笔者尝试构建了公安情报分析师内部组织结构体系,如图 5.2 所示:

从以上结构图可以看出来,公安情报分析师建设应涉及到综合情报部门和警种情报部门。综合情报部门分析师的职能职责是根据综合情报部门的职责定位和工作内容划分的,综合情报部门情报分析师的工作内容是重点人员、重大事件、重大案件和维稳分析。而警种情报部门的职能职责则与本警种业务范围内的工作相对应,是本警种条线内的工作,主要的是本警种内部案件的战术分析和犯罪情报分析。

5.2.3 确定工作方式

工作方式是职责职能的表现形式。公安情报分析师的职责决定了其所担负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明确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可以让公安情报分析师更好的开展工作,而不会从事职责范围之外的活动。

根据我国目前公安情报组织管理体制,公安情报分析师的工作方式主要包括方面日常工作、专案行动、情报专题研判、制定战略规划。

日常工作。

情报分析师将每日、周、月、季度等发生案件、维稳信息、重点人员动态等敏感信息综合研判,提出预警,及时向上级领导沟通汇报和将预警信息传达给相关部门并督促其落实。日研判、周总结、月汇报例行性工作等应形成常态化,及时给上级领导提供情报,并提出警务决策的意见和建议。

专案行动。

此工作一般针对当地发生的重大刑事案件或专项行动,情报分析师与刑侦、网侦、技侦、经侦等合成作战,在专案组中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提供分析数据,为划定侦查方向、范围和最后的抓捕和破案提供依据。

情报专题研判。

公安情报分析师是必须根据工作需求定期组织情报专题研判会商,每当国家敏感节假日、重要纪念日、重大会议日等重大活动日,应组织人员开展专题研判,对涉访涉稳人员实行动态化管理。

在涉网涉暴问题上,及时研判,提出预警,防止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极端暴恐事件的发生,为反恐、维稳、打击犯罪、治安管理和整体防控提供数据支撑。

制定战略规划。

可以看出,这是高级情报分析师的必须工作。高级情报分析师应站在情报工作前沿谋划整体工作的发展,规划可以分不同阶段制定和实施,比如近期规划、中期规划和远期规划,包括公安情报未来发展方向、要实现的目标、具体的行动措施等,为公安情报分析工作指出努力的方向。

5.3 教育培训

国家情报工作离不开情报教育和人才培养,所以,加快构建国家情报学科专业体系是当下我国情报学教育和研究的最紧迫的问题[1]。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犯罪形态日益智能,情报分析的方法和工具也在不断地更新,必须通过持续不断的职业培训,提高情报分析师技能,促进其职业发展。

5.3.1 建立组织协调部门

成熟完备的教育培训体系,离不开全国统一的、强有力的组织协调部门。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与经验,是我国公安情报分析师职业化跨越式发展的捷径。

建议公安部情报中心成立专门的公安情报培训协调委员会,下设培训工作小组,组织协调专门力量研究制定培训标准、安排培训计划、协调校局合作、编写培训课程等基础工作。成熟完备的教育培训体系,应该包括培训主体、培训课程、培训标准、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培训效果等要素,培训工作小组的职责就是协调组建专业化培训团队,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课程、培训标准和培训计划,确定培训方式和培训时间,反馈总结培训效果,逐一落实上述各要素的工作。

深入调查识别我国公安机关情报分析岗位的能力素质要求和培训标准,形成符合我国公安情报分析工作普遍特点的一般能力素质清单,以此为基础制定我国公安情报分析师培训最低标准,推进情报分析师培训工作的标准化、专业化与制度化。

5.3.2 制定最低培训标准

制定情报分析师最低培训标准,能够为资格认证项目提供统一的参考依据,确保情报分析培训之间的相互衔接,保证培训内容的系统性、连续性,有助于规范培训内容,保证培训质量,推动情报分析师的专业化、职业化与制度化发展[1]。

公安情报培训协调委员会在广泛研究的基础上,分级制定培训最低标准,科学规划培训课程体系建设。根据情报分析岗位职责及其相应的素质能力,将情报分析师培训分为高、中、初三级,分别制定相应的培训标准。

