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每日优鲜突然宣布“解散”,这些用户数据又将何去何从?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谁来保障?
本文从一起美国虚拟货币 “杀猪盘”的典型电信网络诈骗案例入手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探讨相关启示建议。
国家战略风向,产业态势研判,企业重大动向。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依法作出网络安全审查相关行政处罚的决定。
因IP地址等个人信息被转移到美国,一位德国公民起诉欧盟委员会违反《通用数据保护条例》。
数据本土化的分歧仍是阻碍美印数据政策协调的关键因素。由于IPEF数字议题的有限性以及双方技术信任的缺乏,短期内美印推动有关数据谈判的进程也依旧困难重重。
英国SCC大刀阔斧地重塑了欧盟SCC的行文逻辑与架构,在不降低或改变个人数据保护标准的前提下做到了简洁、明晰与有效。
未来,针对互联网平台拒绝互联互通行为的法律评价和规制,仍会在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现有规则框架下,以个案的形式展开。
澳大利亚的网络安全体系建设呈现多领域安全并重,国内建设和国际合作并重,以及政府职责和个人责任并重的点。
依据IPDR数据安全治理的思路,建立一套从资产梳理、数据分类分级、安全策略管理、数据流转监测与防护、持续风险分析到响应处置的动态、闭环管控体系。
推动互联互通可以从哪些方面着手?又能带来哪些机遇?面临哪些风险?
鉴于中国标准合同版本正在征求意见,笔者将世界上主要国家和地区已颁布的标准合同进行逐一研究,形成系列文章。
该法案旨在使美国的数字身份基础设施现代化,并保护美国人的个人信息免遭窃取。
阿里巴巴将与蚂蚁集团按双方向各自客户提供服务的必要限度,根据个案并依照适用法律及法规协商数据共享安排的条款。
“数据获取”规制不宜继续对“知情同意”框架进行再扩张;“数据使用”规制应当向“社会本位”视角倾斜;数据规制的重心应当从前端的“数据获取”向后端的“数据使用”过渡。
通过经济特区立法,着力平衡发展数字经济与保护个人数据、数据开发利用与数据安全之间的关系,力图在确保数据安全、保护个人数据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地激发、释放数据作为生...
该项可以分成关于App基本业务功能与必要个人信息的告知同意、敏感个人信息告知同意、多种服务类型告知同意、用户拒绝或撤回同意四个方面的检测。
科技巨头Meta首席执行官扎克伯格将在今年9月作证6小时,接受原告方律师针对剑桥分析数据共享丑闻的问询。
本文旨在通过对“数据出境三法”进行比对,并对企业适用三种数据出境路径进行分析和典型场景解读,试图帮助企业了解在当前法规体系下,如何选择适合本企业的数据跨境之路。
俄乌冲突中的网络战、网络犯罪的国际治理规范、元宇宙与人工智能,以及有关“碎片网络”的讨论成为主要的热门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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