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通过使用数据结构架构来创造决策优势的必要性、机遇和挑战,并就美西方军队应采取的关键行动提出对策建议。
将非涉密数据作为数据资产、生产要素管理起来的同时,清晰划出“数据安全岛”,采取相应控制措施保障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可以不断增强测绘地理信息数据获取和服务支撑能力...
国际数据空间的独特理念,包括构建统一的数据流通共享机制、可信认证和连接器等,在中国国有体制和金融体系之下并不完全适用,但仍可以带给我们诸多启示。
究竟是什么因素,导致各国政府会制定阻止数据的自由流动、影响经济增长的“数据本地化”政策呢?如果企业能深刻理解这个问题,在不同国家、不同场景中做出应对选择时一定会事...
《非盟数据政策框架》提出了共同愿景、原则、战略重点和主要建议,以指导非洲国家发展其国家数据系统和能力,从而有效利用数据并从中获取价值。
调查了战略、基础设施、数据、治理、人才和文化这六大支柱要素的人工智能就绪程度,并将组织就绪程度分为四个等级——领跑者(充分准备)、追赶者(适度准备)、跟随者(有限...
随着双方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合作的不断深化,中沙两国在数字经济、网络安全以及数据治理等领域的合作将不断深化。
作为“数字欧洲计划”的一部分,欧盟委员会为包括网络安全和人工智能在内的数字解决方案提供了 7.627 亿欧元的资金。
数字身份即将在澳大利亚和世界各地释放,数字身份将于2024年在澳大利亚成为主流。
法案为不同风险程度的人工智能系统施加不同的要求和义务,其提出的风险分类、价值链责任、负责任创新和实验主义治理等思路对我国人工智能立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锁盾、蓝旗 、Blue OLEx、网络联盟…
本文介绍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和数据安全保护制度的内在关系。
模糊的界限,和意想不到的融合案例。
该法案标志着欧盟在人工智能领域监管方面迈出关键一步,并对全球AI监管带来深远影响。
本文从要素式审判的基本概念、构成与理论基础出发,梳理我国司法实践中要素式审判的应用与发展现状,旨在分析要素式审判的应用价值与不足之处,进而得出要素式审判的完善与...
欧洲政策分析中心(CEPA)发布了《无人机之紧迫问题》报告,对俄乌冲突中双方对无人机系统使用进行了分析,总结了北约可从中得到的启示教训,并针对北约未来无人机和反无人...
这一指令是针对部长、国务秘书、参谋长和内阁成员的建议性指导,而非强制性禁令。
究竟何为多利益攸关方的互联网治理模式?这种治理模式的正当性基础为何?它是否真的可以实现互联网的良法之治?它的理论和实践是否相匹配?
苹果公司在制造和营销只有少数人买得起的奢侈品的同时,却一直宣称隐私是一项人权。消费者要求隐私保护是否意味着需要支付更高的价格?
规范完善国内治理并深入参与国际治理,为人工智能的可持续发展和新兴技术下的国际安全治理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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