其中初级培训以掌握基本工作技能为主,侧重知识和能力培训,使其尽快适应工作角色,迅速开展工作;中级培训以提高公安情报实战能力为主,侧重于业务实战能力的再提升和各种分析方法、手段的熟悉运用;高级培训以推动公安情报工作战略发展为目标,培训侧重在于从公安情报工作服务于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战略角度出发,谋划公安情报工作发展前景,进行情报前沿问题培训。根据三级培训的侧重点,笔者列出各级最低培训的目标。如图 5.3 所示。

5.3.3 组建专业化培训团队

苏粤津鲁四地情报分析师培训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就是培训主体的不确定,无法保障培训内容和课程的连续性、关联性。培训主体的多元化,也需要构建固定的、专业化的培训讲师团队。这样这有助于规范培训内容,保证培训质量,使得公安情报方针政策得到一致的宣传与贯彻,在全国范围的情报分析师队伍中建立统一的概念术语、情报理论、技术方法等知识体系,促进公安情报工作的政策法律、战略思想与发展规划形成共识。

关于专业化的讲师团队组建,应该在全国范围内选拔,包括国家安全情报专家,军事情报专家,公安情报专家,高校情报理论专家,情报分析专家,大数据专家和情报心理与情报思维专家,甚至港澳台警务情报专家。这些各情报领域专家,根据自己专长授课,一定能增强培训实力,提升培训课程质量,开阔学员视野,确保情报分析培训之间的相互衔接,保证培训内容的系统性、连续性。

5.3.4 编写综合性培训课程

美国执法情报培训的必备教材有情报分析、情报分析心理学,情报研究与分析入门,情报艺术等丛书。这些丛书是情报专业教育和培训的规范读本,有理论重实效,形成了培训成套的丛书。而且美国情报分析训练课程呈现出针对性,实用性,集中性,完整性,发展性的特点[1]。培训课程必须以多样化的情报需求为导向,以培养高素质专业分析人员为目标,以提高情报分析能力为核心,落足于情报辅助优化公安决策,形成独有特色的培训体系[2]。

根据美国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标准内容至少应涵盖以下内容:

一是情报理论,二是情报收集、分析、运用、协作、编写等技能,三我国当前的公安情报战略与政策,四是情报分析方法、技术与工具,五是情报思维、情报心理与认知能力,六是公安情报管理与领导艺术。详细见表 5.1 所示。

5.4 职业保障

建立健全符合情报分析师岗位特点的岗位保障,努力做到前景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不断增强广大情人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荣誉感,提升情报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情报分析师这一岗位,有其独特的职业特点,除了基本的工资待遇保障、抚恤优待保障、医疗保险等措施,还应有以下侧重。

5.4.1 成立情报分析师协会

职业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是职业化的必由之路。所谓的职业共同体,就是成立协会。协会是为了增进共同目标而自发组织成立的团体,以加强行业内部交流,争取共同利益。协会成员对于此共同体有着发自内心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并一致珍惜共同体的荣誉、促进共同体的发展。

美国执法情报界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的协会有美国国际执法情报分析师协会、国际犯罪分析师协会和执法情报单位协会。这完全可以借鉴为我所用。成立情报分析师协会,首先明确协会是非营利性的,成立的目的是加强对情报分析作用的一般了解,鼓励将情报分析视为一项专业化工作,制定选拔资格和能力标准,加强专业概念定性,制定培训标准与课程,提供咨询和相关服务情报分析事务,进行与分析有关的研究,并提供传播关于分析技术和方法的信息能力。

由此可见,协会必须承担起制定培训标准和方案、提供咨询服务、加强理论研究、宣传技术战法等方面的职责。当然,在提高公安情报分析专业化、正规化水平的前提下,代表着会员的一定利益,反映着会员的诉求,尽可能为情报分析师争取更多的职业利益,以增强职业自豪感,激发荣誉感,形成丰富多彩、特色鲜明的情报分析师职业文化。

