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抗议欧盟《版权指令》第13条,最新法律草案中为第17条。)

欧洲议会于3月25日投票通过《版权指令》(Copyright Directive),其中,第11条或“链接税”条款允许出版商在显示新闻片段时向谷歌新闻(Google News)等平台收费,而第13条或“上传过滤器”条款(在最新法律草案中为第17条)要求YouTube等网站履行新义务,即阻止用户上传受版权保护的内容。

这项提议曾遭到科技公司的反对,他们认为这将会迫使企业设立昂贵的内容过滤机制,并停止链接到出版物。网民也认为这种变化将会限制言论自由。

而赞同的一方是唱片公司、艺术家和媒体公司。他们表示改革有利于提升互联网时代的版权保护,并保障其收益。

这是科技巨头和欧洲官员之间最新的争议点,欧盟显然在竞争问题、数据保护(GDPR)和税收方面采取了比美国更严格的方法。

欧洲议会主席安东尼奥·塔贾尼(Antonio Tajani)表示,这次投票将“通过建立现代规则来结束现有的虚拟世界乱象”。

批评人士指出该法案的条款规定范围太广,如引用或模仿等行为可能很难得到版权保护。他们警告道新法可能会严重阻碍互联网的发展。

为律师创造工作

该法案的支持者表示,这种说法明显夸大了法律适用的高度不确定性。

谷歌表示,该措施将“导致法律上的不确定性,并损害欧洲的创意和数字经济。”并在声明中称:“在欧盟成员国准备实施新法的过程中,我们期待与政策制定者、出版商、创作者和权利主体合作,共同完善相关细节。”

南安普顿大学的律师兼版权专家埃莉奥诺拉·罗萨蒂(Eleonora Rosati)认为,因为法律概念存在灵活性和不确定性,法院将在解释法律方面发挥关键作用。

而新法的批评者认为,其模糊的措辞将促使科技公司先发制人地屏蔽内容,并避免链接到新闻网站,以避免麻烦。来自德国的欧洲议会成员朱莉娅·雷达(Julia Reda)也表示,这次投票标志着“互联网自由的黑暗时代”到来。

25日的投票为该法案成为法律铺平了道路,欧盟各成员国将被要求在24个月内制定法律落实该指令。

附原文链接:

EuropeanParliament:CopyrightDirective,http://120.52.51.14/www.europarl.europa.eu/doceo/document/A-8-2018-0245-AM-271-271_EN.pdf?redirect,2019-03-27.

(供稿者:袁 媛  编辑:袁 媛)

原文地址:

https://edition.cnn.com/2019/03/26/tech/eu-copyright-article-13/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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