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登政府从军事、情报、经济、技术、联盟等方面对我国采取更为强硬的举措,全面限制中国在信息通信技术领域的发展,通过拉大双方在网络空间的实力差距增强美国的竞争优势。
报告从基础硬件、基础软件、云服务、应用软件、信息安全等供给端,和党政军、金融、央企、泛行业等需求端,梳理了信创的发展现状及落地痛点,并在此基础上讨论了相关解决方...
《数据安全法》强调数据安全与开发利用平衡,保障数据安全与促进数据开发利用并重,在规范数据安全监管与治理的同时,也给多方数据协同应用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报告阐述了世界技术领先国家建立技术政策联盟框架的必要性,提出了拟议分组的目的和目标,讨论了技术政策的共同准则和具体的行动方针,并展望接下来的对策。
《报告》总结了“十三五”时期数字中国建设的主要成就和2020年取得的新进展和新成效,评估了2020年各地区信息化发展情况,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推动数字中国建设的努力方向和工...
数据安全已不再是关系自身信息安全的“小事”,而是会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与国家间的对抗。
数据安全属于非传统安全,中国应坚持数据安全流动的基本立场,完善数据跨境流动统一立法,在国际治理中主动开展国际合作,以更具建设性的姿态融入数据全球化进程之中。
作为我国数据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数据安全法》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二是加强具体制度与整体治理框架的衔接,三是回应社会关切。
以下是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数据安全法草案的历次审议报告和草案说明。
该法有何亮点?透露出哪些信号?有何重要意义?
本文对《数据安全法》的立法沿革和重点条款进行解读,以期帮助市场参与者在新法生效前及时做好数据安全建设,降低合规风险。
本文中,我们尝试从具体条文出发,解构《数据安全法》的主要规制内容,并提示对企业合规可能产生的影响。
数安法从数据安全与发展,安全制度,安全保护义务,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四大领域结合整体数字经济的发展提出了发展与安全并重的具体要求。
2021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并予以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提高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数据跨境流动对于贸易和安全合作都是必不可少的,欧盟和英国不应让细微的差异掩盖双方存在更多共同点的事实。
在2020年,EDPB发布了关于新冠疫情、新技术、个人数据传输和GDPR中特定术语含义等诸多领域中有关数据保护要求的指南和建议。
本文讨论了奈和欧文斯预言的限制数据访问的弊端,进而针对侦察卫星、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太空态势感知系统等三个太空信息系统,研究提出了系统冗余带来的意想不到的益处。
我国对美已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事实上的“软件依赖”,如何摆脱对美“软件依赖”,本文提出了几点思考和建议。
报告分析了制定美国国家技术战略的必要性、战略制定指导原则、技术优先发展计划等,并提出了国家技术战略行动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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