5.4.2 拓宽职务晋升渠道

人民警察实行分类管理,作为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其核心是完善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建立警务技术职务序列,并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公安部人训局已初步将刑事科学技术、技术侦察、网络安全技术、警务信通技术、警务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列为警务技术序列。划归的依据是这些专业技术类职位具有纯技术性、低替代性、技术权威性的普遍特点。

情报分析师这一岗位,从职责到工作内容和方式,都具有特殊性,他的特殊性体现在职责、内容、手段、环境等等方面,这些都符合技术序列的普遍特征和特殊内涵。所以,公安情报分析师作为一个文职岗位,应划归到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按照《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和《公安机关警务技术序列改革试点办法》,完成职务套改和职务晋升。

5.4.3 建立情报专家人才库

公安人才库是人才资源的蓄水池,是警队组建团队、承接任务、提拔任命的重要源头,为改进和提高警务工作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智力支持。很多地方领导职务的选拔和任用,都优先考虑人才库。

公安情报分析师,拥有全面的专业知识和特殊的分析技能,能力和职责具有低替代性的特点,理应作为人才的一种,列进人才库,作为领导职务选拔的后备人才。

另外全国公安情报条线还应建立情报人才库,邀请全国各地实战部门具有丰富经验的情报分析师入库,广泛收集全国公安机关情报专家的信息,加强沟通联系,可以为构建稳定的培训团队提供师资力量,为后续的合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由公安部情报中心成立评审小组,按照择优入库、动态管理的原则,制定人才库管理办法,对入库人员的权利、义务、职责任务、资格审核、评选聘用、考核管理等做更细一步的规定。更重要的是人才库的更新,对于已入库人员,定期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分级分档,对于不合格的及时予以解聘。

5.4.4 增强职业认同感

精神要素在克劳塞维茨情报思想和毛泽东情报思想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二者都强调了精神状态对战争胜负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和作用。

相比于传统的侦查手段破案,情报分析工作是一个与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你来我往的无声战争,是检验个人真才实学和对抗能力的真实战场。对于侦查员来讲,抓获嫌疑人就是最大的满足。

但对于情报分析师来讲,破获一起案件,捉获一批嫌疑人,阻止重大警情的发生等,油然而生的满足感和成就感是最大的满足,这就是职业认同感。对于情报分析师,要充分利用和发挥考核的杠杆作用,找到其自身所具有的问题和特质,为其提供展现平台,帮助其自身价值的实现。

事实上,大多数情报分析师都希望在岗位上有所作为,取得让同事、领导和社会的认可的成绩。因此,要创造有利于分析师个人发展的空间,通过开展先进典型宣传、业绩展示、“树标杆”等活动使情报分析师看到个人目标实现的希望。这个发展空间是多方面的,可以是职务上的提升,可以是能力的提高,也可以是经验的积累和知识的增长。

结论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和深化公安改革的双重背景,对公安情报分析师职业化建设,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做好顶层设计,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情报综合研判工作的关键环节,是破解当前公安情报分析人才发展难题的重要突破点,对提高公安情报分析质量和辅助公安决策水平、推动公安情报工作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从文献研究和实证调查出发,提出了情报分析师职业化建设这一新论题,旨在提高当前情报分析工作水平,推进情报分析队伍的正规化和专业化建设。情报分析师职业化的实现,需通过准入认证、组织管理、教育培训和职业保障这四个方面来实现。

当然,公安情报分析师职业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重要又复杂,笔者的研究也只是初步探索与尝试,仍存在不足。比如,公安情报分析师岗位的绩效考核问题,本论文提及较少。目前的考核办法还不能做到切实符合每一个地方和部门的实际,这也是情报分析师职业化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一大难点,下一步能还继续的工作就是完善公安情报分析师管理系统、训练系统、评价系统建设。

目前,公安情报分析师制度已经提上了公安部情报中心工作日程,并组织专家学者成立课题组进行研究。随着情报主导警务战略向纵深发展,公安部情报中心从战略层面探索符合我国国情、具有我国公安情报工作特色的职业化道路,对于促进公安情报分析师职业化跨越式发展具有长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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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杰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5级警务硕士(公安情报学),现在系江苏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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