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等重要部署,将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工作放到检察工作大局和全局中去谋划,以科技强检战略为引领,以服务检察业务为中心,主动拥抱大数据、人工智能新时代,全面深化智慧检务建设,着力检察技术应用,抓住检察改革的历史机遇,推动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工作创新提升,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1.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

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持续抓好学习领会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巩固深化学习教育成果,用以武装思想、指导实践、开创局面。

2. 加强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工作改革的调研指导

立足检察技术和信息化长远健康发展,积极配合高检院司改办推进改革工作,理顺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工作机制,探索建立省级院统筹的检察技术工作新机制,畅通检察技术和信息化人员职业发展通道。

3. 开展第二轮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活动

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紧紧把握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科学技术发展机遇,准确定位检察机关智能化的发展坐标,认真调研新时代科技强检的内涵与方向,结合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实际,重新修订科技强检示范院标准和规范,适时启动全国检察机关第二轮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活动。

4. 推进智慧检务工程立项和建设实施

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工作会议精神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智慧检务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智慧检务工程建设。准备组织开展电子检务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加快编制高检院智慧检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加强对各省级院智慧检务工程立项和实施工作的督促、指导、检查。

5. 深化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应用

全面推进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优化统一大数据办案平台,研发案件管理综合平台和案件质量评查辅助系统。深化电子检务工程“六大平台”运用,加快建设网上检察院、掌上检察院,积极推进服务网格化,推进“12309”检察服务平台功能转型升级。推进检察大数据决策支持平台的应用和建设。积极稳妥开展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升级完善工作,启动未检子系统、减刑假释子系统部署应用。适时启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工作网版本适应性改造。

6. 积极谋划检察技术发展路径,进一步完善检察技术规章制度和规范化管理

组织筹备全国检察技术工作深化发展推进会,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技术工作的意见,探索建立省级院统筹的检察技术一体化工作机制,健全检察技术协作配合办案工作机制,组织制定《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的意见》、《人民检察院检察办案与检察技术协作配合工作若干规定(试行)》、《人民检察院技术性证据审查工作规定(试行)》等文件,推动电子数据云平台向检察技术云平台转型,开展检察机关技术性证据审查与司法鉴定重点实验室(中心)布局建设工作,组织修订鉴定机构、鉴定人管理办法等,依法依规做好鉴定人、鉴定机构审核登记管理工作。

7. 坚定不移抓好检察技术办案主业,推进检察技术云平台建设和应用

通过检验鉴定、技术性证据审查、技术协助等手段,解决在案件办理中遇到的专门性问题,为业务部门提供科学、客观的技术保障。加快推进司法鉴定云平台的部署和使用工作,推进大数据与检察技术的深度融合。找准切入点,探索制定公益诉讼中涉及检察技术工作的相关规则。

8. 扎实推进智慧检务创新研究院建设

依托智慧检务创新研究院,以科技项目研究为载体,加大对智慧检务创新工作的推进力度,开展专项研究,重点突破技术难题。结合业务需求推进研究工作,总结工作成果,根据全国检察工作实际,在全国范围推广使用。

9. 加强检察科技管理

做好“公正司法与司法为民”重点研发任务项目申报。加强国家重点专项实施管理,制定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项目科研项目管理规定》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项目科研项目示范单位管理规定》,召开国家重点科技专项实施推进会议,促进国家重点专项研发单位及示范单位协作,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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