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2018年,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频发生,对于背后贩卖公民信息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也给予了严厉打击。贩卖信息的黑色产业链里,既有黑客利用某些漏洞获取,还有掌握大量公民信息的公司出现里“内鬼”,导致个人信息被多次转卖。
可随意调取深圳佰仟金融公司业务数据的张勇,就是这样一名“内鬼”。张勇以每条0.2至0.5元将公民个人信息贩卖给他人,非法牟利40.2万元。直到被抓时,张勇的的手机和笔记本电脑里还存有公民个人信息279.7万条。
日前,和讯银行从裁判文书网获悉,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数据工程师张勇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判决书显示,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张勇,男,1987年3月14日出生于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汉族,大学本科,原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数据工程师,住深圳市龙华新区。因涉嫌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于2018年1月17日被枝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7日被逮捕。
经枝江市人民法院查明,自2017年4月份以来,被告人张勇在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利用工作上的便利,通过连接公司管理系统数据库的方式导出大量含有客户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等内容的公民个人信息,后以每条2角、5角钱不等的价格通过QQ、微信等即时聊天工具卖给谢某等人,张勇从中非法获利401968.75元。
经过对张勇持有的一部手机及一台笔记本电脑进行电子证据检查,发现存有公民个人信息2797371条。
据深圳市佰仟金融出具的《情况说明》,张勇有权查询和接触及调取相应的业务数据,该岗位有义务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勇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出售,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张勇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1万元。
对于一审的判决结果,张勇不服提出上诉,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请二审对其减轻处罚。同时,公诉机关枝江市人民检察院也提出抗诉,指出一审判决对被告人张勇“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这一从重量刑情节未作评价,系适用法律错误,导致量刑明显不当。
2018年12月,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裁定,对检察机关的抗诉理由予支持,二审认定张勇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改判为判处有期徒刑5年。
据了解,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注册成立,总部位于深圳,主要为普通消费者提供消费分期服务,公司现任CEO为孔令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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