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消息网3月13日报道 日媒称,七国集团(G7)建议,针对社交网络服务等数字服务领域制定保护消费者的措施,要求企业一方在签订服务合同前完全公开信息,以防消费者在不利条件下使用网络服务。各国IT企业在全球持续增长,在此情况下,日美欧等发达国家将主导制定规则。

据《日本经济新闻》网站3月12日报道,不仅是被称为“GAFA”的谷歌等美国大型IT公司,中国的阿里巴巴、腾讯等平台企业也利用消费者数据实现了持续发展。但令人担忧的是,在网络服务便捷性增加的同时,消费者的意愿和隐私却被牺牲。

有人指出,网络企业以非公开的手段获取个人数据,或者对于消费者事前应该知道的合同条件不予公开。即便是网络企业可以单方面改变服务价格的合同,消费者却因害怕不能使用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网络服务,常常并未仔细了解内容就在合同上签字。

网站的机制也被指存在问题。比如,消费者并不清楚小网站的“排行榜”是怎么制定的,如果依据这类“排行榜”去做出决定,消费者很可能被错误诱导。欧盟委员会要求网站明示评定标准的内容,以便于消费者正确做出选择。

对于名人私自从企业拿钱为其产品做宣传的问题,英国已开始调查,看是否违反消费者保护条例。

报道称,G7成员国的有关部门将就上述议题进行磋商,表明重视数字服务透明性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态度。G7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将出台中期报告,相关内容可能在8月G7峰会时被写入宣言中。

另外,出于保护隐私的目的,欧盟2018年实施的《欧洲通用数据保护条例》(RGPD)重视“被遗忘权”,即用户要求互联网企业从网络搜索结果中移除个人信息的权利。RGPD成为加强个人权利的严格条例。

报道称,关于消费者保护,G7不会像RGPD所规定的那样强调加强个人权利的保护,而会谋求让企业彻底公开事前信息,来营造让使用服务的消费者可以做出正确判断的环境。日美欧将团结一致主导规则制定,敦促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对竞争法进行修改或制定出更彻底的法规。

报道称,欧洲国家在这方面尤其意愿强烈。认为脸书收集个人数据的方法“是在滥用市场统治地位”。德国强调对消费者公平,主张应该完善竞争规则。

报道指出,拥有大型网络企业的美国也认为网络公司对隐私保护不够充分,正考虑对脸书实施巨额罚款。保护消费者的潮流变得浩大起来。美国与其他G7国家在2018年因美国的贸易保护政策发生了激烈矛盾,但在保护消费者措施方面有着一致的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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